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佛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佛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佛岡縣政府部門,負責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監察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質:佛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擬定全縣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擬定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
(二)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協調組織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結案、協助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調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縣安全生產綜合性規章、工作制度;貫徹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
(四)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下同)、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進行查處;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八)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下同)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九)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落實;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組織實施註冊安全主任制度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做好對註冊安全主任和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登記、管理工作。
(十三)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黨務、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財務、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重大調研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組織、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安全生產工作規劃、計畫的制訂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裝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交流和合作以及外事工作。
負責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本局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證大廳的視窗工作;負責註冊安全主任制度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綜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石場企業以及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上述單位生產、經營、儲存安全評估評價、許可證的申辦、管理,監督檢查上述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
依法對全縣煤礦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三同時”情況,安全生產條件、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縣礦山救護隊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或參與重大、特大礦山安全事故救護及應急救援工作;依法協助、參與重大、特大礦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依法查處和關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礦山;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執法監察股(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執法監察大隊)
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察職權;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頓;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落實;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考評工作;負責有關設備設施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認證、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相關的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編制、指導實施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協調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分析預測監控防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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