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承包即以企業為單位和國家簽定承包契約。這種形式曾被企業普遍採用過,以企業為單位來承包,責、權、利容易明確,便於理順國家和企業的關係,是承包的主要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承包
- 概念:以企業為單位和國家簽定承包契約
- 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增值等
- 考核指標:產品質量指標、技術進步等
企業承包即以企業為單位和國家簽定承包契約。這種形式曾被企業普遍採用過,以企業為單位來承包,責、權、利容易明確,便於理順國家和企業的關係,是承包的主要形式。
“承包”準確的說應是“承包經營管理”,是指企業與承包者間訂立承包經營契約,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內交給承包者,由承包者對企業進行經營...
內部承包是指企業作為發包方與其內部的生產職能部門、分支機構、職工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而就特定的生產資料及相關的經營管理權所達成的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企業的承包租賃是指改制企業通過契約安排,將企業一定期限的經營權交由承包人行使,或將企業租賃給承租人,承包人及承租人在此期限內完成一定的經營目標。...
企業承包經營契約,是企業完善承包經濟責任制的法律形式,是發包方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將企業的經營權採取適當方式承包給企業經營者自主經營,...
承包經營權是公民個人或集體經濟組織在法律和契約規定的範圍內,對於集體所有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承包經營權屬他物權中的用益物權,其性質是:(1)...
企業內部承包制是指企業依據下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在全面經濟核算的基礎上實行分級分權管理的一種經濟責任制。...
承包經營是指農村集體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依照承包契約的規定,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
承包經營契約,是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就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各項事項協商一致後,達成的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定。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必須由企業經營者代表...
企業承包即以企業為單位和國家簽定承包契約。這種形式曾被企業普遍採用過,以企業為單位來承包,責、權、利容易明確,便於理順國家和企業的關係,是承包的主要形式。...
承包經營責任制是指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經濟體制改革中採取的一種生產經營責任制形式。其基本原則是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包死基數,確包上交是...
工程承包(project contracting)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資質的承包者通過與工程項目的項目法人(業主)簽訂承包契約,負責承建工程項目的過程。...
【企業經營承包責任制契約】 企業主管機關代表國家同企業承包經營者、企業與其內部組織(車間、分廠)或職工個人,以隸屬關係為前提,以完成企業經營目標為目的,明確雙方...
工程總承包:項目業主為實現項目目標而採取的一種承發包方式。即從事工程項目建設的單位受業主委託,按照契約約定對從決策、設計到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發展周期實行全過程...
企業承包契約以中國有關行政機關作為發包方與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作為承包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所達成的,明確國家與企業在企業承包經營過程中的責、權、利關係...
承包企業法人,是指在不改變企業的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契約的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的權、責、利關係的企業法人。全民...
承包制,又稱承包經營責任制。是一種公有制利益制約機制。由於在理論上一時無法完全澄清國有企業應有之治理,而上述之現實 情況又至為急迫,因此,一方面出十提高...
商業企業內部經營承包責任制是商業企業內部經營責任制的基本形式。簡稱“經營承包責任制。”它體現企業內部的經濟關係。《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指出:“...
施工總承包是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承包資質的建築企業,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契約的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根據《建築法》規定:大型建築...
承包人是指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承包人有時也稱承包單位、施工企業(《建築法》)、施工人(《契約法...
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產能力、技術裝備、流動資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設任務的營業資格,在建築市場中能夠按照業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態的建築產品,並獲得工程價款的建築業...
承包契約(Contract)是指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契約形式確定;承包契約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
關於承包經營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規定,所述承包經營是指合營企業與承包者通過訂立承包經營契約,將合營企業的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權在一定期限內交給承包者,由承包者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