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追悼儀式,
人物生平
1924年1月,回國到潮州韓山師範讀書。經常閱讀《嚮導》《中國青年》等革命刊物,堅定了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任。暑假回鄉,在本村開辦了成人夜校,向農民宣傳孫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9月,由澎湃、楊石魂介紹,進入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並加入廣東新學生社,開始了革命工作。
1925年2月,受聘任汕頭市立第三國小教員,向在廣州的澎湃同志申請加入共青團,很快便由團廣州地委批准為汕頭通信團員,成為當時潮汕地區的第一個共青團員。3月,東征軍第一次進軍潮汕,團廣州地委派出一批跨黨團員和共青團員,成立共青團汕頭地方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團地委書記。同月由團轉黨,也是跨黨團員。黨的潮梅特委也在同時成立,鄧穎超同志一個支部過組織生活。
7月26日,伍和共產黨員蔡楚吟在任黨和團的地委婦女部長。那時,海陸豐兩縣人民再黨低委的領導和農民自衛軍的支持下,貫徹執行孫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特別是扶助農工的政策,處於革命的高潮時期,被稱為中國的"小莫斯科"。
1927年3月中旬,伍出席了團廣東區代表大會,被選為共青團"四大"代表,隨同以陳延年為團長出席黨的"五大"的廣東區代表團和以沈寶同為團長出席團的"四大"的廣東區代表團,於4月18日左右到達武漢。4月27日,黨的"五大"在武漢開幕,伍作為團的代表列席了會議。5月中旬,團的"四大"在武昌召開,由團中央書記任弼時主持會議並作團中央工作報告。大會經過討論,通過了擁護黨的"五大"革命綱領和團中央工作報告的決議,選舉任弼時為團中央書記。
第二特別監獄是一個關押死刑犯的監獄,其中關押的共產黨政治犯共30多人,已經建立了秘密的黨支部。伍進監不久,黨支部進行改選,伍被選為黨支部書記,在獄中組織絕食鬥爭,迫使監獄當局適當改善了政治犯的生活條件。1932年,暹羅發生"6.24政變",推翻了暹羅君主專制政府,建立君主立憲政府。1935年,共產黨政治犯全部被遷進一座新建的監獄,和暹羅的保皇黨政治犯200多人關押在一起。
1939年3月,經過3次"大赦"減刑,伍期滿出獄,被驅逐出境回到汕頭,先在揭陽石牛埔南僑中學任教,後又轉入上海與蔡楚吟會合,並擔任南屏女子中學教師,兼任曼谷《中原報》駐上海特約記者。此時經過上海地下黨組織的審查恢復了伍的組織關係。
1941年4月,時在香港的廖承志給南方局來電,指名要伍、蔡去香港局僑委工作。經周恩來同志批准後,他們返回香港,同廖承志和連貫接上關係,擔任香港局僑委委員,伍兼任暹越組組長,由蔡楚吟協助工作。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於25日占領香港。黨組織決定伍、蔡繼續留在香港堅守陣地,擔任僑委的聯絡工作。他們更在永樂西街和人合股開了一家"生記"日雜商店作為香港僑委的聯絡點。同時負責照料病危住院來不及撤離的暹羅僑黨負責幹部,皖南事變後,還掩護過由上饒集中營逃難來港的新四軍同志,直到安全歸隊。
抗日戰爭勝利後,伍在香港繼續從事僑務工作。1947年底由華南分局書記方方派任中共駐泰總支部局書記,和蔡楚吟一起重返曼谷。1948年6月,泰國和鑾披汶政權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發動了"6.25"排華事件,逮捕者家屬、愛國僑報、僑團和泰國友好人士,對被捕僑胞進行聲援、慰問,向警方要求放人,形成了反排華逆流的華僑民眾運動;同時將事件真相迅速報告華南分局和黨中央,及時得到了有關領導的指示和幫助,使運動健康發展。當年11月,新華社授權向鑾披汶政府發出嚴正警告,泰國警方被迫將被捕華僑押送出境了事。
1949年1月初,伍被調到香港,出任華南分局僑委書記;7月調中央統戰部東南亞室,任泰越組組長;1950年1月,調任廣東省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仍兼任華南分局僑委書記。 1954年4月,調任中央華僑事務委員會生產救濟司副司長,10月被借調出任我國駐越南使館參贊兼領事部主任。再我駐越大使羅貴波的領導下,做華僑工商者的工作,動員他們留在北方參加越南建設,同時又經請示外交部批准,撥出大量物資救濟當地貧苦僑胞,為越南北方解放後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
1956年冬,羅貴波大使派伍以大使館代表身份同越共中央華運班代表一起,前往海寧省做華僑的工作,既支持他們的合理要求,又強調要和當地人民團結合作,友好相處,使問題獲得比較滿意的解決。
1959年3月,伍、蔡奉召回國。伍出任中僑委國外司副司長。10月,印尼政府發布法令,取締縣以下華僑小商小販的營業,使數十萬當地華僑無法謀生。我國外交部決定:一面與印尼政府成立中印(尼)華僑雙重國籍問題聯合委員會,進行直接談判;一面派船前往雅加達等港口接載因被取締而失業的僑胞回國安置。翌年2月,中僑委廖承志主任派伍乘第一艘接僑船前往雅加達,向我國駐印尼大使黃鎮報到,並作為以黃鎮大使為首席代表的我方談判代表團成員之一參與談判。經過近兩年的努力,在1961年夏兩國處長於北京直接會談之後,終於達成了自願選籍的協定。直至當年年底選籍工作結束才返回中僑委。
1963年2月,經中僑委黨組提名並報中央批准,伍奉調前往地處福建的華僑大學工作。中僑委主任廖承志兼任校長,中共福建省委書記林一心兼任校黨委第一書記,伍任大學黨委第二書記,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的思想教育,抓緊各科專業知識的教學,注重培養專業人才,為祖國的社會主義建社服務。
1966年6月後,伍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直到1969年12月,由福建省革命委員會宣布"解放"。1971年7月調任省革委會外事組副組長兼僑務組組長,1976年12月離休。
曾任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委員,離休後享受副省級政治和生活待遇。
伍治之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0年4月22日凌晨5時40分在福州逝世,享年95歲。
附註:中聯辦(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原秘書長蔡小洪是伍治之嫡孫,蔡誠(法務部原部長、黨組書記)之子,因涉嫌長期為外國情治單位提供中國的國家機密,遭到中國有關部門的查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是為家門之辱。
追悼儀式
伍治之同志遺體告別儀式2000年4月25日在榕舉行,省領導陳明義、趙學敏、黃文麟、王建雙、汪毅夫,有關部門領導李育興、陳祖輝、林愛國、李欲、陳保明、黃順若、鄭良妙、羅仁、林多香、過英群、吳若三、羅開洪、鄒泓等及老同志、省僑辦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伍治之同志生前好友、親屬100多人參加了遺體告別儀式。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法務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廣東省僑辦、僑聯、國立華僑大學、廣東省汕頭市、普寧市、揭陽市、澄海市委、市政府、全國政協常委莊世平、中國僑聯主席林兆樞、國務院僑辦副主任劉澤彭及上海市政協主席王力平、原廣東省省長梁靈光、原國僑辦副主任林水龍、國務院港澳辦顧問柯華等同志發來唁電、送花圈或掛來電話、電報表示哀悼,並向伍治之同志的家屬表示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