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問題
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從廣義上理解包括:制定和實施
信貸政策,建立和健全內部授權
授信制度,制定、貫徹和執行信貸操作程式,以及建立信貸風險監測和控制機制等諸多相互協調、制約的制度系統及其對制度執行效果的監督系統。狹義上的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僅指貸款發放前的調查工作、貸款
存續期間的管理工作以及貸款出現風險後的監督、控制和處理工作。本文採納狹義的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概念,在分析當前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試圖提出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思路和實際操作對策。
當前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管理工作薄弱,
信貸檔案資料漏缺嚴重。主要表現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財務資料、貸款抵押憑證、貸後檢查報告、催收通知書等資料的漏缺。信貸檔案是銀行發放、管理、收回貸款這一完整過程的記錄,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檔案不全,不僅對貸款的
風險分析造成困難,也構成了依法收貸的障礙。
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
審貸分離制度。主要表現為:審貸分離機構設定遲緩;審貸分離機構流於形式,如信貸人員常常在貸款審批前已填好貸款契約、借據等法律檔案和放款憑證,出現契約簽訂日期和貸款借據日期早於貸款審批日期,貸款金額和期限與審批金額和期限不同等現象。
三、貸款“三查”制度不落實。主要表現為:一是貸前調查流於形式;二是貸中審查報送不嚴;三是貸後檢查對貸款人貸款使用情況跟蹤表面化,忽視對借款人貸後
資信情況、抵押物、
質押物的變化情況以及保證人經營情況和或有負債的變化進行跟蹤調查。
四、貸款經辦人員法律知識薄弱,法律意識不強,貸款失去法律保護。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問題:⑴保證人主體資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⑵一些商業銀行未對抵押物、質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認真審查;⑶按照《擔保法》規定必須辦理抵押登記的,未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造成抵押行為無效;⑷變更
主契約主要條款、延長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
債務人債務數額,未徵得保證人書面同意,致使保證契約無效或部分無效;⑸不能充分運用法律有關
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規定,維護銀行的依法收貸權。
五、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信貸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視對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現在:⑴一些基層行長權力過大,監督約束機制沒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層行長亂批貸款、亂投資、亂擔保等;⑵貸款責任無法落實,最終導致無人負責,不了了之;⑶行長經營目標考核辦法不科學,助長了行長經營上的短期行為,為了完成指標任務,不得不採取違規的做法。
六、違規賬外經營嚴重。違規賬外經營是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 題。其違規經營主要採取私設賬外賬、亂用科目、調整賬表和繞規模貸款等形式,並主要投向房地產公司或其他高風險收益領域。由於賬外經營是在隱蔽情況下進行的,這部分
資產沒有處於有效的監督之下,甚至參與了違法犯罪活動,因而這部分
信貸資產處於巨大的風險之中。造成違規賬外經營的主要原因包括:⑴前幾年規章制度不健全,下放基層行權力過大,加之地方經濟發展過熱,資金需求與規模控制矛盾突出,導致了一些基層行經營行為出現嚴重偏差,違規經營逐步擴大;⑵個別行領導受個人或小團體利益驅動,無視國家金融法規,置國家三令五申於不顧,存在僥倖心理,隱瞞不報,結果漏洞越來越大;⑶部分行經營管理混亂,內部控制不嚴,監督機制形同虛設。
從根本上看,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信貸管理機制不健全。健全的信貸管理機制包括三個方面:制度、機構以及激勵和約束系統。信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權
授信規定、信貸工作程式、信貸工作每一程式的內容和目標。信貸管理機構主要解決信貸工作中的權力分工,從機構這個角度確保信貸工作中的權力受到其他部門的制約,分清信貸工作部門的職責,保證信貸工作中的每一項權力都受到相應的監督和制約。激勵和約束系統致力於發揮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同時,通過明確信貸工作人員的職責分工,加大對信貸工作人員的紀律約束,保證信貸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具體來說,商業銀行解決信貸管理低效率的問題,應該採取以下對策措施:
應對對策
一、修訂、完善各項信貸管理制度,保證各項制度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制約,確保各項信貸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首先,從制度上完善信貸檔案管理。儘快制定、實施《
