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人公約案

保護未成年人公約案(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Minors)國際法院判決的案件。荷蘭政府於1958年向國際法院提出請求書,控告瑞典政府因對一個未成年的荷蘭女孩實施“保護撫養”制度而違反了1902年的《保護未成年人海牙公約》。瑞典認為其保護撫養制度是由公共政策推行的制度,不問未成年人是何國籍均一律適用。國際法院在1958年11月28日的判決中駁回了荷蘭的訴訟主張。法院認為1902年條約沒有排除對居住在國外的未成年人適用居住國的法律。瑞典的保護撫養制度雖然妨礙荷蘭監護人對其在國外的被監護人行使監護權利,但這制度沒有違反1902年的《保護未成年人的海牙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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