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一、設立佳木斯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
設立佳木斯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市、縣兩級共同出資,其中每縣(市)出資100萬元(本縣市使用);每區出資50萬元(區本級使用);市財政出資300萬元(市本級使用),用於加快我市電子商務與物流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佳木斯市經濟實現轉型發展提供新的動力支撐。
二、支持範圍與對象
對工商註冊、稅費繳納和指標統計關係均在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開展電子商務業務的平台類、套用類、服務類企業及配套服務電子商務發展的快遞物流企業進行扶持,加快我市電子商務產業發展。
三、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對傳統大型商業轉型企業在保證年度營業額、稅收額增加,線上銷售占比達30%前提下,年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以上含本數,後同)不足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年交易額1億元以上不足3億元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年交易額3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新建大型商業項目參照本款執行。
(二)支持“農產品上行”電子商務發展。對通過自建平台或第三方平台銷售我市農產品,突出打造“中國佳木斯”,年交易額超過500萬元不足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年交易額超過1000萬元不足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年交易額2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年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40萬元;年交易額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鼓勵支持電商企業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電子商務信用評價體系、電子商務法規監管體系、電子商務質量監管體系、網路安全體系等項目建設,給予一次性50%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鼓勵郵政、供銷聯社以及骨幹流通、商貿物流、快遞物流、電子商務等各類企業,主動服務於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需要,在鄉鎮開闢或延伸快遞物流運輸線路,新建快遞物流營業網點,完善面向農村的綜合物流信息服務和物流倉儲配送體系,視成效對其投入農村帶有統一標識的貨運車輛等固定資產新增投資額給予最高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支持
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對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我市註冊設立結算中心、全國性總部或區域性總部、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以及本市企業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滿1年,年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且銷售本地產品的交易額占總交易額的20%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年交易額億元以上,且銷售本地產品的交易額占總交易額的30%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四)支持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園區)建設。鼓勵各縣(市)區、高新區(經開區)加快電子商務與物流產業基地(園區)建設,對建設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不足5000平方米的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園區)一次性獎勵10萬元;5000平方米以上不足1萬平方米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作為項目建設啟動資金。對電子商務相關企業入駐率70%以上、帶動創業就業1000人以上、基礎配套設施及服務功能完善、年交易額達到一定標準的電子商務與物流產業基地(園區)進行獎勵:年交易額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年交易額1億元以上不足3億元的一次性獎勵70萬元;年交易額3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五)支持電商物流倉儲建設。鼓勵物流企業為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服務。對物流場地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企業,電子商務物流年營業收入超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年營業收入超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年營業收入超5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建設冷凍冷藏庫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配送體系完善的物流企業,按冷鏈物流設備當年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六)支持跨境電商平台發展。對設立跨境電子商務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且營業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經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監管平台統計的年進出口交易額超過500萬美元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超過1000萬美元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七)支持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發揮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商貿企業集聚區、小微企業功能作用,通過減免房租、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資源共享空間。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於利用電子商務平台創業的創業者,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享受小額貸款創業優惠政策。對各類電子商務創業孵化器第一、二年免收房租費,第三年享受50%的繳費優惠。對孵化中小微企業的服務商,按產生實際效果的企業數,每家一次性獎勵1萬元。
(八)加大稅費支持力度。對電子商務企業確有納稅困難,符合《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黑政發〔2014〕19號)和《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許可權等有關事項的公告》(黑地稅公告〔2014〕3號)要求的,經地稅部門批准,依法依規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九)加強用地支持。對電子商務重點企業、國內外龍頭電子商務企業落戶和重大
電子商務項目建設,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土地年度計畫和土地供應計畫中統籌安排,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中優先安排。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情況下,鼓勵利用閒置廠房、倉儲用房等發展電子商務與物流業。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運營企業落戶我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電子商務項目建設的用地指標,保障項目落地。
(十)支持人才培養和引進。鼓勵“網際網路+創業+扶貧”,投入500萬元,計畫3年培訓1萬人。對於電子商務企業招聘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委託定點培訓機構或者依託所屬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的,培訓工種符合培訓補貼目錄所列職業工種,培訓合格且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對引進的電子商務
高級管理人員、高端營運人才、核心技術人員,按規定享受居住落戶、家屬隨遷、子女入學等優惠政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相關知名企業電子商務高層管理經歷,符合佳木斯市人才政策規定的,可享受市人才政策待遇。
四、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佳木斯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優惠政策》已經2016年1月12日市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11日
政策解讀
一、《佳木斯市電子商務管理辦法》起草背景
我市電子商務發展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與其他發達地區相比仍存在著總量較小、基礎薄弱、人才匱乏、缺少支撐,發展速度相對比較慢。我們制定《佳木斯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優惠政策》和《佳木斯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目的就在於主體培育,人才培訓,平台支撐,創業孵化、典型示範、提升總量,補齊我們的短板。這也是我們支持的方向。計畫在“十三五”期間,結合我市優勢產業,突出抓好“農產品上行”,鼓勵“網際網路+創業+扶貧”等創新模式,以點帶面,前三年夯實基礎,後兩年有一個質的飛躍。
二、制定的依據
1.《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
2.《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
3.《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4.《關於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台的指導意見》
5.《關於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
6.商務部《“網際網路+流通”行動計畫》
三、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目的就在於主體培育,人才培訓,平台支撐,創業孵化、典型示範、提升總量,補齊我們的短板。這也是我們支持的方向。計畫在“十三五”期間,結合我市優勢產業,突出抓好“農產品上行”,鼓勵“網際網路+創業+扶貧”等創新模式,以點帶面,前三年夯實基礎,後兩年有一個質的飛躍。
四、預案重點和主要措施
我們建議設立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獎勵資金,每年1000萬,實行三年。這是在參考大慶、伊春、七台河、明水、雙城等地做法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的。設立獎勵資金的想法是基於我們市縣財稅體制與行業管理不對稱的實際情況的考慮,建議市縣兩級共同出資。同時也積極向上爭取產業政策扶持資金,比如職業技能培訓政策資金、爭取國家、省電子商務獎勵資金及其它行業扶持政策等。由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基金管理辦法,商務等部門負責制定獎勵細則,每年由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
五、預期所產生的社會效益
政策的制定,旨在支持傳統商業轉型、農產品上行、平台建設、電商基地建設、物流倉儲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電商服務體系、人才培養、電商項目稅收和用地等十個方面。同時明確了電子商務專項基金的使用與管理、獎勵原則、實行年限。
佳木斯市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