信貸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就信貸檔案的收集、交接、檢查進行明文規定,指派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對企業財務資料虛假問題,可以考慮建立“四相符審核”和“財務報表審計失實責任賠償制度”。具體來說,就是:一方面銀行本身對借款企業的總賬、明細賬、原始憑證和重要實物進行核對,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契約,委託事務所對銀行貸款申請人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依據,並同時在契約中規定,如因其報告不實而致使貸款損失,註冊會計師本人及其所在事務所負責全額賠償銀行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其次,進一步完善以
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授權
授信、
審貸分離、分級審批、集體審批、貸款“三查”等
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在辦理
信貸業務時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崗位許可權以及行使許可權的條件進行運作,加強不同崗位、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作用,實行對業務全過程的風險控制,杜絕各種違規行為的發生;制定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檢查的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應該包括的內容、調查方式、核實手段等,以避免流於形式。同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將信貸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嚴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現象的發生。
二、建立健全信貸專門管理機構,防止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實行信貸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首先要真正落實
審貸分離制度,儘快將貸款的審查和批准權分別落實到不同的職能部門,明確貸款審查部門的工作範圍、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規範貸款審批部門的工作制度、審批內容、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式和審批責任。
其次,對大額貸款和疑難問題貸款,應建立專門的貸款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貸款審批決策問題。該委員會可以是一個非常設的機構,但應當由行政領導和業務專家組成,業務專家負責提供貸款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貸款風險
分析報告及專家意見,貸款審批實行民主決策。
第三,將
貸款風險評估具體落實到一個獨立於
信貸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貸款風險定期評估是監測
貸款風險度的一項具體工作,需要獨立、科學、客觀地對每一筆貸款生命周期中的風險狀況作出量化評估,達到一定風險水平的貸款,就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化解、
轉移風險。因此,為了
保證貸款風險評估的客觀性、科學性、時效性,這項工作需要一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其他部門來獨立完成。設立專門的信貸管理機構是為了防範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利用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在信貸權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
防火牆”。但為了保證信息的
流動性,保證各個部門都能充分占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
資信信息,還應該建立信息在有關部門流動的制度,防止劃地為牢、公共信息被一個部門私自占有的情況發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上述兩項措施旨在解決商業銀行單個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問題,但是由於單個分支機構的業務領域僅限於某一地區,不可能全面掌握現有借款人,特別是未來借款人的
資信情況。因此,商業銀行還應該在其系統內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統,讓其所有的
信貸業務部門全面掌握借款人的
資信狀況、地方經濟運行狀況、國民經濟運行狀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巨觀或
微觀經濟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統可以收集有錢不還、無力償還到期債務或者企業運行狀況較差、貸款風險度過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過在系統內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單”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機構向不良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並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回舊貸款
風險概述
分類及特點
信貸風險的類型可以從總體上劃分為市場性風險和
非市場性風險兩類。市場性風險主要來自企業(借款人)的生產和銷售風險(即借款人在商品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由市場條件和生產技術等因素變動而引起的風險;非市場風險主要指自然和社會風險。
自然風險是指由於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經濟損失無法償還信貸本息的風險;
