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斯蘭教教法
- 外文名:Islamic law
Sharia - 別名:伊斯蘭法律
- 外文釋義:在阿拉伯語中,Sharia,即伊斯蘭教法的字面意思是“通向水的清晰、人跡罕至的道路”。伊斯蘭教法是所有穆斯林都應遵守的生活準則,包括祈禱、禁食和向窮人捐款。
伊斯蘭教教法,阿拉伯文Shari'a的意譯,音譯“沙里亞”。有關穆斯林宗教、政治、社會、家庭和個人生活法規的總稱。內容包括:信仰(I'tiqadat)、道德(Adab)、崇拜儀式(‘Ibadat )、民事(Mu‘amalat)和刑事(‘Uqubat), 以嘉許(Mashru...
1、教法學原則 伊斯蘭教教法學被稱之為古典法學理論,因其法學體系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變。其四項基本原則,又稱為四項教法淵源,即《古蘭經》、聖訓、公議(伊智瑪爾)和類比(格亞斯)。穆斯林眾學者認為,神聖的伊斯蘭教法系是由安拉...
伊斯蘭法是公元7—9世紀形成的阿拉伯哈里發國家的法律,是有關穆斯林宗教、政治、社會、家庭和個人生活法規的總稱。又稱穆斯林法、回教法。兼具宗教和道德規範性質,同伊斯蘭教教義有密切聯繫,是每個伊斯蘭教徒,即穆斯林所應遵守的基本生活...
伊斯蘭教律 《古蘭經》與真實的《聖訓》是伊斯蘭信條和教律的泉源。古蘭經中有充分的信條和若干教律,還有許多原理原則,有的是明文,有的是暗示,應有盡有,無不完備。伊斯蘭教的教法知識是建立在《古蘭經》、《聖訓》的基礎上,由教法...
教法學是著名法學家對《古蘭經》和聖訓中的伊斯蘭法原理的解釋和發展,實質上也就是為疆域擴展和社會生活複雜化的需要而進行的法律創製活動。阿拉伯原有習慣是伊斯蘭教創立前阿拉伯人的古老觀念和處理民商事糾紛等方面的習慣。在這些習慣中...
什葉派教法,伊斯蘭教什葉派法律學說與法律制度的總稱。包括法學理論和實體法學說兩部分。約形成 於10世紀以後,較之遜尼派教法晚200餘年。因對教 義和教法學說的不同解釋,又有伊斯瑪儀派教法、十二伊瑪目派教法和栽德派教法之別。伊斯...
該書指出,伊斯蘭教法有諸法一體的特點,教法實體包括的內容比較寬泛。①傳統教義具有不可變性。如“念”“禮”“齋”“課”“朝”等天命功修是一種永遠不能改變的定製,變更其方式或律例,伊斯蘭教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本。②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教法學術語。阿拉伯語“艾格薩姆,菲格亥·赫姆塞”的意譯。指教法學家關於教法內容所劃分的5大系列。伊爾提戛達特 意為“信仰”、“信念”,主要指“六大信仰”及與此有關的言行,一說還包括集中體現信仰的“五功”。阿達卜 ...
遺產繼承為主體。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伊斯蘭國家通過修改“家庭法”、“繼承法”、“私人身份法”,適應了現代社會發展趨勢;體制上,傳統的單一的教法法院已被完善的多級審判制度所代替,部分國家已被統一的國民司法制度所取代。
早期伊斯蘭教歷史上一度實行多妻,意在建立穩定的個體家庭、保護無家可歸的婦女和孤兒,以利於社會安定,並非主張無限制的一夫多妻制。5.婚姻類別。計有3類;符合教法規定的,稱為“有效婚姻”(Sahih),違反教法規定的,稱為“無效...
《伊斯蘭教法史》(英文A History of Islamic Law)是當代絕少有的一部教法史學著作。全書寫得簡潔明快,通俗易懂。共分為三編。第一編伊斯蘭教法的起源。第二編中世紀時期的教法學說和實踐。分析了國家政權與神聖律法的關係,穆斯林...
yisilan zhongshijifa 伊斯蘭中世紀法 mediaeval Islamic law 公元7~9世紀形成的阿拉伯國家的法律,包括穆斯林宗教、社會、家庭等各方面的法規。又稱穆斯林法、回教法。兼具宗教和道德規範性質,同伊斯蘭教教義有密切聯繫,是每個伊斯蘭教徒,...
現代西方伊斯蘭學術界通用的法學概念。簡稱古典法學理論。指中世紀具有經典性的伊斯蘭教法學理論體系。約形成於10世紀,是在沙斐儀法學理論體系的基礎上發展而成。基本原理 其體系包含四項基本原理,稱為四項教法淵源,即《古蘭經》、聖訓、公...
伊斯蘭教重視家庭,因為家庭成為人們眷戀的住所,以便他們在家庭中得到快樂、安寧、幸福。因此,伊斯蘭教教法為回家者和出門者制定了許多的禮儀,下列敘述這些禮儀:( 1 )、道塞倆目:這是因為“塞倆目”是樂園的祝福。清高的安拉說:...
《伊斯蘭教法學的起源》 (The Origins of Muhammadan Jurisprudece)原著為英文,德國學者約瑟夫·夏赫(Jeseph Sehaeht)著。內容分4部分。第一部分通過對古代諸教法學派、聖訓派和以沙斐儀為代表的古典教法學派之異同的比較、分析,論證了...
伊斯蘭法理學是伊斯蘭教法的分支學科之一,亦稱教法原理學,系教法體系形成過程中產生的一門關於法的原理或淵源的傳統宗教學科。它的研究對象是根據法自安拉啟示而出的神聖立法原則,正確理解和闡釋伊斯蘭教法的淵源或理論基礎,包括法的...
伊斯蘭教律學 伊斯蘭教律學,即“教法學”。
《伊斯蘭教法史》(英文A History of Islamic Law)是當代絕少有的一部教法史學著作。全書寫得簡潔明快,通俗易懂。共分為三編。第一編伊斯蘭教法的起源。從分析《古蘭經》中的律例入手,概述了教法自古代阿拉伯部落習慣法,歷經四代...
《伊斯蘭教義學與法學入門》(Introductian to lslamic Theology and Law)原著為德文,發表於1910年,原為赴美國講學所撰的講稿。共6章,內容闡述穆罕默德與伊斯蘭教、教法學的發展、教義學的產生與發展、禁慾主義與蘇非主義、伊斯蘭教派別...
伊斯蘭教法主要淵源之一。亦稱“聖訓律例”。西方稱“聖訓立法”。同《古蘭經》教律、公議、類比並稱為教法的四大淵源。產生於早斯哈里發國家社會立法的需要。聖訓 聖訓(al-Hadith al-NabaWi)是伊斯蘭教立法的第二淵源。它是一部全面...
繼承法(al-Mirath),伊斯蘭教法主要門類之一。系關於穆斯林遺產繼承法規的統稱。因教派而異。遜尼派與什葉派各有自己的繼承制度,自成體系。遜尼派四大教法學派之間亦有細微的差別。其有關規定以律例和聖訓律例為基礎,不同時代解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