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企業在發展中不斷摸索、學習和自我完善,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不斷提高,但是其內部管理管理水平,特別是企業風險管理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近幾年,隨著
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逐步深入,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環境,企業間併購活動不斷增加,企業的規模也逐步擴大,許多大型企業甚至是超大型企業湧現出來。因此,認真研究、建立企業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對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作為微觀經濟主體,企業的金融風險如果控制不力就可能引發企業風險,再通過風險傳導機制進而演變為金融機構風險、經濟風險,甚至再擴散為國家風險,從而影響整個國家經濟體系的平穩性,導致國家經濟出現停滯甚至衰退。 本文的核心是為企業構建金融風險管理體系,並提出有效的管理效用評價方法。論文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即論文的第一章,著重論述企業金融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發展過程。首先,通過系統回顧與金融風險管理相關的理論和管理方法,分析企業金融風險管理理論的源流和管理技術的演進。其次,通過研究國際衍生品市場的發展情況,分析其產品結構和交易量的發展,進而分析非金融機構參與國際衍生品市場的情況。最後,通過分析國內、外金融風險案例,說明由於金融風險管理不力而引發的企業風險,進而說明企業從事金融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五章,企業金融風險管理實踐 從管理實踐的角度提出企業金融風險治理結構的選擇,構建金融風險管理體系,金融風險的度量方法和金融風險管理效用的評價方法。 1.企業金融風險治理結構 文章從分析
公司治理結構入手,首先分析公司治理結構的理論源流和主要模式。從公司治理的角度論述企業金融風險的治理結構應該如何確定。明確金融風險的管理模式和風險管理體系中的主體定位。結合企業金融風險治理結構,設定風險管理體系中各管理層級的職責分工。其次文章還就金融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關係、金融風險中操作風險的管理問題進行論述。 2.構建企業金融風險管理體系 企業金融風險管理體系應該包含於企業風險管理體系之下,與其他風險管理體系相互聯繫,相互作用構成一個整體管理系統。明確的機構設定和工作分工,是制度建立的基礎,它可以是制度落實在實際的部門、實際的人員上,也就是明確職責和責任。這樣可以保證制度與管理實踐不脫節,使之與實際經濟活動更為貼近。管理制度的設計要結合企業特點和其整體風險偏好程度,與企業風險體系相結合,在整體風險管理目標下,明確在本層次管理目標。實際上更偏重於管理程式的設計以及各相關方的授權。在管理體系中,實際上應該有兩條線,一條是管理實施,另一條就是內控制度的實施。內控制度和內控制度的實施本身就是制度的自我管理,它同樣是實現風險管理目標的重要環節。任何風險管理制度都不可能覆蓋所有的風險,也同樣會存在設計和執行上的缺陷,這樣就依然會產生與風險管理目標的偏離。任何制度都不能固定不變,制度的自我完善是制度存在和發揮效用的關鍵,所以如何設計才能使制度有此特性,需要深入探討。 3.金融風險管理中的風險度量方法 VAR已經被廣泛套用於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之中,其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各有使用空間。在實踐中,哪種方法適合企業,需要進行比較研究。企業的金融風險管理者應該如何使用VAR計算不同類型金融風險的風險值,制定適合企業的風險目標,監控風險管理活動,是風險定量分析的核心。此外,大部分企業的金融風險管理操作都是從事套期保值管理,文章也對如何確定最佳的套期保值比率進行研究。 4.金融風險管理的效用評價 一個管理制度是否適合企業,是否有利於實現管理目標,只有通過管理效用評價才能得出結論。文中論述了金融風險管理效用的幾種評價方法,包括財務評價方法、模型評價方法和內部審計評價方法。 金融風險管理體系屬於企業管理的一部分,屬於社會科學範疇,因此它沒有一個準確的答案。影響企業金融風險體系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企業外部市場環境、企業內部管理環境和企業管理文化等因素。而且,隨著風險管理理論和技術的發展,隨著風險管理實踐的逐步深入,企業的金融風險體系也會進行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部環境。為企業構建一個金融風險體系,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這項工作永遠沒有最好答案只有更好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