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全國和省“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安排和部署(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 會議精神: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
  • 城市:據遵義市
  • 簡稱:環保專項行動
方案,時間,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議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民眾健康為目標,以解決民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決糾正損害民眾環境權益的突出問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工作目標: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環保“三同時”執行合格率達到90%以上,基層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基本得到糾正;民眾反覆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二、整治的範圍和重點
(一)民眾關注的環境熱點問題,對事關民眾利益的環境污染問題認真進行清理,擬定解決方案,抓好落實;對民眾反覆投訴仍未得到解決的環境問題,要明確時限,落實責任,逐一解決;對民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企業,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治理。
(二)加強對飲用水源區的保護,堅決清理查處飲用水源保護區周圍各種違法排污行為,確保飲用水安全,保障民眾健康。
(三)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流域的環境整治,一是加強中茅城區環境污染治理,重點抓歌廳、迪吧不按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超標排放噪聲以及深夜營業噪聲擾民問題的整治;餐飲業、洗浴業不按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排放污水、廢氣影響民眾生活環境問題的整治;建築施工單位夜間施工擾民以及揚塵污染空氣問題的整治;二是加強煤炭企業的監督管理,使其在限定的時間內全面完成污染設施建設任務。三是加強對五馬河流域造紙廠的檢查,杜絕偷排行為發生;四是進一步規範白酒企業環境管理,對形成規模的白酒企業,分期分批建成環保設施;五是加大赤水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按規定取締順河公路沿線的沙石廠、頁岩磚廠,並對污染特別嚴重、民眾反映極其強烈的行業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治理。
(四)檢查企業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政策、規定的情況,重點檢查企業是否依法進行審批,是否按規定進行排污申報登記,是否按規定繳納排污費,是否按規定排放污染物,有無擅自拆除或者閒置污染治理設施和偷排等行為。
(五)檢查有關部門是否存在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重點檢查建設項目第一審批權的落實情況及部門執行環保前置審批的情況。
(六)嚴厲查處死灰復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發現一起,取締一起。對逾期未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一律依法取締、關閉,有關設備就地銷毀,嚴禁向其他地區轉移。
(七)清理地方政府和部門出台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土政策。

時間

時間:2005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動員階段(6月下旬—7月上旬)
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會,做好宣傳發動,建立部門聯動,各司其職,聯合執法的的工作機制。
(二)自查階段(7月中旬—8月上旬)
對重點污染問題以及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認真清理,對2003年以來重點污染治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深入檢查,並確定掛牌督辦企業名單。
(三)全面整治階段(8月中旬—9月中旬)
對清理排查出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公開查處和曝光一批污染嚴重的違法排污企業。
(四)總結階段(9月下旬—10月底)
一是對集中整治清查出的問題進行處理;二是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取得的成效和不足;三是上報《2005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和《環保專項行動三年工作總結》。

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張家齊(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胡國盛(市政府辦副主任)
王堂春(市環保局局長)
成 員:陳坤由頁(市經貿局局長)
王體強(市監察局局長)
袁昌文(市發改局局長)
黃小星(市司法局局長)
袁遠坤(市工商局局長)
陳開明(市安監局副局長)
陳小猛(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華孝(市建設局局長)
李榮江(市國土局局長)
王道勛(市城管局局長)
何洪耀(市煤炭局局長)
陳 旭(市文體廣電局副局長)
任利華(市質監局局長)
周 茁(市供電局副局長)
汪國強(市環保局副局長)
梁劍雲(市環保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環保局,由王堂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加強部門聯動。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各相關部門須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共同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環保部門負責對企業執行環境法律、法規及各項環境制度情況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問題。做好同專項行動其他成員單位的聯合辦案工作,凡涉及其他部門處理許可權的案件,環保部門要在查清違法情節後分期分批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有關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不得推諉扯皮。對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經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後生產設備、工藝和產品,並依法提請同級政府予以淘汰、取締、關閉。
發改部門負責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嚴把環保前置審批。
監察部門負責對各級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公務員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發揮職能、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貴州省紀委、監察廳《關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協助執行政府對違法企業下達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註銷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對責令停業停產的企業,依法暫扣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不法排污企業依法取締。
司法行政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環保法制的宣傳與教育活動,為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對民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以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
公安部門負責提供安全保障,保證環保專項行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對責令停產、停建的企業要停止供應炸材。
城管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生活、醫療垃圾處理,環境基礎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建設部門負責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監督檢查。
質監部門負責實施地條鋼等淘汰落後產品的關停取締。
供電部門負責對決定停產、停建或取締關閉的違法企業停止供電。
國土部門加強對違法排污企業建設用地的問題進行查處。
煤炭局配合環保部門對煤炭企業違法排污進行查處。
文體廣電局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相關宣傳報導工作。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一是開通和公布環保投訴電話,二是制定分階段新聞報導計畫,確定宣傳重點,組織新聞單位做好宣傳和跟蹤報導,定期公布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各新聞媒體要積極發揮新聞宣傳的輿論效應,配合政府部門對污染嚴重、行為惡劣的違法排污企業進行跟蹤報導,對一些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曝光,在全市營造環保專項整治行動的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自覺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四)建立完善長效工作機制
1、認真研究完善環保工作幹部任期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切實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2、建立完善公眾監督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知名人士為環保監督員,形成社會監督機制。
3、建立環境保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並加以實施。

工作要求

(一)環保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將2004年以來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熱點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對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制定污染治理計畫,落實污染治理任務,並將污染治理情況向民眾反饋。
(二)對2001年以來的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要逐一檢查,認真覆核。對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已經投產的,要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在建的要立即停建,限期補辦有關環保手續,經審批後方能復產或復建;對沒有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就擅自投入生產和使用,或建成後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治理。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和部署,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本轄區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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