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家訓》分孝親敬長之規、隆師親友之規、待人接物之規等十一類,其下或又分為數條,包括了中國傳統家訓的基本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何氏家訓
- 組成部分:孝親敬長、隆師親友、待人接物等
- 家訓十二則:孝悌忠禮義廉恥敬祖敦族為善守成
- 何倫人士:明江山(今屬浙江省)
- 何倫號稱:東山
- 何氏家范作者:明·何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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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倫其人
何倫字宗道,號東山,明江山(今屬浙江省)人,事親至孝。相傳一天晚上有小偷到他家偷東西,他發覺之後也沒有聲張,在小偷要把他家做飯用的鍋偷走時,他這才說:“請你把鍋留下,以便我明天早晨能做飯給母親吃。”小偷很慚愧,就把所偷的東西都還給了他。又有記載說他居喪哀毀逾禮,忌日涕泣如初喪。可以稱得上是舊時孝子的典型。
何氏家規
此篇凡分孝親敬長之規、隆師親友之規、待人接物之規、鞠育教養之規、讀書寫字之規、出處進退之規、節義勤儉之規、飲食服御之規、量度權衡之規、撐持門戶之規、保守身家之規十一類,其下或又分為數條,包括了中國傳統家訓的基本內容。
孝親敬長之規
——今之人以能養為孝者何?蓋緣不顧父母而私妻子,倒行逆施者眾,彼善於此,故與之耳。殊不知孝之道,豈養之一事所能盡哉?要有深愛婉容,而承顏順志,尊敬謹畏,而惟命是從1。稍有斯須欺慢違忤,或傷教敗禮,取辱貽憂,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2。藍田呂氏曰:“孝莫大乎順親3?”司馬溫公曰:“吾事親無以逾於人,能不欺而已矣4。”其事君亦然。
——人家子弟,有父母兄長慈愛,又得教以詩書,授以生業,而能顯親揚名,以盡孝敬之道者,乃常分耳5。烏足言要在困苦艱難、流離顛沛之際,竭力盡心,周全委曲,消患彌變,特力獨行,而不失其度者,方為孝敬?
隆師親友之規
——凡家素清約,自奉宜薄,然待師友,則不當薄也。切不可因已無成而不教子,又不可以家事匱乏而不從師。務要益加勉勵,則所聞者堯舜周孔之道,所見者忠信敬讓之行,漸摩既久,身日進於仁義而不知也。若為利慾所蔽,違棄師友,則與不善人處,所聞所見,無非欺誣作偽,汗漫邪淫之事,身日陷於刑戮而亦不自知也6。言之痛心,各宜自省。
——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必須趣向正當,切磋琢磨,有益於已者,始可日相親與。若乃邪僻卑污,與夫柔佞不情,拍肩執袂,相誘為非者,慎勿與之交接7。
——學問之功,與賢於已者處,常自以為不足,則日益;與不如已者處,常自以為有餘,則日損故取友不可以不謹也。惟謙虛者能得之。
待人接物之規
——凡與賓客及尊卑長幼、君子小人相接,儀節固有不同,鹹不外乎敬而已矣。若待尊長,必須言溫而貌恭,情親而意洽。尊長或不我愛,益加敬謹可也。待卑幼又在自敬。其身苟能尊嚴正大,肅矩整規,則為卑幼者修飾畏慎之不暇,孰得而上犯之耶?一或瑣碎褻狎,便無忌憚矣。待君子之敬根於心,百凡相見往來,交際之禮,俱宜從厚,其敬始伸,稍薄則為慢矣。待小人則不然。外若敬而內則疏,包容退讓,寧受虧—分,使之自滿自愧,於我亦無所損。若與之爭競較量,一旦棄絕,或發其陰私,斥其過惡,彼必終身懷忿,不至中傷而不止耳。此乃一生所驗之良方,以為後人應世之藥石8。
