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壽縣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是延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縣委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劃綱要。
(二)負責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的組織落實與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我縣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三)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方案、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全縣扶貧開發貧困對象識別和貧困人口退出、貧困村出列、貧困縣摘帽,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工作。
(五)提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支出方向)分配初步方案,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資金績效評價和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等工作。
(六)指導脫貧攻堅工作,溝通協調相關部門和鄉鎮做好迎接國家、省、市相關的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和成效考核評估工作。對全縣脫貧攻堅做出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給予表彰、提拔獎勵的建議。負責扶貧信訪工作。
(七)統籌全縣社會扶貧工作,指導縣直部門開展定點幫扶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幫扶工作及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指導幫扶責任人開展幫扶工作。
(八)指導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和勞動力轉移等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提出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貧困革命老區扶貧開發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會同相關單位開展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等工作。
(十)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十一)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履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統籌協調、組織推進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和工作落實。
(十三)承辦省、市扶貧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負責縣委、縣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的組織落實與統籌協調工作,確保我縣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三)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方案、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全縣扶貧開發貧困對象識別和貧困人口退出、貧困村出列、貧困縣摘帽,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管理工作。
(五)提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支出方向)分配初步方案,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資金績效評價和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等工作。
(六)指導脫貧攻堅工作,溝通協調相關部門和鄉鎮做好迎接國家、省、市相關的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和成效考核評估工作。對全縣脫貧攻堅做出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給予表彰、提拔獎勵的建議。負責扶貧信訪工作。
(七)統籌全縣社會扶貧工作,指導縣直部門開展定點幫扶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幫扶工作及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指導幫扶責任人開展幫扶工作。
(八)指導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和勞動力轉移等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提出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貧困革命老區扶貧開發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會同相關單位開展資金項目監督檢查等工作。
(十)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工作。
(十一)協調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履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統籌協調、組織推進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和工作落實。
(十三)承辦省、市扶貧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安全、信訪、黨建及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材料綜合及起草扶貧開發中長期發展規劃、方案、年度計畫工作。統籌全縣社會扶貧工作,指導縣直部門開展定點幫扶、幫扶責任人開展幫扶工作和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協調開展扶貧開發宣傳工作。負責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開發指導股。統籌農業、就業、旅遊、電商、金融、光伏、生態等產業扶貧工作。統籌飲水安全、教育扶貧、健康扶貧、住房保障、基礎設施、人居環境等社會保障工作。統籌殘聯、民政、社保、工青婦等綜合保障工作。統籌全縣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和數據平台管理工作。承接國家、省、市督查考評等部門開展成效考核、專項審計及問題整改工作。統籌全縣開展督查巡查、考核考評,督導問題整改,對違法違紀問題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扶貧系統人才、幹部培訓及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省市防貧機制和監管各類保險扶貧工作。負責貧困識別和退出政策指導、工作督導及貧困縣摘帽申報工作。提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初步方案,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資金績效評價和資金項目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部門財務資產工作。統籌本部門項目工作。協調和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負責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