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應急管理局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應急管理局
  • 隸屬: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正式成立,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2日下午,伊犁州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新組建的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消防管理、救災、地質災害防治、水旱災害防治、草原防火、森林防火、震災應急救援等職責整合,對於增強自治州應急管理的協同性、整體性、專業性,快速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水平,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州直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標誌著州直應急管理工作邁入新階段,開啟新征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育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信訪受理、督辦落實、信息宣傳、財務管理、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民族團結、扶貧幫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幹部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工作;組織指導落實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協助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災情應對、文化建設、公共知識普及等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制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授工作;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自治州和各縣市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授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自治州抗震救災指揮部相關工作;負責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實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自治州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相關工作。
(三)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授綜合協調處。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巡查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協調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以及組織安全生產專家、行業部門開展突出重大風險的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和自治區、自治州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負責制定應急管理隊伍業務培訓規劃、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和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執法標準,組織指導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案件審查等工作;承擔自治州安全生產委員會相關日常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五)安全生產基礎處。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監督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暢通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方面的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項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廣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設工作;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六)調查評估和統計處。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落實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自治州減災委員會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自治州應急管理局行政編制22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核定工勤事業編制3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局長:拜生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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