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付洪抹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劃綱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扶貧開發計畫。
(二)負責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我縣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三)根據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扶貧開發目標、任務,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根據省、市貧困對象識別和貧困人口退出、貧困村出列、貧困縣摘帽的標準、程式和辦法,制定全縣的實施方案,並組織推進實施。負責全縣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
(五)擬訂全縣扶貧開發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組織全縣扶貧專項資金的使用和扶貧項目實施。負責扶貧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等工作糊良拳。
(六)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老區扶貧項目實施工作。
(七)組織落實脫貧攻堅督查、永定翻嫌巡查和扶貧績效考核任務,開展全縣扶貧開發成效考核評估工作,並組織全縣貧困狀況的監測與統計工作。
(八)指導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開展幫扶工作。貫徹落實駐村幫扶責任人管理辦法。
(九)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貧困對象就業創業和勞動力轉移政策。負責督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危灶就讀中高等職業教育資助工作。
(十)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金融保險機構,開展全縣金融扶貧貸款及扶貧小額保險工作。
(十二)認真履行黨的建設工作責任,貫徹落實新時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突出政治建設,嚴格執行黨內各項規章制度,抓好黨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三)承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辦省、市扶貧辦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業務股
負責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我縣脫貧攻榜漏槓堅任務如期完成;根據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扶貧開發目標、任務,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省、市貧困對象識別和貧困人口退出、貧困村出列、貧困縣摘帽的標準、程式和辦法,制定全縣的實施方案,並組織推進實施。負責全縣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
擬訂全縣扶貧開發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指導、組織全縣扶貧專項資金的使用和扶貧項目實施。負責扶貧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老區扶貧項目實施工作。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貧困對象就業創業和勞動力轉移政策。負責督促建檔立卡貧困家故應紙庭學生就讀中高等職業教育資助工作。
負責協調金融保險機構,開展全縣金融扶貧貸款及扶貧小額保險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工作。承擔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文電處理、檔案歸寒組頁享檔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統計、信訪、紀檢、
政務公開、
固定資產和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行政編制
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行政編制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股長2名。
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行政編制
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行政編制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股長2名。
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