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在社會上的行為引起的風險。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防範,主要是不良信貸的防範。工商銀行的信貸手冊里有一段名言:“我們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難以彌補信貸本金的損失! ”中國2002年全面實行信貸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信貸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信貸主要指次級、可疑和損失類信貸。銀行信貸風險是指由於各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在銀行的經營與管理過程中,
實際收益結果與
預期收益目標發生背離,有遭受
資產損失的可能性。信貸風險是指借款企業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時歸還信貸本息而使銀行資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銀行信貸業務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貸業務,信貸具有風險較高、收益突出的特點,對整個銀行的經營舉足輕重。因此,研究信貸風險意義重大。一般來說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具有以下特徵:
(一)客觀性
只要有信貸活動存在,信貸風險就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而客觀存在,確切地說,無風險的信貸活動在現實的
銀行業務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二)隱蔽性
信貸本身的不確定性損失很可能因信用特點而一直為其表象所掩蓋。
(三)擴散性。
信貸風險發生所造成銀行資金的損失,不僅影響銀行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更多是引起關聯的鏈式反映。
(四)可控性
指銀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對風險進行事前識別、預測,事中防範和事後化解。
商業銀行信貸的主要風險及對策
一、操作風險
1)操作風險的概念:入市承諾的兌現使得中國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度不斷提高,本土商業銀行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這對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於本土商業銀行產權缺位、內部控制機制缺乏,流程設計失當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風險日益凸顯。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在協定第段所給的定義,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
操作風險依據風險成因又可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操作失敗或失誤風險,包括人員風險、流程風險和技術風險等,另一類是操作策略風險,指在應對外部事件或外部環境時,如政治、稅收、監管、政府、社會、市場競爭等,由於採取了不適當的策略而導致損失的風險。前者主要與內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質量有關,又稱為內部風險後者主要與外部事件有關,又稱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風險。
2)操作風險管理對策及建議
解決操作風險的方法,根據新協定,主要有基本指針、標準法和內部模型法三種,核心是根據不同的風險權重配置資本。但對中國商業銀行來說,由於個人住房信貸操作風險數據收集困難和業務開展時間尚短,基本上無法採用統計法和信息模擬,操作風險的不可預測性在中國尤為突出,因此比較現實的做法是把防範操作風險的重點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強化流程的管理
1對現有流程進行檢查和梳理,杜絕可能存在的漏洞。中國各商業銀行雖然都設有法規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但沒有具體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更談不上個人住房信貸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在借款契約、借款流程上存在較多的漏洞,如果不及早進行糾正,將嚴重影響到業務的發展。
2對新開發的產品進行認真的分析和市場調研,避免盲目投入、無效投入和高風險投入。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的產品更新逐漸加快,各行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在還款方式、擔保方式、辦理方式等很多方面進行了大量創新,但這些創新是否經過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嚴格的操作風險審查,值得懷疑。據了解,中國的商業銀行在推出一個新的個人住房信貸產品前,很少進行精確的數據分析和預測,住往根據經驗和領導的主觀判斷,這既是由於資料庫尚未建立,也因為中國商業銀行對市場調研的不重視。應急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對檢查出來的漏洞和風險,應通過合理的手段進行規避和改正,儘量避免採用過急的手段和霸王條款進行處理。中國商業銀行在這點上做得還不夠,尤其是對提前還款的處理,銀行在理解到提前還款可能造成的損失後,採用立即加收違約金和限制提前還款的措施,因在借款契約中並無相應規定,造成了社會的強烈反響。
二規範嚴格制訂業務手冊
