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形態
信息產業的部門結構是指按照信息
產業在
生產、
流通、分配、
消費過程中的共性和個性而區分的一組或多組產業之間的聯繫及其形式,它是
信息生產和服務的社會化、
專業化、協作化相互作用和發展的結果。
既然
信息產業由眾多的產業部門組成,那么對
信息產業部門的劃分也可按多種標準來進行:
(1)
波拉特以是否向社會提供
信息產品和信息勞務為特徵,將信息
產業劃分為第一信息部門和第二信息部門。向社會提供
信息產品和勞務的為第一信息部門,不直接向社會、只向
組織內部提供信息產品和信息勞務的為第二信息部門:
直接信息
生產部門:是最基本的信息生產部門,既包括新聞出版、圖書情報、郵電通訊、科研教育等傳統的信息
產業部門,也包括
信息處理、資料庫服務、軟體開發等新興的
信息產品生產部門。
間接
信息生產部門:是指在非信息生產部門和其他
產業中存在的信息機構。
信息生產資料生產部門:是指為
信息產品生產提供生產工具和其他物質條件的部門。
(5)按照信息
產業的
生產和
交換過程及活動特點劃分,信息產業可分為第一信息部門第二信息部門和第三信息部門。
第二
信息部門:是指不向
市場出售而為本單位內部提供信息產品和服務的信息部門與
企業。
(1)從技術的功能與作用來看,
信息產業的技術結構包括
信息獲取技術、信息傳遞技術、
信息處理技術和信息利用技術等。
(2)從技術的特徵來看,
信息產業的技術結構由感測技術、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
控制技術等組成。
(3)從技術的適應程度看,
信息產業的
技術結構由落後技術、適用技術、先進技術和高新技術的功能組成。
(4)按技術出現的先後和先進程度可以將
信息產業中所套用的技術分為傳統信息技術和現代信息技術。
信息產業中的
技術結構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是一個技術門類日益增多、技術水平逐漸提高的過程。但是不同國家,不同
信息產業部門的
技術結構有很大的差異,有些國家信息產業的技術水平較高,現代高新信息技術在信息產業的技術構成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一些國家信息產業的技術水平較低,仍處於傳統信息技術階段或傳統信息技術向現代信息技術過渡的階段。
(1)從人才的知識結構看,
信息產業的人才結構由各種專業型人才(如科技信息人才、經濟信息人才、法律信息人才、管理信息人才等)和複合型人才所組成。
(2)從人才的學歷結構來看,
信息產業的人才由大專、本科、碩士、博士等不同學歷的人才所組成。
(3)從人才的智慧型結構來看,
信息產業的人才結構由理論研究型人才、技術操作型人才、
組織管理型人才和業務工作型人才所組成。
由於
信息產業是一個智力密集型產業,故對人才的知識結構和智慧型結構要求較高,在信息產業中,高學歷、高職稱、高智慧型的人才應占很大的比例,不同的信息產業部門對人才的要求也有所差異,信息
生產業、信息傳授業、信息諮詢業等行業中應以學術水平較高、研究能力較強的理論研究型人才為主。
影響因素
決定和影響一個國家
產業結構的因素是極其複雜的,決定和影響
信息產業結構變動的因素也是很複雜的。
第四類是國家社會結構。
信息
產業結構是不斷演變和變化的,其變化也受到內部結構因素和外部環境條件的制約和影響。可以說,一切社會經濟因素,甚至自然因素都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於
信息產業結構,推進或抑制著信息
產業結構的發展變化。
述諸因素基本上都對
信息產業結構的變動有著重要的影響。我們認為,影響
信息產業結構變動的因素除
消費結構、
貿易結構、社會結構外,還有一些其他因素。下面,我們就來談談這些因素對
信息產業結構變動的影響。
因為,我們研究
信息產業結構,就是為了使
信息產業的各種類型組成或分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建立
信息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標準。很顯然,“能滿足社會
信息需求的產業結構是最合理的結構”就是最好的標準。
而
需求結構的變化,即人們對某些
產品的需求擴大、縮小或轉向時,必然要求相應的產品
生產和供給結構與之對應,從而引起
產業結構的變化。
當人類社會的信息
需求單調、數量不多時,生產
信息產品的
行業就很少,信息
企業的數量也十分有限。隨著信息
需求的擴展,信息
產業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信息產業中的行業增加,
信息產品生產規模擴大。
社會對信息的
需求不僅包括個人的信息需求,而且包括團體的信息需求,如
企業的信息需求,黨政機關的信息需求、科研機構的信息需求等。信息
需求還可以按所需
信息產品的
投入產出關係不同劃分為中間
需求和最終需求等。中間需求和最終需求的比例取決於
信息產業在整個
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比例,也決定著
生產中間
信息產品的部門和最終信息產品的部門之比例。
而根據上面談到的建立
信息產業結構的合理性標準,我們可以說,能否滿足社會對信息產業的信息產品和
信息服務的中間
需求和最終需求,是衡量信息產業結構的第一位指標。
(1)中間需求
中間
需求的存在,必然會導致產生專門提供中間
信息產品的
生產部門或服務部門。在信息
