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保密條款就是規定受許可方應對供方轉讓的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保證不將這些技術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其目的是為了維護供方的權益,保持專有技術的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密條款
- 定義: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 目的:保持專有技術的價值
- 作用:維護供方的權益
- 出現於:1991年
所謂保密條款就是規定受許可方應對供方轉讓的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保證不將這些技術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其目的是為了維護供方的權益,保持專有技術的價值。
所謂保密條款就是規定受許可方應對供方轉讓的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保證不將這些技術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其目的是為了維護供方的權益,保持專有技術的價值。...
保密協定,是指協定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定。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定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
保密契約是指用人單位為防止本單位商業秘密的泄露和不正當競爭,利用勞動契約條款或獨立的契約形式,採用支付補償的方式,與掌握本單位重要商業秘密的員工約定,在終止或...
保密義務,就是指律師所負有的不得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當事人的隱私的法律責任。保密義務是律師在執業活動中必須遵循的最基本的法律義務。...
《商業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在1990.04.03由商業部頒布。...... (六)從國外(地區)秘密獲取的技術及其來源,以及從國外(地區)引進的負有保密條款限制的技術。第三條 ...
企業員工保密契約是企業和員工就員工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企業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而訂立的契約。...
技術保密契約書是企業為保護自身技術秘密而與秘密知情方簽訂的契約書。該契約書一般包括保密內容和範圍、雙方權利與義務、協定期、保密費數額與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
《保密法律知識讀本(以案釋法版)》是全國“誰執法誰普法”系列叢書之一,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法治宣傳教育與公法研究中心組織編寫,總顧問:張蘇軍、總主編:陳澤憲...
完全正向保密(perfect forward secrecy)是信息安全中提出的觀點。要求一個密鑰只能訪問由它所保護的數據;用來產生密鑰的元素一次一換,不能再產生其他的密鑰;一個密鑰...
信息保密技術是利用數學或物理手段,對電子信息在傳輸過程中和存儲體內進行保護以防止泄漏的技術。保密通信、計算機密鑰、防複製軟碟等都屬於信息保密技術。信息保密技術...
網路安全與保密編輯 鎖定 網路安全與密碼學是當今通信與計算機領域的熱門課題。本書內容新穎而豐富,主要講述了基本的密碼學原理,各種加/解密算法及其套用,網路協定的...
商業機密,又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
常見的需要設立保密條款的契約包括:買賣契約、服務契約、中介契約、加工契約等。規範的保密條款(或者可以是獨立的保密協定)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第十九條 中央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中應當含有保密條款。中央企業與涉密人員簽訂的保密協定中,應當明確保密內容和範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協定期限、違約責任。...
,根據本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的規定,它是用人單位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勞動者,在勞動契約、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協定或技術保密協定中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
對有把握的,可有控制地、分層次地逐步提供,並在契約或協定上籤定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條款,規定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或轉讓;對無把握而且時間緊迫的,須越級上報。...
競業禁止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契約和保密協定禁止勞動者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與其所在單位有業務競爭的單位,或禁止他們在原單位離職後一段時間內...
nda, 即NDA,作為英文首字母縮寫有不同的含義,主要有以下幾種:新藥申請(New Drug Application),保密協定(Non Disclosure Agreement)...
第二十二條 修改經批准的技術引進契約的技術標的內容、價格、 期限及保密期限條款,應當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並徵得原審批機關書面同意,該項修改與原批准的技術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