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由中國銀監會發布。目的是為建立全國統一的信託登記制度,進一步促進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保護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託登記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中國銀監會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由中國銀監會發布。目的是為建立全國統一的信託登記制度,進一步促進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保護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由中國銀監會發布。目的是為建立全國統一的信託登記制度,進一步促進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保護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原則流程《辦法》按照“集中登記、依法操作、規範管理、有效監督”的總體原則,主要規定了信託登...
信託登記是公告某項財產為信託財產而非受託人固有財產以對抗第三者的方法。是進行信託公告的方法。對於國家法規明確規定應登記或註冊的財產權,在信託時如不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登記或註冊,則無法對抗第三者。日本信託法規定,對於股票和公司債券的信託要在股東名冊或公司債券底賬上明確記載屬於信託財產; 對於其他有價...
《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由銀監會、民政部聯合於2017年7月26日印發。目的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規範慈善信託,保護慈善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本辦法共九章六十五條, 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2017年7月26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規範慈善信託,保護慈善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慈善...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
12月19日,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完成工商設立登記,公司正式成立。12月23日,中國銀監會下發《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監發[2016]54號)。12月26日,在中國銀監會尚福林主席和上海市楊雄市長出席並講話的2016年中國信託業年會(上海)上,舉行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
信託財產登記是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登記機構對信託財產的轉移(變更)和信託的基本內容進行的登記,即委託人把初始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時依法進行的財產轉移登記以及信託基本內容的登記。理解釋義 廣義的理解則認為,信託財產登記應當包括設立信託、信託管理、信託終止等整個過程涉及的所有信託財產的登記。具體內容 除設立...
《上海市慈善信託備案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健全慈善信託備案機制,規範備案業務流程,推進慈善信託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銀監會、民政部關於印發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監發〔2017〕3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8月,上海市民政局印發《上海市...
《信託公司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信託公司股權管理,規範信託公司股東行為,保護信託公司、信託當事人等合法權益,維護股東的合法利益,促進信託公司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制定了的辦法。2019年10月18日,《...
《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是為規範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實施信託公司行政許可行為,明確行政許可事項、條件、程式和期限,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的有關決定製定。由中國銀監會於2015年6月5日發布,自公布之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信託公司受託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銀監發[2007]27號)各銀監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中誠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信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信託登記制度研究》作者孟強。內容介紹 《法律科學文庫·"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信託登記制度研究》是對信託登記制度的一個制度性分析,作者從理論探討和制度構建兩個層面對我國信託登記制度的設立進行了較為系統的研究。《法律科學文庫·"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信託登記制度研究》首先探討了信託制度在世界...
信託產品登記是指登記機構對信託經營機構開發和形成的信託產品進行登記。登記內容 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信託產品的名稱、基本情況等,登記的主要功能是便於社會公眾查閱,客觀上有利於信託經營機構推介其產品,並相互交流、學習和借鑑。登記範圍 信託產品登記主要適用於信託經營機構發行的信託產品,通常不涉及普通民事信託;信託...
《信託受益權賬戶管理細則》是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為進一步貫徹銀監會印發《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信託受益權賬戶的管理規則、加強對信託當事人的權益保護等制定的細則。為進一步貫徹原中國銀監會印發《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信託受益權賬戶的管理規則,加強對信託當事人的權益保護,促進...
信託檔案登記主要是一種公示方法,不具有確認和表彰信託財產權的功能,它只是提供一種管道,使信託當事人能夠將信託檔案的基本內容公布於眾,使社會公眾能夠便捷地查閱,初步了解信託的基本情況,從而使登記在一定程度上產生對抗信託財產購買人的法律效力,因而具有公示功能。概述 登記機構只是摘要記載信託檔案的主要內容,...
《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暫行辦法》是為全面評估信託公司的經營穩健情況與系統性影響,有效實施分類監管,促進信託公司持續、健康運行和差異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2023年1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通知(金規〔...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託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第三條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統一規則、事權分級的原則,依照本辦法和行政許可實施程式規定,對信託公司實施行政許可。第四條 信託公司以下事項須經銀保監...
因此,集合信託計畫可概括為“共同運用信託”(按台灣學者的定義為“多數委託人基於同一信託條款,個別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交付信託基金”)。法律風險 風險一:保本保底條款的法律風險。中國銀監會制訂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畫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不受...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 的通知 (2006年6月21日)第二部分信託業務 一、綜合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2001年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公布執行後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1年12月29日)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2009修訂)(2009...
信託項目的會計要素包括信託財產、信託負債、信託權益、信託項目收入、信託項目費用、信託項目利潤。核算基本思路 在信託公司依法簽訂信託項目契約之後,信託項目應該作為獨立的會計核算主體,以持續經營為前提,獨立核算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情況。各個信託項目應該單獨記賬,單獨核算,單獨編制財務報告。同時,不同信託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的 信託業經過60多年的歷程,其間也經歷過不少坎坷,直到2001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以下簡稱《信託法》)開始施行。其後,有關信託業的法規陸續(修訂)出台,信託投資公司經過清 理、整頓和重組,數十家信託投資公司得以重新登記開展信託業務,特別是2007年《信託公司管理 辦法》等...
促進金融機構審慎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有效管理和控制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的相關風險,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新余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是在新余市施行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經濟發展,解決企業和自然人融資擔保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用擔保,是指依法登記註冊的信用擔保專門機構與債權人(包括銀行等...
(六)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金融監管、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第八條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東是指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比例最高且不低於25%的股東。主要股東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獲得金融監管機構頒發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期貨公司、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汽車金融公司以及在集團公司內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財務公司等金融企業。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
其他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發行基金產品、信託產品、資產管理計畫、資產支持證券等提供擔保的行為。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擔保責任餘額,是指各項融資擔保業務在保餘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對應權重加權之和。第四條 融資擔保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量和管理融資擔保責任餘額。第五條 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數據要素,是指數據資源、算法模型、算力資源以及綜合形成的產品等。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的數據要素初始登記、交易登記、信託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撤銷登記和續證登記等服務,適用本辦法。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數據要素登記服務遵循依法合規、規範統一、公開透明、...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許可證包括下列幾種類型:(一)金融許可證;(二)保險許可證;(三)保險中介許可證。金融許可證適用於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外資銀行、農村中小銀行機構等銀行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以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
第七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監督管理。中國證監會基於審慎監管原則,可以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公司治理、內控合規及風險狀況,對其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結構、子公司設立等實施差異化監管。第八條 證券交易場所、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為了加強境外金融機構的管理,保障金融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廢止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的規定,1990年3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4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令第1號公布的《境外金融機構管理辦法》自2011年1月8日起廢止。辦法內容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