產業的
生產過程中,這種
需求有信息產業外部提供滿足的,也有信息產業內部各部門提供滿足的。
(2)最終需求
同中間
需求是一樣的道理,最終需求的存在,必然會導致產生專門提供最終
信息產品的
生產部門和服務部門。
用戶所需要的
信息產品並非用戶必須購買的信息產品,用戶能否將
需求轉化為
消費行為,還取決於用戶的收入情況。
恩格爾定律表明,收入水平越低,用於食品的支出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份額就越大,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用於食品支出所占的份額下降,用於服裝、文化、娛樂等方面支出所占的份額增加。我們可以看出,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會增加個人用戶對
信息產品消費的
需求,從整體上促進信息
產業的發展,增加信息
產業部門數量與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改變信息產業在
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例。
對於
信息產品的
消費和信息產業結構而言,收入水平還有更具體的影響。人均收入水平越低,用戶對傳統
信息產品的
需求越多,而對現代信息產品的需求較少,這時,傳統信息
產業部門在信息產業中所占比例較大,而現代信息產業部門所占比例較小;隨著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現代信息產品的
消費需求會逐漸增大,現代信息產業部門占信息產業的比例也會逐漸提高。
從另一個角度看,在人均收入水平進入高水平階段,人們對精神生活、生活
質量、生活環境的要求大大提高,
信息消費的
需求迅速上升。單從1985年—1995年我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
消費結構變化就可以看出,
信息消費的
增長速度遠遠大於
物質消費的增長速度(如下表所示)。這一
消費結構的變化必然導致最終
需求的變化,也就導致提供最終
信息產品的部門的變化,即直接導致我國信息
產業結構的變化與發展。
同樣,團體
信息用戶的信息
消費需求也會因收入水平的變化而變化,
企業的收入水平較低時,十分重視
生產力硬要素的配置,卻忽視了生產力軟要素的配置,無力購買
信息產品或現代信息產品,當企業的收入增加到一定的程度,在生產力硬要素達到一定水平和規模的同時,必然會增加對信息產品的需求,現代信息產品的需求比例也會逐步提高。可見,團體
信息用戶收入水平的變化也會影響信息
產業結構的變化。
(2)通過引進某些
信息產品滿足國內部分信息
需求,對於某些國內
需求量較大而本國又暫時難以
生產的信息產品,可暫緩其生產,將信息
產業發展的重點放到其他信息產業部門,通過引進來滿足用戶對這些產品的需求。
(3)通過
出口信息產品來改進信息
產業結構,對於目前國內還沒有
市場而國外需求量較大的信息產品,如果沒有對外貿易,就不能發展這類信息產品的生產經營行業,若能充分利用對外貿易途徑,將國內目前尚無銷路的信息產品在
國際市場上銷售,就可以突破國內信息產品
消費的限制,按照國際市場需求和
消費水平來調整信息產業結構。
由於
信息產業結構本身就是社會
經濟結構的組成部分,所以信息
產業結構自然就會受到社會其他結構的影響和制約。社會結構涉及面很廣,包括
人口結構、文化結構、階層結構、家庭結構、
社區結構、城鄉結構、集團結構、民族結構等。
信息產業是在一定的社會背景和社會條件下形成與發展的,其結構必然受到社會結構諸多因素的制約與影響。
1、
國民經濟狀況 2、
信息資源條件 3、科技發展水平 4、國家經濟政策
結構最佳化
產業結構最佳化並沒有一個絕對水平的標準,它是相對於一國自身過去的產業結構而言的,以本國
國民經濟最優
效益為目標,從本國地理環境、
資源條件、
經濟發展所處的階段、科學技術水平、
人口結構、國際關係等特點出發,通過產業調整,使產業結構達到與上述條件相適應的各產業間
協調發展的狀態。所以在
國民經濟的不同發展階段,
產業結構最佳化有不同的內容和指標。
產業結構最佳化具有豐富而又明確的內容,產業結構最佳化的標誌是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高度化。
信息
產業結構是不斷演變和進化的,它的發展變化既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但也具有可調控性。通過調控,可實現
信息產業結構的最佳化。我們認為,從我國
經濟發展所處的階段、科學技術水平、人口結構、國際關係等特點出發,研究
信息產業如何同
國民經濟其他產業之間的
協調發展,以滿足不斷增長的社會信息
需求的過程,就是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的過程。
要對
信息產業結構進行最佳化,首先必須確定信息
產業結構最佳化的標準。一般來說,
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有兩個標準:
1、信息
產業結構的合理化。即:
信息產業所
生產經營的信息產品能滿足當時條件下的社會信息
需求,信息
產業能夠有效地利用信息資源,各信息產業部門之間的比例關係協調。
2、信息
產業結構高級化。即現代
信息產業部門和
生產經營高深層次信息產品的信息產業部門占整個信息產業的比例較大,高新信息技術在
