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23年11月29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29日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11月2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全文

近年來,各地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體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組織各樣本城市和試點城市探索創新城市體檢指標體系、方式方法和體制機制,一體化推進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工作,形成了可複製推廣的經驗。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的要求,在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紮實有序推進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把城市體檢作為統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整體推動城市結構最佳化、功能完善、品質提升,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堅持問題導向,劃細城市體檢單元,從住房到小區(社區)、街區、城區(城市),找出民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堵點、痛點問題。堅持目標導向,把城市作為“有機生命體”,以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等為目標,查找影響城市競爭力、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短板弱項。強化結果運用,把城市體檢發現的問題作為城市更新的重點,聚焦解決民眾急難愁盼問題和補齊城市建設發展短板弱項,有針對性地開展城市更新,整治體檢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鞏固提升”的城市體檢工作機制。
二、重點任務
(一)明確體檢工作主體和對象。開展城市體檢工作要堅持城市政府主導,建立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區、街道和社區共同參與,第三方專業團隊負責的工作機制。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制定城市體檢工作方案、工作規則和技術標準,遴選第三方專業團隊。相關部門、區、街道和社區要配合第三方專業團隊做好體檢工作。第三方專業團隊負責城市體檢數據採集和分析診斷,匯總城市體檢結果,編寫城市體檢報告。城市體檢對象包括住房、小區(社區)、街區、城區(城市)。住房、小區(社區)體檢要以社區為基本單元統籌開展,街區體檢要結合現有街道行政邊界開展,銜接城市更新單元(片區)。相關部門可組織對“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方面開展專項體檢,與城市體檢工作做好銜接。
(二)完善體檢指標體系。圍繞住房、小區(社區)、街區、城區(城市),建立城市體檢基礎指標體系(試行),設定一定數量的核心指標。核心指標為能夠獲得精準穩定數據、可以進行縱向橫向對比且具可持續性的指標。住房維度,從安全耐久、功能完備、綠色智慧型等方面設定房屋結構安全、管線管道、入戶水質、建築節能、數字家庭等指標。小區(社區)維度,從設施完善、環境宜居、管理健全等方面設定養老、托育、停車、充電等指標。街區維度,從功能完善、整潔有序、特色活力等方面設定中學、體育場地、老舊街區等指標。城區(城市)維度,從生態宜居、歷史文化保護利用、產城融合、安全韌性、智慧高效等方面設定指標。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在城市體檢基礎指標體系基礎上增加特色指標,細化每項指標的體檢內容、獲取方式、評價標準、體檢周期等,做到可量化、可感知、可評價。
(三)深入查找問題短板。城市體檢重在發現問題、推動解決問題。第三方專業團隊開展數據採集和匯總分析,要堅持實事求是,充分使用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城市危舊房摸底調查、專業部門統計數據等已有數據資源,避免重複調查。住房、小區(社區)體檢要組織街道和社區工作人員、物業服務企業、專業單位共同參與,暢通居民建言獻策渠道,配合第三方專業團隊摸清房屋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找準養老、托育、停車、充電等設施缺口以及小區環境、管理方面的問題,建立各社區問題台賬。涉及房屋結構安全、燃氣安全等專業性較強的問題,需與專業單位出具的調查鑑定意見相一致。街區體檢要充分考慮街區功能定位,銜接十五分鐘生活圈,查找公共服務設施缺口以及街道環境整治、更新改造方面的問題,建立各街區問題台賬。城區(城市)體檢要綜合評價城市生命體徵狀況和建設發展質量,找準短板弱項。
(四)強化體檢結果套用。第三方專業團隊要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體檢發現的問題進行系統梳理、診斷分析,將問題分為限時解決和盡力解決兩類,提出問題清單和整治建議清單,並在全面匯總工作開展情況基礎上,形成城市體檢報告,提交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經組織專家論證並徵求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意見後報城市政府。各城市要將城市體檢報告提出的問題清單分解落實到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明確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限。其中,需要限時解決的問題主要是涉及安全、健康以及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針對這類問題要做到立行立改、限時解決。對於需要盡力解決的問題,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乾,盡力補齊短板弱項。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依據城市體檢報告,制定城市更新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生成城市更新項目庫,統籌推進既有建築更新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整社區建設、活力街區打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城市生態修復、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城市更新工作。要將解決上一年度體檢發現問題的情況納入到本年度的城市體檢工作中,持續推進問題解決。
(五)加快信息平台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結合城市體檢、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調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台建設等工作,匯聚第三方專業團隊採集的體檢數據、體檢形成的問題清單、整治建議清單、工作進度等數據,搭建城市體檢資料庫,按照規定做好數據保存管理、動態更新、網路安全防護等工作。以城市體檢資料庫為基礎,建設城市體檢信息平台,發揮信息平台在數據分析、監測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實現體檢指標可持續對比分析、問題整治情況動態監測、城市更新成效定期評估、城市體檢工作指揮調度等功能,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供基礎支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城市體檢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部門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城市體檢工作。城市體檢工作於每年3—8月開展,各地可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統籌安排資金對城市體檢工作給予支持。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大城市體檢工作培訓力度,加強全過程跟蹤指導和工作督導,把是否達到問題查找精準、問題整治到位、更新成效顯著等作為工作質量評判標準,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城市體檢報告經城市政府同意後,由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匯總並形成綜合報告後於每年9月底前報送我部。直轄市城市體檢報告經直轄市政府同意後由城市體檢工作主管部門於每年9月底前報送我部。
(二)強化監測評價。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把城市體檢作為對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改善狀況和宜居、韌性、智慧城市建設成效進行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建立監測評價機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要求並督促解決。我部將指導各省(自治區)綜合考慮規模、區位、功能等因素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樣本城市,對城市體檢工作開展情況和問題解決情況進行評估,對城市建設發展狀況和水平進行評價,找出共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完善城市體檢評估機制。
(三)加快專業隊伍建設。各地要加大城市體檢專業團隊和專業人員的培養力度,遴選第三方專業團隊承擔城市體檢工作。第三方專業團隊應當配有建築、結構、市政、規劃、地理、經濟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掌握和套用城市體檢工作方法,且長期服務於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遴選並公布一批業務水平高、綜合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城市體檢專業團隊,為地方工作提供支撐。
(四)動員公眾參與。各地要加大城市體檢工作宣傳力度,通過主流媒體、網路、新媒體平台等對城市體檢工作進行政策解讀和宣傳,讓人民民眾關心了解城市體檢工作,引導公眾積極參與。要採取多種方式暢通公眾參與城市體檢工作的渠道,傾聽民眾聲音,了解民眾訴求,及時回應民眾關切,落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城市體檢工作的良好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