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任丘收養登記是由任丘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丘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 辦事機構任丘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辦事時限,收費標準,

辦理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三十周歲

申請材料

1、收養人申請書; 2、收養人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配偶死亡證明); 3、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等情況證明; 4、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5、收養人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收養人子女證明; 6、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詢問筆錄(加蓋公章); 7、撿拾嬰兒(兒童)證明人證明(兩人以上); 8、殘疾兒童出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殘疾證明; 9、報社公告; 10、收養人二寸照片一張、被收養人二寸照片二張、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二寸合影一張(收養人親自到場登記、各種證明材料有效期6個月)

辦理程式

1、個人申請;
2、登記機關受理
3、登記機關辦件審查;
4、登記機關報批;
5、登記機關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辦理登記手續;
6、發放《收養登記證》辦事時限

辦事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1、收養調查費:240元 2、《收養登記證》工本費: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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