——凡客至家,長或宗子出迎,久不相見者則拜9。或留飯,家長宗子奉陪。如系子弟中之舊師友,新姻眷,止是此子弟同陪,其餘不必見也。留飯之意,既得盡話,又得盡歡,且能盡敬,況路遙者,不使受餒而還。饌貴快便精潔,不貴多品庶10。親近教益,常可往來。若一豐厚,後來難繼也。
鞠育教養之規
——古有胎教,凡婦人妊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跛,不食邪味,領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此道也11。今之婦人烏得而知之,夫當預與之言。
——凡產子,須是為母者自哺,不可委之乳母。吾嘗見人家用乳母者,雇值服食,稍不如願,反令其子寒暖失時,饑飽無節,或跌扑驚傷,隱蔽不言,致疾莫知所自12。且乳母中,端潔者寡,常生意外之虞,不可不謹。
——子女初生,三朝滿月,慎勿置酒張筵,多害生命13。惟齋沐更衣,具酒果,抱子告祠堂14。其世俗催生送羹之禮,糜費無益,概宜謝絕。
——古禮,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國,不以隱疾,不以山川,亦不可與古先聖同名。但只名以理學之字,使之顧名思義可也。
讀書寫字之規
——欲知子弟讀書之成否,不必觀其氣質,亦不必觀其才華,先要觀其敬與不敬,則一生之事業,概可見矣。凡開蒙之後,能漸漸收斂,一惟師教之是從,親言之是聽;敬重經書,愛惜紙筆,潔淨几案,整肅身心;開卷如親對聖賢,熟讀精思,沉潛玩索,反來就自己身上體認,眠存夢繹,念念不忘,如嬰兒之戀慈母,饑渴之慕飲食,無一刻之敢離,無一時之敢怠;但遇緊要辭語,留意佩服,即思此一句,可以用在某處,我當謹守此行,此一句正中我之病根,我當即為拔去,不使蔓延滋長。如此為學,雖愚必明。縱不能盡忠於朝廷,亦可以盡孝於父母;縱不能建功業於天下,亦可以自善乎一身。若乃不莊不敬,鹵莽忽略,未學先能,未講先厭;或講讀之際,目視他所,手弄他物,心想他事;於書讀其前則污其後,讀其後則毀其前或自恃聰明,不肯用力;或專務外馳,不肯內究。如此為學,白首無成,雖成必敗。居官則壞國家之事,處已則無保身之謀。所以古之聖賢,教人先在灑掃應對時著力,引誘提撕,倦倦以持敬為本15。
——讀書以百遍為度,務要反覆熟嚼,方始味出。使其言皆若出於吾之口,使其意皆若出於吾之心,融會貫通,然後為得。如未精熟,再加百遍可也。仍要時時溫習,若功夫未到,先自背誦,含糊強記,終是認字不真,見理不透,徒敝精神,無益學問。——學問之功,全在講貫16。而講書之要,必須講後自己細看,著意研究,潛思默究,逐句繹,逐章理會,方才得其旨趣。略有疑惑,即為質問,不可草草揭過。俟一本通貫後,仍聽先生摘其難者而挑問之,或不能答,即又思之,思之不通,然後復講。真境一開,如得時雨無化,後來作文,隨意運用信手發揮,自然成章,無再窒礙。若泛泛而講,泛泛而聽,原不留心佩記,徒費唇舌,不入肺腑,今日講過,明日忘之,此章未達,又講別章,今年未明,復待來歲,雖講至百年,誠何益也?
——凡寫字務要莊重,端楷有骨格,有鋒芒,有稜角,不得潦草歪邪,微眇軟弱17。古人云: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矣。吾以為用筆固在心正,又在於活。手活則筆勢奇妙,如走龍蛇,否則若膠柱鼓瑟,而剔畫不開也18。是以小兒初學字時先要教其執筆圓活,如寫小字,止令手提運筆,而手腕不動也則無魯魚亥豕之弊,既要快捷,又要不差19。此乃日用常行,第一急切之務。況考試之日,苟或字之不佳,塗注粗拙,縱是錦繡文章,亦不動觀覽矣。豈可謂字不要緊而不習也?
