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來安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來安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來安縣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而來,為來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有關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擬訂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推進綠色製造。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材料節能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和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管理及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和縣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縣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研究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重大問題。負責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信息技術產業發展,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重要工作督查督辦、重要會議組織接待、政務公開、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品採購等支出計畫的審核。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組織或參與重要檔案和綜合材料的起草,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等戰略研究,綜合分析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工作。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經濟類等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有關人才項目申報、審核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作風、效能建設工作。
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協調做好非公黨建工作。
(二)經濟運行辦公室。監測分析經濟日常運行,提出相關建議,發布相關經濟運行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協調工業生產要素保障工作,組織擬訂工業生產重點物資運輸應急預案,組織生產中有關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三)技術進步與技術改造股。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等的實施;指導和推動建立企業技術創新及產學研聯合機制;指導電子信息技術在企業的推廣套用。
研究提出技術改造項目規劃和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投向;建立完善技術改造項目庫,研究擬訂項目備案制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指導實施;對上市企業的資金投向進行監督;對財政債券支持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督查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本縣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和企業利用外資有關政策建議,監督檢查產業政策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全縣工業綜合發展方案及大產業、大企業、大項目規劃,指導支柱產業發展,協調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管理創新、產業鏈的延伸和產業鏈上合作的企業配套;研究起草發展縣域工業經濟、城鎮經濟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聯繫行業協會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協調行業內部關係;負責產業招商和對外開放工作。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軌道交通裝備、民用船舶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指導推進企業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的研製、生產等工作;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四)中小企業發展辦公室(節能和綜合利用股)。
承擔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黃金、稀土以及新材料和輕工、紡織、醫藥、食品、家電等行業的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貫徹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綠色生產促進政策措施,負責節能降耗的組織、推進、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節能監察;指導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發展,組織推廣套用有關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徵收和管理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貫徹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材料節能政策,對有關生產企業進行必要的行業管理。
研究提出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工業污染控制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綠色發展。
承擔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黃金、稀土以及新材料和輕工、紡織、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等工作。
(五)非煤礦山和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非煤礦山行業管理;組織實施非煤礦山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管理辦法和準入條件;調整最佳化行業布局和產業結構,整頓和規範行業發展秩序,推進非煤礦山合理開採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檢查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指導非煤礦山、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六)鹽業與食品醫藥股。承擔鹽業、食品、醫藥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食鹽專營工作,組織推動食鹽儲備體系建設,承擔政府食鹽儲備責任,監督企業食鹽儲備。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在突發事件時協調、保障食鹽供應等。負責工業用鹽等非食用鹽的管理,防止非食用鹽流入食鹽市場。承擔縣級醫藥儲備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辦公室。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分析匯總行業相關情況。統籌推動製造業與網際網路深度融合,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工業經濟深度融合。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人員編制

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孫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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