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定的公約的議定書是在1967年05月27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67年05月27日起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訂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定的公約的議定書
- 條約分類:海事
- 簽訂日期:1967年05月27日
- 生效日期:1967年05月27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議定書
- 簽訂地點:布魯塞爾
修訂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定的公約的議定書是在1967年05月27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67年05月27日起生效。
修訂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定的公約的議定書是在1967年05月27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67年05月27日起生效。 締約各方,考慮到希將1910年9月23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定的公約加以修...
關於統一海上救助某些規定的公約是在1910年09月23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13年03月01日起生效。第一條 救助服務適用於海上航行,也適用於內河航行。對於遇難的海船、船上財物和客貨運費的救助,以及海船和內河船舶相互之間的救助...
條約種類 公約 簽訂地點 布魯塞爾 第1條 對處於危險中的海船、船上財物和客貨運費的援助和救助,以及海船和內河船舶相互之間提供的相同性質的服務,應適用下列規定,而在這兩種服務(即援助和救助)之間不作任何區分,並且不論在何種水域提供...
修正1924年統一提單某些法律 規定的國際公約的1968年議定書 (簽訂日期1968年2月23日生效日期1978年1月1日)簡介 本議定書簡稱為“維斯比規則”(VisbyRules),於1968年2月23日在布魯塞爾召開...
關於修訂統一提單的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議定書是在1924年08月25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24年08月25日起生效。各締約國考慮到希將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統一提單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加以修訂,經協定如下...
統一關於海上留置權和抵押權某些規定的國際公約是在1967年05月27日,於布魯塞爾簽定的條約,自1967年05月27日起生效。締約各方,認識到通過協定制訂某些關於海上留置權和抵押權的規則是可取的,已決定為此目的而締結一項公約,並已就此...
3.在航次終了前的任何時期提供救助的報酬中,應付與船舶所有人的部分;分配給船長或船上其他工作人員的部分不包括在內。關於運費的規定,也適用於旅客所付的客票費,而且,作為最後手段,也適用於根據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公約第四條規定...
(b)排除對《1996年國際海上運輸有害有毒物質損害責任和賠償公約》或其任何修正案或議定書含義中的損害的索賠。不得對本公約的實質性規定作任何其他保留。第8條限額的修正 1在本議定書的至少半數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少於6個締約國的...
就已批准本公約各國之間的關係而言,本公約將取代並廢除1926年4月19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統一船舶優先權和抵押權某些規定的國際公約及簽字議定書。下列署名的全權代表,經正式授權,簽署本公約。1967年5月27日訂於布魯塞爾,以法文和英文...
公約共14條,主要內容是規定國有商船應和私有商船享受同等待遇,只有軍艦和完全用於公務的國有船舶才可以享有豁免權。補充議定書主要規定,由國家使用並從事公務的私有船舶(如租賃、徵用)的豁免權,不影響有關當事人的其他權利和訴訟,...
三、如經證明造成損失系出於受僱人或代理人故意造成損失,或明知可能造成損失而漠不關心的行為或不行為,則不適用本條第一、二兩款的規定。”第十五條 在公約第二十六條內刪去第二款,改用下文:“二、關於損壞事件,收件人應於發現...
刪除了航空運輸發展初期一些不合理的技術規定。該議定書不能脫離《華沙公約》而獨立存在。1975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荷蘭政府交存批准書,同年11月8日對其生效。議定書正文 修訂1929年華沙公約的議定書(1955年9月28日 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