出處進退之規
——人生天地間,智愚賢不肖,固有不齊,或出或處,或進或退,要當皆以古人為鑑,斯無咎矣。昔伊尹、傅說、呂望、孔明之處也,一耕於有莘之野,一傭於版築之間,一垂釣渭濱,一高臥南陽20。此四公者,不出則寥寥無聞,一出則立業建功,以安天下。向非天子夢卜求而用之,終於農工漁隱之流而已,何嘗急急自出,抑何嘗以農工漁隱之事為卑鄙而不為也?今人知出而不知處,知進而不知退。凡讀書不遂,即鄙農工商賈之事,而不屑為,所以有濟世之才,而無資生之策者,多矣。如張齊賢以布衣而條當世之務,藝祖留之以相太宗;范仲淹以秀才而懷天下之憂,君子稱之為分內事2l。今初學之士,就欲妄事,希覬乾求,豈二公之儔耶?又留侯、疏廣,功成身退,知止知足,成萬世之美名22。今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者幾人?吾人能知此四事,於所行所止之間,審已量時,見幾而作,則庶幾免夫失身之患。
節義勤儉之規
——節義之人,乃天地正氣所鐘,光祖宗,榮親族,莫大乎是。後世但有男子仗義而窮,婦人守節而苦,不能自存者,豈可不為之慮,而使之失所耶?合族俱當議處資給,以成其美,不可輕慢靳嗇23。
——勤儉為成家之本,男婦各有所司。男子要以治生為急,於農工商賈之間,務執一業。精其器具,薄其利心,為長久之計。逐日所用,亦宜節省,量入而出,以適其宜,慎勿侈靡驕奢,博弈飲酒,宴安懶惰24。若人心一懶,百骸俱怠,日就荒淫,而萬事廢矣。婦人夙興夜寐,黽勉同心,執麻臬,治絲繭,織纖組川,以供衣服25。不事浮華,惟甘雅潔。凡有重務,弟兄妯娌,分任其勞。主婦日至廚房,料理檢點,但有童僕撒潑五穀,穢污作踐,暴殄天物者,量加懲戒26。至晚扃鎖門戶,貯水徙薪,逐處照管,仍諭各房,不許烘焙衣物。內外謹嚴,俱無怠忽。其上下衣食,分給有等,男女多者,傳遞惟均,不得各分彼此。嫁娶資妝,亦從簡便。如此則衣食常盈,而先業不墜矣。
飲食服御之規
——飲食服御,乃民生日用之不可缺者。近來僭侈無節,風俗日漓,盜起民窮,多由於此。豈草茅之說,所能挽回27?故歷來古先聖賢之言,為標準。吾人當佩服,以成恬淡朴雅之風。
——古人飲食,每種各出少許,置之豆間之地,以祭先代,始為飲食之人,不忘本也。
——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純素;孤子當室,冠衣不純采28。
——或問朱子曰:29飲食間,孰為天理?孰為人慾?曰: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入欲也。
——君子慎言語,節飲食,二者養德身之切要。
——有道之士,粗裘索帶,而人不鄙之者,取其內而不取其外也。
——古人事親,有以酒肉養志者,有以菽水承歡者,均不失為大孝30。
——茅容待客以草蔬,與之同飯,殺雞為饌以供母,客知之,起拜而稱賢31。
——范文正公雖貴,非賓客不重肉,妻子衣食僅能自充,而惟好施予32。晏平仲敝車羸馬,而惠及三族33。
——范益謙曰:凡吃飲食,不可揀擇去取34。
——汪信民曰:人常咬得菜根,則百事可做35。朱子曰:今人不能咬菜根,而至於違其本心者眾矣,可不戒哉!
——柳公綽凡遇飢歲,諸子皆蔬食,學業未成者,不聽食肉36。弟見兄未嘗不束帶,夫人常衣絹素,不用綾羅錦繡,每歸覲,不剩金碧輿,只乘竹兜子37。常命粉苦參、黃連、熊膽,和為丸,賜諸子,每永夜習學含之,經資勤苦。所以在公卿間,最名有家法。
——君子以禮義為養心,則心廣體胖,若恣食肥甘,則神昏氣潰。婦女以布禦寒,則堅苦其志,以香薰羅綺,則淫蕩其心。
量度權衡之規
撐持門戶之規
——大丈夫尚欲戮力王室,而自家門戶,豈可不為撐持,而忍坐視其敝乎?蓋人家之興者,豈得常興?而為者,亦豈常廢?興而不撐持即廢矣,廢而能撐持,何患不興乎?興廢固由於天,而撐持之力,實在於人。人能知此意,克勤克儉,凡有廢墜,一一修舉,以保宗祀39。切不可推延畏縮,竊議旁觀,以致唇亡齒寒,委靡不振,而反取人欺笑。雖然此其大略也,若夫光顯之則,在經與書矣。
保守自家之規
——保守身家之道無他焉:第一,不可奸騙人家妻女。第二,不可賭博宿娼。第三,不可拖欠包攬,謀領侵欺錢糧。第四,不可煉藥燒丹,攘竊誆騙。第五,不可強橫健訟,鬥狠逞凶及打幫教唆,生事害人40。第六,不可交接無藉之徒,花鬨遊蕩,不務本等生理,及縱容尼姑賣婆於內室往來41。第七,不可傲人慢物,好勝誇能,逆理亂倫,驕侈淫佚。第八,不可為貪心所使,專行峻險之途,吾人能依得此誡,每日戰戰兢兢,循規蹈矩而行,則上不玷祖宗,辱父母,下不累妻子,害親鄰,明無人非,幽無鬼責,一家安樂,為何如哉!
