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監管是監管機構依法對保險機構及其經營活動進行直接限制和約束的一系列監督管理行為。目的是維護保險業的安全與穩定,促進保險業的有序公平競爭,保護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業監管
- 定義:監管機構依法對保險機構及其經營活動進行直接限制和約束的一系列監督管理行為
保險業監管是監管機構依法對保險機構及其經營活動進行直接限制和約束的一系列監督管理行為。目的是維護保險業的安全與穩定,促進保險業的有序公平競爭,保護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保險業監管是監管機構依法對保險機構及其經營活動進行直接限制和約束的一系列監督管理行為。目的是維護保險業的安全與穩定,促進保險業的有序公平競爭,保護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監管的內容一般包括: 審批和管理保險機構的設立、變更...
保險監管是指一個國家對本國保險業的監督管理。一個國家的保險監管制度通常由兩大部分構成:一是國家通過制定保險法律法規,對本國保險業進行巨觀指導與管理;二是國家專門的保險監管職能機構依據法律或行政授權對保險業進行行政管理,以保證保險法規的貫徹執行。內容 保險監管的內容主要有:市場準入監管、公司股權變更...
保險監管法,調整國家在監督管理保險事業的組織和運營中發生的社會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分類 傳統上,保險法分為保險公法和保險私法。保險私法通常指保險契約法,保險公法包括保險業法(保險公司法)和社會保險法。保險監管法既包括保險私法中有關對保險內容監管的法律規定,也包括保險公法中對商業保險業和社會保險...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英文名稱:China Banking and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簡稱:中國銀保監會或銀保監會),成立於2018年,曾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正部級。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原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成立於1998年11月。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歷史沿革 1998年11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
《辦法》的發布,是銀保監會進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促進責任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做好《辦法》貫徹落實工作,密切關注執行效果,加大監管力度,指導保險業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 局。辦法印發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20]117號 各銀...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保險市場的市場化進程也在不斷加快。傳統的、帶有強烈計畫色彩的保險商品價格體制使得保險商品的價格無法真正反映市場信息,更無法真正調節保險市場的供求關係。僵化的價格體制越來越成為制約保險業進一步快速發展的瓶頸,費率監管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顯得越來越力不從心。自...
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對規範保險市場發揮著政府監管機構所不具備的橫向協調作用。良好、健全的保險行業自律機制不僅可以通過營造行業內控環境直接促進保險機構加強內控,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還可以為政府監管提供支持和補充,甚至在某些領域替代政府監管,避免國家對保險業的過分干預。我國《保險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
2、根據銀保監會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3、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督相關法規、制度在轄內的落實。4、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行準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5、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和非...
(2022年12月25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年第10號公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監管統計管理,規範監管統計行為,提升監管統計質效,落實統計監督職能,促進科學監管和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已於2021年8月19日經銀保監會2021年第10次委務會議通過。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保險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保險集團經營風險,促進金融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對確需...
保險組織監管是指國家對保險業的組織形式、保險企業的設立業清算、保險從業人員資格以及外資保險企業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保險組織監管的內容 1.組織形式 目前世界各國除英國等極少數國家、地區外,均已禁止個人經營保險業務,保險經營者必須是法人組織。經營保險業務的組織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兩類。公司制包括股份有限...
中國保監會的成立,標誌著我國保險監管走向了專業化、規範化的新階段,有利於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保險監管體系,有利於加強保險業監管和防範化解保險經營風險,有利於促進我國保險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根據我國《保險法》有關規定,中國保監會作為國家的保險監督管理機關,其主要職責包括:1.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
保險中介監管是指監管部門為維護保險中介市場秩序,保護保險雙方及社會公眾利益,對從事保險中介活動的機構和人員實施的監督和管理。它包括兩層含義:第一,監管主體是享有監督和管理權力並實施監督和管理行為的政府部門或機關;第二,監管性質可視為以法律和政府行政權力為依據的強制行為。為保證保險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規範...
根據銀保監會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督相關法規、制度在轄內的落實。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行準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
根據銀保監會的授權和統一領導,依法依規獨立對轄內銀行業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制定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督相關法規、制度在轄內的落實。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實行準入管理,審查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對有關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實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開展風險...
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一章 總 則規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經營行為,第一條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是指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十五條 監管機構應加強與保險業協會、保險學會、保險資管業協會等行業組織,以及保險保障基金公司、銀保信公司、中保投資公司和上海保交所等行業機構的溝通協作,充分利用其工作成果,整理形成可用於非現場監管的信息。監管機構應充分利用保單登記平台等行業信息基礎設施,為非現場監管提供大數據分析支持。第十六條 ...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實施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有關事項的通知 銀保監發[2021]52號 各銀保監局,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經研究,決定自編報2022年第1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起,保險業執行《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以下簡稱規則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