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地盤存制又稱為以存計耗制或以存計銷制,是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於各種存貨,平時只登記其收入數,不登記其發出數,會計期末通過實地盤點確定實際盤存數,倒擠計算出本期發出存貨數量的一種方法。
期初結存存貨+本期收入存貨=本期耗用或銷售存貨+期末結存存貨
期末結存存貨成本=實際庫存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實際庫存數量=實地盤點數量+已提未銷數量-已銷未提數量+在途數量
本期發出存貨成本=期初結存存貨成本+本期收入存貨成本-期末結存存貨成本
以存計銷制
6月1日期初結存320件單價8元計2560元
6月8日購進650件單價7元計4550元
6月20日購進200件單價9元計1800元
合計8910元
乙種存貨期末實地盤點結存280件。
採用先進先出法,乙種存貨期末結存成本和發出成本的計算如下:
期末結存成本=200×9+80×7=2360(元)
發出存貨成本=2560+(4550+1800)-2360=6550(元)
採用加權平均法,乙種存貨期末結存成本和發出成本的計算如下:
加權平均單價=
期末結存成本=7.62×280=2132(元)
發出存貨成本=2560+(4550+1800)-2132=6778(元)
採用後進先出法,乙種存貨期末結存成本和發出成本的計算如下:
期末結存成本=8×280=2240(元)
發出存貨成本=2560+(4550+1800)-2240=6670(元)
由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不論是永續盤存制還是以存計銷制,都要每年至少一次對存貨進行實物盤點,所以,在實際工作中一個企業往往不是單一地使用永續盤存制或實地盤存制,更為實際的選擇是在永續盤存制的基礎上對存貨進行定期盤存,把兩種盤存制度結合使用,使之優勢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