注:
1、婉容:和順的臉色。承顏順志:看父母的臉色,順從其旨意。
2、斯須:暫時,片刻。欺慢:欺騙,輕慢。違忤:違背,忤逆。不孝順父母。三牲:牛、羊、豕。
4、司馬溫公:北宋大臣、史學家司馬光字君實,官至門下侍郎、尚書左僕射,卒贈太師溫國公,諡文正,世稱沫水先生。
5、生業,職業,產業。顯親:使父母名聲顯赫。
6、汗漫:這裡指肆意妄為。刑戮:因犯罪而被判刑或處死。
8、應世:應付世事。藥石:用以治病的方藥和砭石,比喻規戒。
9、宗子:嫡長子。在宗法制度下,嫡長子繼承大宗,為族人兄弟所共尊,故稱。
10、快便:快捷,方便。品庶:品種,種類。
11、胎教:古人認為,胎兒在母體內會受孕婦的影響,所以孕婦要謹守禮教,給胎兒以良好的影響,稱之為胎教。妊子:懷孕。跛:偏。邪味:不正的味。
12、雇值:即僱傭費用,工錢。服食:衣服和飲食。
13、三朝:指產後第三日。張筵:設定筵席。
14、齋沐:戒齋,沫浴。祠堂:舊時祭祀祖先或賢能有功德者的廟堂。
15、提撕:提醒,振作。倦倦:懇切的樣子。
16、講貫:講習,講論研習。
17、微眇:輕微。輕弱:軟弱。
18、膠柱鼓瑟:鼓瑟者轉動弦柱,以調節音之高低,如膠其柱,則音無從調節。比喻拘泥而不知變通。
19、魚魯亥豕:指文字因形近而在傳寫或刊刻過程中而發生訛誤。
21、張齊賢:北宋大臣,字師亮,宋太祖至洛,他以布衣條陳十事,太宗、真宗時曾兩度為相。布衣:庶人之服,代指平民。藝祖:有文德材藝之祖,古代帝王對祖先的美稱。這裡指宋太祖趙匡胤。范仲淹:北宋大臣、文學家。字希文,官至陝西四路安撫使、參知政事。
24、博弈:六博和圍棋。宴安:安逸。
25、黽勉:盡力、努力。麻吃:即大麻。織纖:紡織絲縷。組糾:編織圓形的細帶。
26、暴殄:任意浪費。
27、草茅:指在野而未出任做官的人。
28、純素:純白。孤子:指父母已亡的人。
29、朱子:指宋代學者朱熹。
30、養志:承順父母的意志。菽水:豆和水,指粗茶淡飯,形容生活清苦。承歡:迎合人意,博取歡心。
32、范文正公:范仲淹卒贈兵部尚書,諡文正。
34、范益謙:生平不詳:
35、汪信民:北宋學者汪革字信民,紹聖進士,呂希哲門人,著有《青溪類稿》、《論語直解》等。
36、柳公綽:唐代大臣,字寬,歷官吏部尚書、兵部尚書,卒謚元。
38、戥稱:戥,用來稱量金銀藥物等的小型桿稱。稱,即秤,衡量輕重的器具。
41、無藉之徒:指遊手好閒之人。花鬨:花言巧語地騙誘。本等:本來,原來。生理:謀生之道。
何氏家訓十二則
一、訓孝
自古司徒掌教,首在明倫,而明倫之教,必以孝行為先。帝王統天下為一家,故以孝治天下。而其教為甚宏,庶民聯一族為一家,故當孝訓一族,而其教可遍及聖經,賢傳言孝者,眾人所熟聽。考先代穎考公①,秉性淳厚,以至孝聞,身為宰輔,尊養並至。南北朝,琦公②事母棒檄逮存,終養後即隱居不仕,二公之孝思,可謂篤而且切矣!凡我同族講孝者,當以是為標準。
註:
①“穎考公”:即晉朝宰相何曾。
②“琦公”:即何充之堂兄,家居宣城陽穀縣、廬江人,字萬倫,好學博聞,父母至孝,以孝友稱。初為郡主簿。察孝廉,除郎中,官涇縣令。母亡,隱居不交人事。晉朝著名散文學家。
二、訓悌
註:
三、訓忠
盡已為忠,中心為忠,忠之時,義大矣哉。故不忠為省身之首務,效忠乃匡國之要圖。聖賢之明訓,既詳言於典籍矣。若晉之次道公①,社稷為懷;明之相劉公②,城頹盡節。吾族之光,於史冊者實不乏人。果知忠之為道,凡於應事物之際,盡其心而竭其力,質諸已而可對諸人③,庶俯仰無慚,影衾不作矣。
