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範圍:為保證國防利益安全,在一定時間內限定一定範圍人員知悉的秘密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密範圍
-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保密範圍:為保證國防利益安全,在一定時間內限定一定範圍人員知悉的秘密事項。
保密範圍:為保證國防利益安全,在一定時間內限定一定範圍人員知悉的秘密事項。為保證國防利益安全,在一定時間內限定一定範圍人員知悉的秘密事項。確定保密範圍是依照“法定程式”確定軍事秘密事項及其密級的工作,是軍隊保密工作和軍事...
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以下簡稱保密事項範圍)的制定、修訂和使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保密事項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
知(涉)密範圍是在處理秘密檔案過程中,能夠接觸到檔案內容的人員範圍。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在保證日常工作能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知(涉)密範圍越小越好。尤其是絕密檔案,知(涉)密範圍要控制在最小的限度,一般是指定專人處理。對知(...
軍事秘密範圍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規定的軍事秘密的基本範圍包括:(1)國防和軍隊建設中各項工作的規劃及其實施情況。(2)作戰部署,部隊調動、輸送及各項勤務保障事項。(3) 秘密情報及其來源、手段、能力,秘密通信的密碼、資料...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許可權、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機關、單位...
1990年2月14日國家檔案局、國家保密局發布 檔案內容 1990年2月14日國家檔案局、國家保密局發布 第一條 檔案工作中國家秘密的具體範圍包括:(一)檔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發明創造以及試驗、生產的配方和工藝決竅;(二)歷史檔案資料和...
上海市科學技術保密實施細則,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保密條例》精神,於1982年11月8日制訂並批轉發布的地方法規性檔案,對科學技術保密的範圍、保密項目的等級劃分、保密項目的審批許可權以及保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做...
第二條 保密範圍。(一)國家批准的發明——主要是指發明申報書中規定的保密要點。(二)可能成為發明的階段性成果——主要是指已有所突破,但工作尚未完成的項目,以及預計在近期內有可能成為發明的項目。(三)國外(地區)雖有,但...
國家科學技術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以下簡稱國家科學技術保密事項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家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級。國家科學技術秘密密級應當根據泄露後可能對國...
新聞保密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其程度差異很大。一般來說,戰爭時期要求新聞保密的程度比和平時期要嚴格、廣泛得多。各國對保密範圍的法律規定,正朝著日益縮小的方向發展,這通常與社會的民主化進程相關聯。
第二條 各機關、單位在依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以下簡稱保密範圍)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時,應當同時確定保密期限。第三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
一 、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檔案都有哪些保密要求?(1)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檔案、資料,要嚴格限制在規定的範圍內,不得擅自擴大範圍;(2)閱讀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必須在辦公室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場所進行;(3)閱讀國家秘密檔案、資料,...
主要內容有:確定軍品貿易保密的範圍和密級及密級的調整和解除;建立保密制度,嚴格掌控帶有密級的載體,根據工作需要規定接觸秘密的單位和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涉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遵守保密守則;選擇保密方式、手段和設備,實施保密...
7、檔案保密範圍:①歷史檔案資料和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係的檔案資料;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方案;③檔案庫的收藏檔案內容、數量以及保衛方案、措施;④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
第四條 高等學校承擔國家涉密工程科研項目和課題,以及經省部級以上批准立項的涉密科研項目和課題,其密級按主管部門確定的秘密或國家科技保密規定執行;教育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或行業的國家秘密事項,其秘密按有關部門的保密範圍確定;對是否...
1適用範圍 本保密標準適用於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申請、審查與資質單位日常保密管理。2定義 2.1本標準所稱涉密人員,是指由於工作需要,在涉密信息系統集成崗位合法接觸、知悉和經管國家秘密事項的人員。2.2本標準所稱涉密載體,主要指以...
保密權就是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的情況保密,而稅務機關則付有應該為納稅人保密的義務。《稅收徵收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定、第54條第6項、第59條做出相應的規定,保密的事項範圍一般認為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納稅人的商業...
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保密範圍、內容也有所變化,用人單位應及時修改保密協定內容。(二)明確保密主體 商業秘密的保密主體一般僅限於涉密崗位的勞動者,對於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贈與、轉讓、銷毀或者協助第...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要求員工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的內部規章制度,這是用人單位保護自身商業秘密的重要措施。這裡所說的規章制度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擬保護的商業秘密範圍、種類、密級、保密期限、保密方式以及泄密後的法律責任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
保密原則:指諮詢師有責任對求詢者的談話內容和隱私予以保護,這是諮詢者人格和隱私的最大尊重,也是諮詢者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保密的內容 保密原則是心理諮詢過程中一項基本原則,既是職業道德的要求,也是心理諮詢本身的性質所決定。1、...
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是1951年6月1日中國政務院第87次政務會議通過,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1951年6月8日由政務院總理以政密字第377號文公布實施。全文20條,條例規定了國家機密的基本範圍;建立健全保密組織和保密制度,建立全面的、...
第十五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以下簡稱保密事項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單獨或者會同有關中央國家機關規定。軍事方面的保密事項範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保密事項範圍的確定應當遵循必要、合理原則,科學論證評估,並根據...
2、具有地域優勢,商業秘密無地域性特徵,它的所有人可以向任何國家的任何願意得到它的人發放許可證;而智慧財產權則均有地域性限制,在一國有智慧財產權不一定在另一國有相應的權利,但你的信息卻是在世界範圍內的公開。3、具有保密優勢,...
第二章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秘密是關係國家安全...
2010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保密法修訂草案。主要條件 1、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2、依照法律規定的一定程式加以確定,而不應由任何個人或組織任意確定;3、在某一個確定的時間內只能限於一定範圍的人員知道;範圍 1、國家事務...
一是屬於不明確事項(即保密範圍沒有,無“號”可對的),或有爭議事項,認為應當定密的,可先行擬定密級,並在10日內向主管部門或有確定權的保密部門申報確定。二是屬科技項目定密,持有者或權利人可先行依照有關規定和方法擬定密級並...
多個權利人共有商業秘密的,均應當採取相應保密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可以認定權利人採取了“相應保密措施”:(一)限定涉密信息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只對必須知悉的相關人員告知其內容;(二)任職離職...
涉密信息一般情況下指國家政務、安全、科技、軍事等領域的絕密檔案及保密設施的信息及內容等,一般範圍為對內涉密及對外涉密。另外一類為企業單位的商業保密檔案的信息內容等。分類 我國的國家秘密分為秘密、機密、絕密三級,涉密信息也按照...
第四條 某一事項泄露後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應當列入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以下簡稱保密範圍):(一)危害國家政權的鞏固和防禦能力;(二)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三)損害國家在對外活動中的政治、經濟利益;(...
(五)會同中央有關機關規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以下簡稱保密事項範圍);(六)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保密檢查、保密技術防護和泄密案件查處工作;(七)組織開展保密審查工作;(八)制定全國保密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保密技術裝備研發、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