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保江,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4年6月,新疆伊犁西部黃金伊犁有限責任公司“12·24”重大坍塌潰漿事故調查報告,於保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於保江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保江
- 國籍:中國
工作分工,人物事件,
工作分工
協助黨組書記負責黨建、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機構改革、網信工作、意識形態;負責綜合治理、安全保衛、保密、普法、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政務督辦、國有資產管理、效能建設、計畫生育、財務、政府採購、工會、扶貧、“訪惠聚”、民族團結、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機關黨委、應急指揮中心、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綜合協調處、安全生產基礎處。聯繫單位:州應急救援信息中心。
人物事件
2024年6月,新疆伊犁西部黃金伊犁有限責任公司“12·24”重大坍塌潰漿事故調查報告,
於保江作為伊犁州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非煤礦山行業存在安全監管人員配備嚴重不足、調整頻繁及專業技術水平不高等問題,未及時發現伊犁公司無設計進行地下礦山開採活動、重大變更未經過審查同意擅自開採隔離礦柱等違法行為,未檢查發現伊犁公司北露天采坑回填不固結尾礦漿體潰入井下的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於保江同志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