信息技術結構中占主導地位,高層次人才是信息產業從業人員的主體。
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的基本思路是制定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方案所依據的指導思想和
思維過程或思維模式。總的來說,
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的基本思路是:以用戶結構的最佳化為出發點,主要依據用戶的
需求結構確定信息產業的
產品結構,再以信息產業的產品結構為中心,適當考慮其他因素,確定信息產業的部門結構、
技術結構和
人才結構。
首先,任何一個
產業存在和發展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滿足用戶的
需求,也只有從產業對用戶需求的滿足上才最能體現出產業存在與發展的
價值。要充分發揮
信息產業的作用,體現信息產業的價值,必須有合理化、高級化的信息產業結構,而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的首要標準就是
信息產品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用戶對
信息商品的
需求,因此,制定信息
產業結構最佳化方案的首要環節是確定合理的信息用戶結構。只有確定了合理的用戶結構,
信息產品的
生產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整個
生產結構才能合理有序,才能避免由於產需脫節而造成的信息資源浪費現象。
合理確定
信息產業用戶結構的核心是確定信息
產業的重點用戶和一般用戶,這是因為信息
產業難以全面而不分主次地滿足各類用戶的信息
需求,而保證重點用戶的信息
需求、兼顧一般用戶的信息需求有利於
信息產品生產和
信息服務的效率和效益的提高,有利於把有限的信息資源用於最需要、最能發揮作用的地方。
信息產業部門結構最佳化的關鍵是確定主導
信息產業部門。主導信息
產業部門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綜合考慮:
2、將對其他
信息產業部門有較大的帶動和推動作用的部門作為主導
信息產業部門
3、將收入大、發展前景好的部門作為主導信息
產業部門
主導
信息產業部門最好同時具備這三個方面的特徵,但並非同時具備這三個特徵不可。而
信息產業人才結構和
技術結構的最佳化,除了滿足生產經營重點
信息產品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和技術外,還應注意人才結構和技術結構的高級化,注意不同層次人才和技術的相互
協調,才能充分發揮信息人才和信息技術的作用。
按照上述思路,可以制定出一定時期內國家和地區
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規劃或信息
產業結構調整方案,以指導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的實踐。
有了標準並根據思路,要將
信息產業結構最佳化方案付諸實踐,真正實現信息
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必須採取相應的調節方式對現有的信息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下面我們具體談談
信息產業結構調節的方式。信息
產業結構調節方式主要有三種:
1、增量調節方式
增量調節方式是通過投入新增信息產品
生產要素,改變不合理的信息
產業結構,使信息產業結構趨於合理化、高級化。具體來說,就是國家將新增加的信息產品要素重點投入到那些需要重點發展的信息
產業部門,使這些信息產業部門能以更快的速度發展。運用增量調節方式的前提是具有良好
信息資源配置機制,否則,新增信息產品
生產要素便不能準確而順利地投入到必須投入的信息
產業部門。這種調節方式的特點是:
(1)操作方便,只要對新增
生產要素的投入量和投入結構加以調控便可。
(3)不會引起較大的社會波動。
(4)對
信息產業結構調節見效慢,改變信息
產業結構所需的時間較長,但對信息產業結構未來狀態作用大。
2、存量調節方式
存量調節方式是通過改變
信息產業中現有資產存量狀況,將
信息資產存量過剩的信息產業部門的部分存量調劑到信息資產存量短缺的信息產業部門,將現有信息資源的一部分從非重點信息產業部門調劑到重點信息產業部門,使信息產業結構發生變化,從而達到最佳化信息產業結構的目的。運用存量調節方式的前提是具有完善的
產權轉讓
市場。這種調節方式的特點是:
(1)能充分而有效地利用現有
信息資源,調節力度大,見效快,但對新興信息
產業部門沒有力量扶植,會引起信息
產業內部甚至整個社會經濟在一定程度上的震盪。
(2)對
信息產業結構狀態未來作用較小,而對近期狀態改變的作用較大。
3、綜合調節方式
綜合調節方式就是將增量調節方式和存量調節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提高調節效果。由於增量調節方式和存量調節方式各有利弊,只用一種方式對
信息產業結構進行調節,難以達到最佳的調節效果,在實踐中,一般都是將兩種方式綜合運用。例如,可用存量調節方式解決
信息產業結構中近期急需調整的問題,用增量調節方式解決信息產業結構中遠期需要調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