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鑑定辦法是2014年保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鑑定辦法
- 制定時間:2014年
保定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鑑定辦法是2014年保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保定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鑑定辦法是2014年保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法規修訂2014年,依據《關於加快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辦法。檔案內容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城鎮基本醫...
辦法內容 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加強和規範門診特殊疾病管理,根據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診特殊疾病是指病情相對穩定,需長期在門診治療並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慢性或重症疾病。第三條 參加我市...
《河北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財政廳於2023年4月12日印發的通知。《河北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發布時間 2023年4月12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
2021年8月24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莊悅群主持召開市政府十二屆第175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茂名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暫行辦法(修改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制定《暫行辦法》,對於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提高門診特定病種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員門診就醫負擔具有重要意義。根據《...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減輕參保人門診醫療費用負擔,規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管理,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門診特定病種(以下簡稱門特)是指診斷明確、病情相對穩定、需在門診長期治療或診療方案明確的疾病。第三條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適...
《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石家莊市施行的辦法,一個檔案。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6〕59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防範因病致貧返貧、築牢民生保障底線,做好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21〕42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一個檔案。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7〕2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石家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市...
重點優撫對象及所有年滿80周歲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不繳費,其參保費用參照《河北省關於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冀民〔2004〕11號)、《河北省農村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冀財社〔2004〕21號)和《河北省關於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的實施方案(...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發生解散、撤銷、合併、轉讓、租賃、承包經營時,接收或繼續經營者必須承擔原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醫療保險責任。無接收或無繼續經營者,按用人單位破產的辦法處理。第十六條用人單位發生破產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及有關規定,優先償付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還要為在職職工繳...
第二十一條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一個待遇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門診大病和住院的醫療費用,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個人自付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按規定支付。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五章 醫療保險服務管理 第二十二條 按照...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以下簡稱“門診統籌”),是指參保人員患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
(三)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參保人按國家和省規定的辦法繳費。職工醫保參保人不願意補繳或無力補繳的,可按規定參加居民醫保。第十九條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關係轉移接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三章 待遇支付 第一節 住院待遇 第二十條 參保人在參保期內因疾病、意外事故(含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生育或終止...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市重特大疾病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工作機制。第四條 市政府負責統籌全市醫療救助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製定醫療救助具體政策措施,建立部門協同機制,構建多方參與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
《萍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萍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制定的條例。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完善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增強城鎮居民抵禦疾病風險的能力,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執行。第三章 待遇支付 第十五條參保人員住院(含符合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執行《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自貢市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辦法》(自勞發〔2000〕249號),超出《四川省基本...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是指由政府組織實施、城鎮居民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對城鎮居民住院和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實行社會統籌的醫療保險制度。第三條 居民醫保應堅持以下原則:低水平起步,籌資水平、保障標準與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重點保障城鎮居民大病醫療需求;以家庭(個人)繳費為...
第十五條 為鼓勵連續繳費參保,從連續參保的第二年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比例每年相應提高2個百分點,提高比例最高為10個百分點。第十六條 參保人員因病必須使用CT、核磁共振等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或因搶救使用藥品目錄外的藥品產生的醫療費用先自付20%,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
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範圍 (一) 肺源性心臟病 1500元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地減輕參保人員的經濟負擔,依據《和田地區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行發〔2000〕8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