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佳木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貫徹和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旅遊產業、廣播電視行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重點文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六)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查處重點違法違規行為。
(七)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對廣播影視、信息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所播放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
(八)指導、監督全市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電網、電信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九)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組織協調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實施,指導、組織、宣傳、行銷和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文化旅遊走出去;指導協調重要文化和旅遊節慶、賽事活動。
(十二)指導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規範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跨地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辦督查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指導全市文物、博物、圖書事業發展。
(十五)負責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佳木斯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任麗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