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雙鴨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雙鴨山市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廣電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和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組織實施廣電行業標準並開展監督檢查,推進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落實省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指導協調重要文化廣電和旅遊推廣的節慶、賽事活動,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及標準化建設。
(七)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宣傳工作,負責文化遺產申報、監管工作。承擔確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規範和行業監管,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跨地區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督辦督查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十二)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標準並開展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劉偉為雙鴨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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