註:
①“次道公”:即東晉宰相何充。
②“劉公”:訓導官,崇禎十六年平涼城陷,眾官逃遁何相劉勸阻並率眾守城,以身殉職。
③“質諸已而可對諸人”:可理解為嚴於己而無愧於人;
四、訓信
有諸己之謂信,神聖之始基也,昔孔子以軋軌,喻信之不可無,信可行之蠻貊①,不信則難行於州里,聖賢問答,亦綦詳矣。溯廬江子思公②,西城棲風公③,著書立說,無不以信為指歸④,即參西鉻近思錄,亦以信為根底,則信實為家傳之寶,後人切勿放棄焉。
註:
①“蠻貊”:古部落名、族名、形容地方較大於州里。
③“西城棲鳳公”:即何妥,四川郫縣人,家居門陵白楊頭。隋朝時太學博士,進爵為公,封襄縣伯,性勁急,有口才,好是非人物,考定音律。撰(周易講疏)等七、八種書,計六十餘卷,有集傳世。
④“指歸”:即準則,根本的意思。
五、訓禮
人禽之別,禮教攸關,凡在百行,安可無禮,大而見賓承祭,小而輯讓周旋,禮固不可不學也。人不知禮則上下無分,尊卑莫辨,相鼠之譏,何以能免,在昔,吾祖叔度公①,職列大夫,清身潔己,禮法甚嚴,吳郡太守,深為讚賞;無忌公②臨危不苟,握節以殉。二公動必以禮,常變不渝,故得名垂千古。凡茲後裔,其於持身接物,尤當循規蹈矩,無忝於先人之禮節焉。庶乎可矣。
註:
②“無忌公”:即何無忌,東海邦人,為淝水之戰先鋒官,“戰無不勝”的“北府兵”首領,鎮北將軍劉牢之外甥,太學博士,豫州刺史,安城郡開國公,鎮南將軍,侍中司空。曾與劉裕共同舉義討桓玄。在長江與廬循水戰中殉職,臨危時仍大叫:“取我蘇武節來”,格殺多人、戰鬥至死。
六、訓義
以義制事,動合時宜,見義不為,實曰無勇,聖賢立身行己,可捨生取義,斷不至響利而背義。故不義之行,人所深惡,好義之士,眾所鹹欽。如《三國)時,有祖進公①,仗義以誅閹宦;明時巨川公②,守義以辭請謁,惟其知義之為義,乃能勇赴義也。吾願後之人,以賊義為戒,而以前人之重義者,為法也可。
註:
①“進公”:何進,南陽宛人,靈帝國舅,官大將軍,與袁紹、曹操謀除宦官,不果被害。
②“巨川公”:即何文淵,江西廣昌人,景泰時官吏部尚書,以義為政,有治績。英宗復位,因文淵有“父有天下傳之子”之語,擁護了代宗,得罪了英宗,因追究而自殺,子何喬新,亦為進士出身,官至尚書,仁義文傳有父鳳。
七、訓廉
語云“貪夫殉財,烈士殉名”。故為富不仁,貽譏陽虎①,見得思義,特重子張②,臨時不苟謂之廉,廉者察也,察其所當取而取之,是謂義,然後無傷於廉也。若不辨禮義,利今智昏,雖千駟萬鐘,名節安在!吾祖敬容、敬叔③,仕宦俱以廉稱;並公、遠公④,史冊皆以廉紀,清白傳家。貽厥後人,庶幾紹厥蘇徵,繩其祖武。
註:
①“陽虎”:即陽賀,與孔子同時代人,常叛變其君主。
②“子張”:孔子之賢弟子。
③敬容、何敬容:廬江潛人,蕭(梁)武帝時宰相。普通四年,出為招遠將軍,吳郡太寧,為政勤恤民隱、辨訟如神、視事 四年,治為天下第一,吏民詣閥請予樹碑,詔許之,及免相之日,家無餘財,只有常物,時人稱之。
八、訓恥
孟子云:“人不可以無恥,人而無恥,則凡卑污,苟且,魯莽滅裂之事,何所不為。”
世間凡趨炎赴勢,諂富欺貧,敗名喪節,昧己瞞心,乃天下之最可恥者也!知其可恥而毅然除之,人格自高,人綱自正。考明時喬新公①,以及厚公②俱恥附權貴,獨立不群,故能清操拔俗,丕振家聲。知恥近乎勇,維茲後進,尚其敬承先德,以迪前光。
註:
