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城市體檢工作方案

《臨滄市城市體檢工作方案》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14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城市體檢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14日
  • 發布單位: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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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2021年城市體檢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1〕44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新發展理念貫穿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著力治理“城市病”,認真查找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使城市體檢真正成為黨委、政府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推進城市更新行動,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品質、修復城市機體、恢復城市活力,建設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不斷增強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臨滄市作為2021年全國城市體檢樣本城市,於2021年10月底前形成城市體檢報告,2021年12月完成工作總結。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通過“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方式,逐年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評估,查找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推動城市高質量、健康發展。
二、組織機構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路治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尹文江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徐紹武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穆志良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局長
成員:
趙永超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楊亞章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梅 圭 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戴君華 市科技局副局長
高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長
楊寶才 市民政局副局長
周朝相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傳志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錢 勇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楊紹斌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
曾海雲 市水務局副局長
阮進嶸 市文化旅遊局副局長
那天祥 市商務局副局長
彭玲艷 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劉啟高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楊 帆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楊國慶 市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徐立紅 市統計局副局長
李航市 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齊慶梅 市殘聯副理事長
段建寶 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張麗海 臨滄供電局副總經理
張曉雲 臨翔區委常委、副區長
羊 葵 雲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曾光富 鳳慶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肖春普 永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映忠 鎮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張經偉 耿馬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張仕偉 滄源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陳 斌 雙江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謝 軍 臨滄工業園區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戈正旗 臨滄邊合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城市體檢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情況,研究解決疑難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簡稱“市城市體檢辦”),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從成員單位抽調,並根據工作要求進行集中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城市體檢的具體業務工作,動態督促、調度、分析工作情況,按要求將工作情況、重大事項報領導小組研究,並按時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組建技術服務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體檢辦”)負責委託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組建城市體檢技術服務工作組,負責開展城市自體檢、配合開展第三方體檢、配合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等工作,做好業務培訓、數據採集、分析論證、問題診斷、形成體檢報告等工作。
三、體檢範圍、內容及方法
(一)體檢範圍。採取以臨翔中心城區為核心,其餘縣城和重點鄉鎮為支撐的方式,全域開展城市體檢,通過點、線、面相結合,全面客觀反映臨滄市城市的整體及片區狀況。
(二)體檢內容。堅持基礎指標和特色指標相結合。以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8個方面、65項指標(見附屬檔案1)體系為基礎,採取“65+N”的方式,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中國最美麗省份建設和《雲南省城市更新任務主要指標》等要求,結合臨滄城市發展的特徵、特色,因地制宜增加部分契合臨滄實際的特色指標。
(三)體檢方法。依託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專業力量提供技術服務,形成政府主導、專業團隊領銜、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體檢機制。通過2020年統計數據、遙感影像數據、社會大數據、基礎數據平台等,結合2021年工作,對採集到的數據進行系統分析;通過線上問卷調查等方式,對不同年齡段和不同職業的人群進行問卷調查,全面了解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城市建設問題;綜合主客觀評價結果,找出存在的問題和短板,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意見,形成正式的城市體檢報告。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2021年城市體檢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1〕44號)的時間節點要求,制定全市城市體檢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措施、時限等要求。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21年5月15日前
(二)數據採集。對照城市體檢指標體系,全面收集、匯總城市體檢的基礎數據和相關支撐材料(包含文字說明、圖表及矢量數據等),採用數據的截止時間點為2020年12月31日。所採集的數據以各級政府、部門公開發布的統計數據為基礎,確保數據來源清晰、準確、可追溯,並結合現場採集數據和網際網路大數據等,建立城市體檢基礎資料庫。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配合單位:各成員單位、技術服務組
完成時限:2021年7月30日前
(三)分析論證。對照城市體檢指標體系,按照定性與定量、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原則,對採集的各類數據進行分析論證,綜合評價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查找城市建設發展存在的問題短板。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技術服務組
完成時限:2021年8月15日前
(四)問題診斷。對照底線指標、導向指標體系,對達標情況進行深入分析論證,根據指標測算結果與目標值的差異,確定城市問題的嚴重程度和結論。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技術服務組
完成時限:2021年8月30日前
(五)形成自檢報告。綜合體檢指標分析結果和社會調查結果,找出臨滄市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對照評價標準,分析城市的病症、病因,提出治理建議和解決方案,形成城市自體檢報告,並按程式上報。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技術服務組
完成時限:2021年9月30日前
(六)配合做好第三方體檢。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第三方體檢,按要求提供相關的數據、資料,確保第三方體檢更科學、精準。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0日前
(七)配合做好社會滿意度調查。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採用線上問卷調查及實地調研等方式,開展城市體檢社會滿意度調查工作,找出人民民眾關心的問題及需求,確保形成科學的社會滿意度調查結果。
牽頭單位:市城市體檢辦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30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市城市體檢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加大工作協調力度,紮實有序落實城市體檢工作要求,按時、高效、高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要主動參與,積極配合,按要求提供數據,主動參與查找、分析、論證問題,協同推進城市體檢各項工作,針對體檢出的問題制定補短板對策措施,加快消除“城市病”,推動城市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聯席會,對工作的問題、難點進行商討、分析,及時最佳化工作措施,確保高效完成任務。
(二)強化技術支撐。市城市體檢辦、技術服務組等要聯合組建專業、權威的專家隊伍,全過程把關好資料收集、問題識別、體檢評價、策略制定等環節,切實強化專業技術服務,確保城市體檢科學、精準。
(三)保障資金投入。市財政局要做好城市體檢購買技術服務的資金保障。加大對城市體檢評估後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管理的投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吸納更多專業化社會組織和市場組織參與到城市建設和管理中來。
(四)注重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利用報紙、網路、電視、微信、微博、公眾號等媒體平台,宣傳城市體檢評估和城市建設工作中的典型經驗、特色亮點、工作成效,通過問卷調查方式,提高民眾的知曉度、參與度、滿意度。
請市直各成員單位分別明確一名業務科室負責人負責本行業指標數據的採集、提供,參與做好城市體檢其他相關工作,請各單位於2021年5月20日前將聯繫人員名單(見附屬檔案2)報市城市體檢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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