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是新疆地方政府主管消防管理的政府機構。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兵團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建設路36號光明大廈22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正式成立,基本概況,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師市、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兵團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兵團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類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兵團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兵團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兵團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兵團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兵團黨委、兵團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應急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災的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指揮兵團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師市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兵團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兵團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師市和兵團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煤礦除外)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兵團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完成兵團黨委、兵團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兵團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兵團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兵團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兵團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兵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兵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普及公眾防災減災知識,提升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兵團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兵團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兵團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兵團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兵團黨委、兵團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兵團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兵團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兵團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各師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兵團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兵團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兵團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兵團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兵團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兵團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兵團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兵團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兵團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兵團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安全、保密、機要、檔案、人事、規劃財務、政務公開、科技和信息化、宣傳、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調研、督辦督查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及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政策法規研究處(安全生產執法局)。擬訂相關行業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規程。組織相關調研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指導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災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
(三)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制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應急調度和現場協調保障工作,銜接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災的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兵團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兵團、師市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四)火災管理處。組織實施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負責消防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師市、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五)自然災害救援處(救災和物資保障處)。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與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兵團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和兵團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註冊工作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領導

趙東華同志任兵團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援疆)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8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掛牌組建,共有職權154項,向各師授權142項。

基本概況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兵團安監局的職責,辦公廳的應急管理、公安局的消防管理、民政局的救災、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和防汛抗旱、農業局的草原和森林防火、住建局的震災應急救援以及兵團減災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兵團應急管理局,與兵團煤礦安全監察局合署辦公。
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該局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兵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已在兵團政務大廳設立常設視窗,按照“一個視窗受理、站式辦結、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將行政許可、其他職權事項全部進入政務大廳,局機關不再受理申請人的上述兩類申請事項,同時安排常駐視窗人員在所授許可權範圍內履行相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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