①、“喬新”:即何喬新、江西廣昌人、進士出身,何文淵子、父子尚書。喬新廉介剛正,年十一時在其父文淵官郎讀(通鑑續篇)時,修撰官周施,周施見而問曰:“書法何如(綱目)”。喬新對曰:“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海不書死節;曹彬、包拯卒,不書其官;而紀‘義軒’多采怪妄,似未有當也”。周施大為驚異。及為官刑部廣東司郎中,錦衣衛卒犯法,捕治不少貸,都指揮袁彬有所囑,執不從。後為御史鄒魯挾私誣劾,喬新一辭不辨,恬然退歸,杜門著書,人事寡接,士大夫莫不高其行。正德十二年,追贈太子太保,賜謚“文肅”。
②、“厚公”:即何厚,明代程番知府(具體事跡不詳)。
九、訓敬祖
夫人之有祖,猶水有源,木有本也。水之混混其源必深,木之欣欣其本必固,子孫之蕃衍,其祖德積之之厚也,水木物也無知也。科盈放海,蔭落歸根,似有反本之義,人於宗祖可忘報追之道乎?余家自宋開禧卜居茲土,己歷四百餘歲矣!金牛江口鹹此分第,歷年已久,列世墳瑩榛坍塌淵,每詣奠掃靚之深用感愴,遂考詢譜識,自始祖下凡十一所,乃於嘉靖乙酉歲(註:公元1525年),捐資整修作台勒石,使子孫鹹知其所。自又謀諸伯叔昆弟,置有杷田,俾祭掃各有所資,報追之道雖未殫夫萬一,孝思之心庶幾乎其少展耳,以後子孫當以敬祖為心,尊祖為念,每遇祭掃毋怠忽,使孝敬與我祖考精靈,保我後生,雲仍翼翼,如水之混混,無窮木之欣欣向榮也,若夫立家廟以萃,精神明昭以致孝,享有志未逮,惟於嗣胤有望。
十、訓敦族
有宋範文正①曰:宗族之在吳者,於吾固有親疏以吾祖觀之,則均是子孫固無親疏也。乃置以義壯均膳,設賑而族無隅瘠,誠百世仁族之模範也。每讀其記未嘗不三復嘆,仰時異勢殊心同力,歉弗克效之徒,自愧焉然淵。自幼至長,頗加修飾,不敢失禮於尊卑長幼,族中有貧甚者,量力給財資,其生理不使為不義事,雖多寡無差,而不責其償,禮師訓子族弟侄有願學者,鹹聽其從而復資以書籍,然此固無足齒,亦難盡已一點念親之心耳,為我子孫務雍睦,富毋恃財而驕,貴毋挾爵而傲,勇毋恃力而侮,事尊長必以敬,御卑幼必以禮,弗以疏而忽貧,而慢年幼而褻狎以至婚姻喪葬不能自舉者,各出貲以助之,則於敦族之義殆庶幾矣。或有藉祖德而奮庸者,又當志范公之所志,行范公之所行。
註:
①範文正:即范仲淹(989-1052年),字希文,先世?(今陝西縣名)人,遷居吳縣(江蘇省蘇州),進士出身,宋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副宰相)。他在陝西守邊塞多年,西夏不敢來犯,說他“胸中自有數萬甲兵”。在政治上主張革新,為守舊派所阻撓,沒有顯著成就。今傳範文正公詩六首。
十一、訓為善
賞讀伊訓有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蓋至善無惡者入之性也。福善禍淫者天之道也,為善則順之,而獲福為惡則逆之,而降殃理之所必然者也。人豈以不為善,今如為善,期如聖賢雖不萬一蹴,而至苟能奮然做儆省惕,若戒勵入能孝,出能悌,不昧心負人,不欺心騙人,不忍心害人,刻簿暴戾之行勿為,濟人利物之事行之,日積月累安知善之不已乎!循是而進,聖賢地位亦可馴至,百祥之福有不降自天耶,福縱末降殃可免噫。人不可以不為善,余無片善可紀然存恆存戒懼不敢為逆,理事見人有爭者息之,災者救之,貧老無依者周之,道之艱步水之病涉者杜之平之,唯勉強學好而已。昔昭烈戒子曰①: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汝父德薄不足效也,爾曹當三復斯戒而敬佩夫伊訓之言。
