儀征市財政局

儀征市財政局

儀征市財政局,根據揚州市委辦公室、揚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儀征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揚辦〔2019〕6號),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儀征市財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揚州市委、儀征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肖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儀征市財政局
  • 外文名:Yizheng Finan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肖鋒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揚州市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和改革方案,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制度,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實施意見,並組織拒才蘭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編制全市年度預決算,對財力進局犁行綜合平衡。
(三)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審核批覆市級部門的年度預決算,負責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
(四)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乃凳漿立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擬訂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工作,管理全市財政及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財政專戶和國庫現金。
(六)參與上級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的調研、論證。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退稅等工作。
(七)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八)擬訂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監督。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並實施財政監督。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辦法。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有企業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全市企業財務制度的監督指導。按規定管理監督產權盼翻辣店交易及相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資產評估行業及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市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鎮級財政自身建設發展。實施財政資金就地就近監管,規範財政資金支出行為。
(十一)擬訂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基金講嬸料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承擔全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
(十二)參與住房制度、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訂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十三)研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乃妹祝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
(十四)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組織地方債券申請和使用監管等工作。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六)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請驗罪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七)制定財政調查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宣傳和財政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強化財政經濟形勢分析。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提升財政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支出結構,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與鎮(園區)財政關係;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國家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規範、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督促鎮(園區)有效落實隱性債務化解方案,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議、機要、督查督辦、安全生產等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組織對全市財政運行和改革發展中的重點問題開展工作調研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檔案、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信訪等工作;牽頭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意識形態、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績效考核等工作;指導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預算科。研究擬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擬訂市級預算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市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牽頭組織預算、決算公開工作;負責全市財政收入組織工作,提出增收節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市財政與省財政結算、市對鎮(園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落實各類財政政策。
(三)國庫科(綜合科)。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及非稅資金的核算管理工作;管理國庫及財政專戶資金,承擔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工作;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牽頭組織實施市級預算執行管理、監控及分析預測;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全市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市級財政性資金賬戶和預算單位賬戶,指導全市財政性資金賬戶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市非稅收入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擬訂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承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研究,管理住房保障資金。
(四)政府採購與部門資產管理科。負責落實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地方政府採購的相關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按規定調整發布全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承擔市級預算單位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登記備案和監管工作;處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宜;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徵集初審工作,管理市級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對全市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等;貫徹執行國家、省、揚州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出租出借、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更新、報廢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登記,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系統,調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牽頭編制部門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五)稅政法規與績效科。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參與起草地方性稅收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分析評估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優惠資格認定。承擔重大財政政策、規範性檔案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審批事項等有關工作;承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協調財政、財務、會計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研究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市本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市本級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六)經濟建設科(資源生態科)。承擔交通、建設、城市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城市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規劃和政策;擬訂支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辦法,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管理。
(七)工貿金融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實施普惠金融政策;擬訂財政支持內外貿發展、地方金融業發展和財政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貫徹落實國家企業改革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企業改革發展政策;擬訂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參與擬訂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政策;擬訂支持政府投資基金髮展的財政政策和管理制度;提出市級政府投資基金髮起、設立或者參與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的計畫和方案;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管理工作。
(八)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執行國家和省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擬訂地方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財政預算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工作;負責“三公”經費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購房補貼審批工作;監督有關部門的財務運行情況。
(九)教科文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最佳化教科文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教科文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市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與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指導執行農業、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協調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管理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指導全市鎮級財政工作;管理監督村級組織運轉保障經費;承擔涉農補貼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財政組織開展財政資金就地就近監管工作。
(十二)政府債務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揚州市有關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預警、監控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承擔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外貸款贈款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財政監督與會計科。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管理,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十四)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科。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管理制度;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依法依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通過法定程式對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7名。
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肖鋒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峰、魏建震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厲曉紅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儀征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吳宏斌
市財政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儀征市財政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儀征市財政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8日,被中共儀征市委員會、儀征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標兵文明單位”。
(十六)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七)制定財政調查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宣傳和財政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強化財政經濟形勢分析。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提升財政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支出結構,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與鎮(園區)財政關係;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國家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規範、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督促鎮(園區)有效落實隱性債務化解方案,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議、機要、督查督辦、安全生產等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組織對全市財政運行和改革發展中的重點問題開展工作調研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檔案、保密、信息、新聞宣傳、信訪等工作;牽頭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群團、意識形態、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績效考核等工作;指導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預算科。研究擬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擬訂市級預算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市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牽頭組織預算、決算公開工作;負責全市財政收入組織工作,提出增收節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市財政與省財政結算、市對鎮(園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落實各類財政政策。
(三)國庫科(綜合科)。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及非稅資金的核算管理工作;管理國庫及財政專戶資金,承擔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工作;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牽頭組織實施市級預算執行管理、監控及分析預測;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全市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實施;統一管理市級財政性資金賬戶和預算單位賬戶,指導全市財政性資金賬戶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市非稅收入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擬訂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承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研究,管理住房保障資金。
(四)政府採購與部門資產管理科。負責落實政府採購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定地方政府採購的相關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按規定調整發布全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承擔市級預算單位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登記備案和監管工作;處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宜;負責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徵集初審工作,管理市級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對全市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等;貫徹執行國家、省、揚州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出租出借、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更新、報廢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登記,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系統,調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牽頭編制部門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五)稅政法規與績效科。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參與起草地方性稅收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分析評估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優惠資格認定。承擔重大財政政策、規範性檔案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審批事項等有關工作;承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協調財政、財務、會計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工作;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研究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市本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市本級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六)經濟建設科(資源生態科)。承擔交通、建設、城市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城市建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規劃和政策;擬訂支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管理、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辦法,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管理。
(七)工貿金融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實施普惠金融政策;擬訂財政支持內外貿發展、地方金融業發展和財政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貫徹落實國家企業改革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企業改革發展政策;擬訂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參與擬訂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政策;擬訂支持政府投資基金髮展的財政政策和管理制度;提出市級政府投資基金髮起、設立或者參與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的計畫和方案;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管理工作。
(八)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執行國家和省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擬訂地方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財政預算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工作;負責“三公”經費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購房補貼審批工作;監督有關部門的財務運行情況。
(九)教科文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最佳化教科文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教科文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市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與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指導執行農業、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協調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管理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指導全市鎮級財政工作;管理監督村級組織運轉保障經費;承擔涉農補貼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財政組織開展財政資金就地就近監管工作。
(十二)政府債務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及省、揚州市有關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預警、監控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承擔政府隱性債務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外貸款贈款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財政監督與會計科。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管理,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十四)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科。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訂有關管理制度;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依法依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通過法定程式對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等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正副科長(主任)17名。
市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肖鋒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峰、魏建震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厲曉紅
儀征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儀征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吳宏斌

其他事項

市財政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儀征市財政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儀征市財政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8日,被中共儀征市委員會、儀征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標兵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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