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國境罪

偷越國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國(邊)境的管理。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不準通過的地點私自秘密出入國(邊)境,或者在規定的地點,未經批准,以偽造證件或其他欺騙手段出入國(邊)境。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國(邊)境而故意進行偷越。

偷稅、抗稅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構成的案件。偷稅屬智慧型性犯罪,行為人作案手段隱蔽,案情複雜。企業單位偷稅多採用加大扣除額,少報銷售收入,虛攤成本,從納稅單位向免稅單位轉移利潤等手段。私營經濟業戶偷稅多採用帳外經營,做假帳隱瞞營業額,不如實申報銷售收入,虛報開支等手段。納稅人為偷稅施用各種手段,拉攏腐蝕稅收人員。稅收人員接受賄賂,內外勾結偷稅案件時,常伴有貪污、受賄等犯罪行為。抗稅採取公開抗拒的手段,抗稅人以種種藉口抗拒稅務機關依法徵稅,有時發生圍攻、毆打稅務人員、暴力抗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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