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該標準的起草受到社會各方的廣泛關注,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的領導下,在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指導下,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會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研究構建國家社會信用標準體系,起草組充分吸收來自信用管理、徵信、評級等不同專業領域有能力、經驗和研究工作基礎的專家、學者、企業代表等,於2015年1月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
該標準起草組根據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現狀和實際需求,按照國家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明確標準定位、套用對象和適用範圍。同時,通過開展多次地方、行業等的座談會和調研工作,吸收和借鑑了來自各方的意見和建議,經過認真分析和研討,確立了初步的標準框架。
在標準框架確定的基礎上,起草組成員充分吸收已有的科研成果,同時,在質檢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項目“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及重要基礎標準研製與試點套用”的支持下,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為依據和指導,經過反覆推敲,多次召開不同規模的標準研討會(2015年3至8月)逐漸確定了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完成標準草案。
2015年8月18日,國家標準計畫《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20151528-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起草組在完成標準草案的基礎上,於2015年下半年多次召開了不同規模、不同層次的標準研討會,徵詢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來自各方的專家、學者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了大量研討,反覆修改、完善和提升,經中標院為主對意見進行了匯總、整理和吸收完善,於2016年1月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7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GB/T 35431-2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歸口於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18年4月1日,國家標準《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GB/T 35431-2017)實施。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GB/T 35431-2017)是依據2014年6月中國
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指導編制而成。該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大信(北京)信用評價中心有限公司、合肥藝標科技有限公司、國家信息中心、廈門市標準化研究院、河北省經濟信息中心、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石獅市宏妙服飾配件有限公司、河北省標準化研究院、遼寧省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君翌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新立方標準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中大信安能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新疆標準化研究院、嘉善凌鷹服飾輔料廠、煙臺市技術監督信息研究所、煙臺大維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大數據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和唯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放心聯合認證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國信聯合(北京)認證中心、北京勻加速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莉、林竹盛、江洲、崔從俊、趙銳、薛毅、王東、林立南、李向華、路源、賈迎新、王妙微、王博涵、徐曉東、鄭勇躍、耿天霖、曹靜、孫良泉、孫瑩、馬龍、趙燕、孟翠竹、楊鈞、俞程明、黃賢信、李華、劉棟棟、許遠望、余騰暉、底彥彬、陳磊、孟繁友、王舒維、聶玉聲。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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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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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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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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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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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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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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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GB/T 35431-2017)規定了信用標準體系的總體架構和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各類組織或個人開展的信用標準活動。
引用檔案
| GB/T 20000.1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術語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信用標準體系總體架構》(GB/T 35431-2017)充分考慮中國現階段社會信用環境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情況,以《綱要》為指導,以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為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構建社會信用標準體系框架,旨在提高整個社會的信用水平,為各行各業開展信用標準化工作提供幫助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