註:
①昭烈(161-222),“昭烈帝劉備”,宇玄德,三國蜀主,死於公元222年十二月,永安(白帝城),遷棺於成都,葬於惠陵,謚曰照烈皇帝。
十二、訓守成
夫人知創業之難,而不知守成之不易也,蓋創業者身歷憂心懷畏懼,鮮不得之於艱灘人知其所為也,守成者處於安逸,志易驕縱,少不克念隨失之矣,此則人每忽之,入能知其得之之艱,與夫失之之易,斯可世守而復失也淵,自蚤歲慈父見背,十七始得相理家務,仰承垂緒,克紹其裘,力本居積,未賞暇逸,量費節用,罔敢縱侈,歷今之六十餘年,似拓祖父覺臻苟完創之之艱已往事也,子孫守之當思父功刻苦,祖德勤勞克勤克儉,毋怠惰,毋事紛華,毋好奢靡,毋尚氣,毋爭產,毋賭博,毋健訟,士必登名,農必積穀,工必作巧,商必盈資,常使衣食饒裕,其裘不失,吾身雖沒且將含笑之於地下矣!傳曰:晏安鳩毒,勤儉是良圖。太公曰:常將有日思無日,莫待無時思有時,誠守成之格言,爾曹其勖之。
(註:前八條為何俊新提供並注釋,後四條何德寶注釋,錄自諸暨何氏宗譜。)
何氏祖訓
治家早起,百務自然舒展;縱樂夜歸,凡事恐有非虞。服飾切勿奢華、作踐綾羅。飲食務從菲薄,免傷物命。一室同心,興隆有望。滿門和氣,福祉必臻。皇糧及時完納,省追呼之擾。產業勿圖方園,息爭兢之端。遠僧尼六婆,可免敗亂之風。近正人師友,自受楷模之益。置器勿求精巧,凡事俱由古樸,用好銀,平計稱,善報有日。做邪戲,聽淫詞惑亂心生。量寬足以容眾,身先自能率人。勢交者近,勢敗則忘。財交者密,財吝則疏。教子嬰孩,質全而易化。訓婦初來,忘一句而不約。先人遺業,當思創始之艱。身自操家,須念守成不易。應世要愚巧隨時,居家須聾啞幾分。積玉積金,何如積陰德以耀後。傳子傳孫,貴乎傳清白。以苦為福,其福最大。為福作罪,其罪非輕。拒不搬唆,骨肉不致傷害。與人共商,任事必然周至。無蓄俊仆、艷婢。不辦戲具行囊。妻應賢,賢妻才有夫榮子貴。仆雖能,不可使與內事。閉門行止,不可稍忘父母。婦幼舉止,該悉心教晦。勤祭祀,尤宜真情。月半十三,為我家祭之期,忙碌、偷閒,居家、在外,慨不可忘。齋僧道,不如飯房待侍。攀附勢利,休望扶持。濟貧扶弱,自有厚報。寡守孤寒,終受榮華。物物有命,戒殺當堅。人人有氣,寬厚自福。鄙薄之極,必生奢男,厚德之至,定有貴子。大婢早出,不得擇配家人。豪奴急逐,毋留放縱壞事。親人結仇為好惡,良心已喪。祖業眾產,豈能獨享。過貪得,將作牛馬,用意已迷,焉能自逸。每逢佳節倍思親,登高茱萸不缺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從幼勤學苦讀,日後乃能大器耀祖。鍥而不捨,矢志成仁。貧困不是過,安貧墮落乃有錯。從小當立安邦志,睿智造福天下樂。何氏家族,人傑地靈。皇天厚愛,事業有成。
何氏家訓
何氏家范
泰興何氏家范條件十則
明·何濟制
一、孝父母
父母之恩,如天高地厚,最難圖報。吾族為子者,只是盡其心,力所當為,如飲食、衣服之類,雖是孝之疏節,宜極力營辦,以奉養父母。縱使家貧,當以色養,不可便生怨懟。冬溫、夏清、昏定、晨省,禮不可缺。不幸父母有過,必下氣怡色,柔聲以諫,委曲婉轉,以待其聽。或遇疾病,必奉侍湯藥,不離左右。然孝心易衰,於妻子又必須朝夕省諭,教以事舅姑之禮,方是一家孝順。此為子者不可不知!