針對個人住房信貸的操作人員,應該有詳細的管理手冊。部分商業銀行有了類似的管理辦法、操作規範和實施細則,但還遠遠不夠。一本內容齊備的業務手冊是基層人員進行規範操作的必要條件。相當多的情況下,操作風險來源於操作人員對業務的不熟悉。這樣的操作手冊必須儘可能詳細,對每一個可能發生的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解釋和處理手冊的制定應特別注重對操作風險易發環節的設計與處理。
三資料庫的建立、管理和維護
部分商業銀行對資料庫的建立、管理和維護已經引起重視,並開始建立自己的個人住房信貸資料庫。需要指出的是,中國商業銀行還沒有認識到一個好的資料庫對業務發展的良好推動作用和在操作風險防範中能起到的指導作用。個人住房信貸的資料庫,並不僅僅是
個人信息的資料庫,它還應當包括提前還款、違約風險、操作風險等多方面的數據信息。沒有這些全面的數據信息,就無法通過數學模型對個人,住房信貸面臨的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也無法制訂出最終行之有效的政策。前危害很大的假按揭一個好的操作風險防範手段,是建立防範假按揭發生的資料庫,收集大量的案例進行統計分析,提取出高度相關的因素,方便在具體操作中對假按揭進行防範。但遺憾的是,雖然中國商業銀行遭遇到大量的假按揭,但類似的資料庫卻從來沒有建立過,直到現在,防範假按揭風險的唯一手段,也僅是通過信貸人員對開發商的靜態報表和項目情況的經驗判斷。
四加強人員管理,最佳化風險管理崗位設里
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的操作人員同公司業務的信貸人員有明顯的不同,他們既負責對項目的調查、審批,又負責對借款個人的調查、審批和手續辦理,也可能僅僅負責兩者中的一塊。所以,對操作人員的管理,是防範操作風險中最重要也是難度最大的一環。經驗數據表明,一旦有銀行內部職工的參與,操作風險將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沒有優良的人才配備和科學的激勵機制,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無法運作的。從市場發展的要求來看,商業銀行的發展是在風險與機會中不斷謀求平衡的過程。因此,在風險管理體系內建立“ 風險經理制”,其職能宜確定為以效益為中心,以風險控制和防範為責任,在信貸審查、檢查和不良信貸的管理中將風險控制在更低點。
二、擔保風險
1)擔保風險
信貸擔保只是發放信貸的必要條件而不是發放信貸的充分條件。商業銀行對信貸擔保還存在一種錯誤認識,即過於看重信貸擔保的作用,認為只要有信貸擔保就可以發放信貸。信貸擔保只是分散了信貸風險,提供了一種補償功能,但它不能改變借款人的信用狀況,也不能保證足額償還信貸,因此不能從根本上消除信貸風險。缺乏判斷
抵押品評估機構評估資格和識別評估結論準確與否的標準。對於是由銀行還是由借款人聘用評估機構、聘用具有什麼資格的評估機構、如何考核評估機構的
資信狀況、如何判定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是否準確等沒有明確要求。實際情況是評估機構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評估費用,受聘的評估機構往往考慮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價值,銀行只要看到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後就予以認可,造成大多抵押物價值高估,銀行處置抵押物時,要么抵押物有價無市,要么
清算價值大大低於賬面價值。另外也沒有判斷抵押物
變現能力的標準。造成實際工作中無法判斷抵押物是否為市場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
2)擔保風險管理對策及建議
1)銀行必須健全保證人擔保制度,加強對保證人的風險審查,對其償債能力進行深入分析:一是從單個保證人出發,考核該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其財務狀況是否能夠承擔
對外保證的數量,對外提供保證總額與其有形淨
資產是否在合理的比例關係之內;二是從
風險控制角度,把相互保證的保證人視作一組借款人,審查其信用集中情況,防範由於保證不充分而導致的風險過度集中;三是設定
授信企業的擔保額度,嚴格限制超額企業的信貸準入。加強對保證人財務實力的分析。在分析保證人的財務實力時,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證人的財務狀況、
現金流量、
信用評級和或有負債的信息。其次,要通過對這些信息的分析,判斷保證人是否有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分析重點:一是保證人的或有負債情況,特別是保證人所提供的數量和金額;二是對外提供保證總額與保證人的有形淨資產是否在合理的比例關係之內。
2)加強對抵押物、
質押物的分析。要按照Mark to Market的原則評估抵押物、質押物。對於抵押物,要考慮抵押物的可變現性和未來的
清算價值;對於股票、股份和收費權來說,要考慮公司狀況和市場變化的影響,股票未來的價格變化,也要考慮學校、高速公路收費權的不確定性,以切實保護銀行的
債權。
3)銀行應對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的資格和聲譽進行調查,內容包括:評估機構與借款人是否存在資金或其他利益關係;評估機構與借款人或與銀行內部人員之間的關係;評估機構使用的評估方法是否適用於評估項目,評估機構以往的評估結論是否符合實際情況等。
4)規範
信用擔保機構。一是對於擔保公司要視同信貸客戶管理,經過統一授信確定其擔保額度。同時,在
授信時,探索建立符合擔保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的評信授信體系。二是認真審查擔保公司披露的擔保額度是否全面,擔保額度是否超過擔保公司註冊資本的一定倍數,風險補償機制是否健全。三是注意防範借款人與擔保公司聯合欺詐銀行產生的風險,考察擔保機構所設定的反擔保措施是否完備。對於擔保機構所出具的受擔保企業的評估報告,銀行還需派人對借款企業進行調查等。
道德風險
1)道德風險的概念
道德風險是委託人與代理人簽約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具有信息優勢的一方有可能為實現其自身利益最大化,採取不利於他人的行動,侵占他人的利益,從而造成他人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著多層次和多方面的委託代理關係,因此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在商業銀行的經營過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產生和客觀存在。中國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仍然是信貸業務,信貸業務的道德風險問題也成為商業銀行風險防範的研究重點。
2)中國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過程中道德風險層次及其表現形式
根據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管理體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風險主要存在於以下三個層次,並具體表現為:
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決策層的道德風險:商業銀行信貸的決策層主要是各級行的領導和信貸審批人員。在中國商業銀行的產權體制下,進行信貸決策的個人大多不擁有與其職權相適應的產權,事實上並無足夠的經濟能力對決策結果負責,或者只負有微不足道的責任,而且在中國商業銀行內部管理機制下,決策人員對信貸所創造的風險和收益所承擔的責權利也是不對等的,這是決策層存在道德風險的根本原因,具體表現在決策行為的非市場化,對高級管理層的約束力軟化,對違規行為反應遲鈍等等。
商業銀行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的管理層主要指各級管理行的信貸業務管理人員。決策層的道德風險增加了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如表達意見不是從實際出發而是“迎合上意”,利益目標短期化,在決策層對管理層的約束力軟化的情況下,不同形式的越權經營,對下級違規行為反應麻木甚至默許,賬外經營,操縱會計報表,人為調整統計數據,報喜不報憂等等。
商業銀行經營層的道德風險:商業銀行的經營層是指信貸業務的直接經辦人員。他們是信息的收集者,是微觀信息量最豐富的層次,由於其獲取的微觀信息量最大,當管理層的監督不到位時,成為商業銀行內部道德風險發生頻率最高的層次。如工作人員利用制度漏洞,高素質人員利用電腦作案,信貸及不良資產管理人員刪除不利信息或提供不實信息誤導管理層等等。
3)中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產生道德風險行為的防範對策
由於中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產生道德風險問題的原因複雜,影響因素較多,因此,要有效防範道德風險就必須內外部、制度和人及產生道德風險的各層次進行綜合防範。
首先,建立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應該說國內商業銀行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作為中國商業銀行主體的國有商業銀行仍然沒有完全擺脫政企不分的局面,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股東作用仍然有限,產權不清、內部人控制等問題難以有效解決,股東大會及商業銀行內部監督系統還無法實現對決策層和高級管理層的有效制約。必須真正建立起商業銀行決策層以其自身權益對銀行的經營效果負責,經營者直接承受經營失敗的經濟責任的管理體制,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的道德風險控制才可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其次,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體系,將中國商業銀行部門分散管理的風險管理方式變為流程管理和系統管理。根據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行為將
風險控制分為業務流程的風險控制與管理流程的風險控制進行分別的研究與設計。要在既定的組織結構下,加強各部門內的計畫、組織、協調和控制,有效控制各項管理工作及工作流程中的風險,從而充分發揮內部控制體系在道德風險防範中的作用。
第三,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外部監督,可有效地降低商業銀行內部道德風險。
充分發揮銀監會及銀行同業公會的作用,如建立金融從業人員信息庫,對不適合擔任商業銀行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信息予以充分披露,提高商業銀行獲取人力資源信息的能力;要求各商業銀行提高對違規經營責任人員處罰的透明度等等。同時也要明確監管部門的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外部監督的及時有效。從而促使商業銀行在進行高級管理人員任用時不僅僅限於銀行監管部門的資格審查,而且從自身的風險控制角度自覺加強人事任用的審慎性,降低商業銀行信貸過程中管理層的道德風險。
第四,以法約束,加大對信貸人員從事道德風險行為的懲罰力度。
制訂嚴格執行剛性的法律制度對防範銀行信貸人員的道德風險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第九條(香港法例第201 章) 規定,銀行信貸業務人員為本人或親屬接受客戶的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如金錢、禮物、職位、服務、優待等利益,從而在處理信貸業務中給予優待,即為違法,其最高刑罰是入獄7 年及罰款港幣50 萬元,同時將招致最高7 年的禁止擔任任何法團或公共機構管理人員職位或在任何專業中執業的處罰。通過嚴厲的刑罰,發揮了其在維護金融秩序中的巨大威懾作用,遏制了信貸業務人員的貪慾,使信貸業務人員不以身試法,防止了信貸業務中的道德風險行為。
第五,塑造誠信企業文化,建立廉潔高效的信貸人員隊伍。
企業文化是決定企業運作的核心模式和信念。健全的道德文化,是各級員工處理日常事務的決策基礎。如果各級信貸業務人員都能自發地維持高的道德標準,則銀行無須擔心違法活動的發生。通過建立誠信企業文化,加強對信貸人員的誠信管理。要經常留意各級信貸人員的行為,及早發現問題;要通過不同的人與客戶進行聯絡,防止其對信貸人員進行腐蝕;要通過內部投訴機制,舉報各種舞弊行為;要針對員工的具體情況,安排周密的培訓計畫,如經常開展案例分析,以案說法等防範教育,使信貸從業人員認識到風險,加深其對法律、監管規定、道德標準的認識,提高其對道德兩難問題的警覺性及處理有關問題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