二、友兄弟
兄弟,乃父之所愛,最要相好,每因婦人言,致相離間。吾族為弟兄者,須同居共爨,相愛相友。或不得已而至於析居,亦宜有無相濟,疾病相扶,患難相恤,方是能體父母之心。切不可輕聽婦言,因絲毫小利、畝角田地,便生忿怒,甚至鬥毆構訟,骨肉相殘,大失同胞之義。
三、謹夫婦
夫義婦從,禮所定製。吾族為夫者,須正綱紀、慎威儀,為一家之。則令其婦主中饋,奉舅姑,勤紡織,不得假權於婦人、女子,不得放縱往來人家,遊戲道路,致滋物議。至於娶妾,為無子,亦當正名分,以安其心,不得以色之盛哀為愛憎。
四、敘長幼
長、上,禮當尊敬,不可傲慢。吾族為子弟者,須盡尊卑長少之分。如侍長者之側,命之坐,方坐。有問,則起而對。侍食於長者,長者未舉,少者不敢食。從長者於外,必須隨行,不得並肩而走。即侄長叔幼,名分自在,不得並坐、並行。至如出惡言以相罵,逞血氣以相毆,則為以少犯上,漸不可長,切不可為!
五、敦善行
人家世世積善,可保子孫蕃衍,福澤靈長。作善,降祥天道,然也。吾族人須體此意,毋以尊凌卑,毋以強凌弱,毋以群暴寡。無論宗黨姻友,當以厚道自處。即鄉里,必須和睦。若倚門戶欺壓貧寒,恃豪橫凌轢柔懦,放六畜作踐人田苗,拖錢糧負陷人賠納,並占人疆界,吞人產業,謀人子女,此皆心術不端,最傷天理,貽害子孫,切不可為!
六、訓讀書
人家子弟以讀書為先,而讀書以勤苦為本。吾族為父兄者,須延師取友,教子弟以詩書,令其曉通文義,不令放縱偷安。上,可以立身揚名;次,可以登科入仕;下,亦可以支持門戶。若不教讀書,惟營末利,甚至子弟目不知書,縱富,必為愚痴頑蠢之夫。貪,則甘為人下而不辭矣。戒之!戒之!
七、獎行誼
孝弟為百行之原。吾族為人子、為人弟者,家庭間若能盡事親、事長之道,有善可稱。春秋二祭,宜賜胙獎之,使人有所觀,感而興,起為善。若不孝不弟之人,當共黜之。至於婦人孀居,無慚德,男子終身輿穢行,或在兄弟中輕財讓產,或在宗族間賑貧周乏,撫孤恤寡,或在鄉里內,歲凶賬濟,殺貴減價。有此節氣,當獎。異之,失節義者黜之。
八、崇節儉
九、安生理
四民之中,惟士稱首,次則務農。如不能力行,則宜以務農為本業。農者,必須勤苦力耕,勿失其時,庶衣食有資,而俯仰可無累。又次則為工,要精巧。又次為商,要公平。四民外,惟醫卜近儒術,若俳優、僧道、興販、私宰之類,皆非正經生理,切勿為之。
十、重塋祭
祭田,所以供先人之祀事;樹木,所以為先塋之榮術。關係最重。如賣祭田,則祭祀廢,而祖宗何所血食?砍樹木,則護術失,而先靈何以能安?子孫有此,即為大不孝,切不可為。至於祭田租稅,祭祀外有餘,則用以修理。修理外有餘,則用以助貧。管者須得其人,不可侵漁,致相爭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