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總體要求
以建市十周年節慶活動和中國酒都文化節暨經貿洽談會為契機,以鞏固省級衛生城市和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為目標,採取政府組織,各單位和部門分塊負責,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城市文明塑造等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構建和諧酒都。
二、工作重點
以市容市貌、環境秩序整治工作為重點,對中茅城區和五馬、魯班、合馬、二合、沙灘等鄉鎮及鹽津河、懷陽洞等風景區進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步驟
仁懷市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從2005年9月開始至2005年12月31日完成,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05年9月20日—10月1日):全面啟動,實施突出整治。各單位和部門根據自身工作職能職責,對城市(集鎮)亂搭亂建、占道經營、占道施工、違章建設、違法廣告和環境污染等問題進行治理,突出解決城市環境衛生、美化亮化、交通秩序方面的問題,務求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階段(2005年10月2日—10月10日):開展聯合執法,實施集中整治。市城市形象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對中茅城區違章建築、違法廣告和環境污染等整治不到位的依法進行集中治理。五馬、魯班、二合、沙灘等鄉鎮要組織鄉鎮有關工作部門,抽調幹部力量,對整治不徹底、工作不到位的地方進行集中突出治理。
第三階段(2005年10月11日—12月11日)各單位和部門結合元旦、春節氣氛營造,進一步規範城市環境秩序管理,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的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宣傳發動
市政府組織召開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專題辦公會議,研究和部署城市形象整治工作,要求各單位和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各司其職,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治手段,推進城市形象整治工作開展。利用媒體和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宣傳,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全體市民和社會各界參與城市形象整治工作。
(二)明確責任
宣傳部:負責城市文明塑造、城市形象整治宣傳報導、建市十周年節慶活動暨經貿洽談會系列活動場地布置、美化等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城市形象整治工作督查。每階段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促檢查,並將督查情況書面報市城市形象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城管局:負責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協調和中茅城區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規範城區占道經營,整治城區“十亂”現象,加大建築施工場地監管力度,做好城區主次幹道清掃保潔、園林綠化和照明設施管理,牽頭修復和配備必要的市政設施,保證城區供水,抓好飲用水質量衛生安全管理。
公安局:負責維護穩定,做好安全保衛和消防、交通管理等工作,對中茅城區、五馬—沙灘公路一線進行交通整治,完善中茅城區交通路牌和標誌標線,確保城區主次幹道車輛停放有序,公路交通暢通安全。
建設局:負責拆除城區違章建(構)築物,督促中茅城區各施工單位修繕和美化施工場地圍牆,做到封閉作業,安全文明施工。
房管局:負責督促物業公司清除已接管的住宅小區內的違法廣告,做好小區清掃保潔工作。督促各房開企業及時更新和規範住房銷售廣告。
工商局:負責市場的監督與管理,打擊欺行霸市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不法行為,規範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督促城區主次幹道門面業主做好門面美化亮化工作,協同參與食品安全檢查。
衛生局:負責餐飲服務業和公共娛樂場所的衛生整治、衛生安全管理,完善“兩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發放,規範“三防”設施,加強醫療機構、藥品市場、傳染病防控的監督、監測和檢查。建立和完善傳染病、疾病預防控制及應急救治方案。
環保局:負責城區主次幹道、公共娛樂場所環境監測和污染治理,加強全市各工礦企業污染物排放的監督管理。
交通局:負責加強營運車輛營運秩序和客運服務管理,茅習公路、鹽津河大橋、兩河口大橋相關設施的修復。督促城區車站、營運車輛和鹽津河大橋橋管所、各路橋收費站做好保潔、美化亮化工作,指導各類營運車輛、收費站做好文明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公路管理局:負責對五馬至茅台公路沿線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現象進行整治,修復破損路面和攔馬石。
民政局:負責規範、維護城區路牌路標,做好沿街流乞人員的收容管理工作。
旅遊局:負責對各旅遊景區、旅行社和賓館進行檢查,修復景區破損設施,抓實景區清掃保潔、環境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文廣局:負責城市形象整治宣傳報導。
財政局:負責城市形象整治工作經費保障。
市城建指揮部:負責酒都新區各開發地塊圍牆修建和美化,督促所屬各施工單位修建施工場地圍牆、及時清運建築垃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馬、魯班、二合、合馬、沙灘等鄉鎮:負責抓好轄區鎮容鎮貌整治和環境秩序管理,對集鎮和公路沿線垃圾、雨陽篷、占道經營、亂堆亂放、違法廣告、殘缺標語牌匾、營運車輛客貨混裝等集中進行整治,確保集鎮容貌靚麗,道路清潔暢通。
中樞街道辦事處:負責落實中樞城區門前“三包”責任制背街小巷清掃保潔、社區美化,拆除城區周邊違章建(構)築物。
茅台鎮:負責茅台城區城市形象整治工作,具體抓好河濱大道、赤水河茅台段、茅台渡口等衛生與秩序管理,對城區垃圾、占道經營、戶外廣告和交通秩序等進行突擊治理,抓實抓好茅台城區美化亮化工作。
其餘鄉鎮要以城市形象整治為契機,對當地鎮容鎮貌、環境秩序和農村“五亂”等進行集中治理,倡導文明新風,樹集鎮形象,提升集鎮文明程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開展城市形象整治,對進一步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有著積極推動作用。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踐行“三個代表”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此項工作擺在當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和部署。各單位一把手要親自抓,集中領導幹部力量,精心組織實施。
(二)強化配合,做好信息反饋
各級各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及工作範圍,擬定工作方案,採取有力措施,做好宣傳發動,狠抓工作落實。各單位和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工作形象整治開展。要安排專人負責城市形象整治信息反饋,將每階段工作方案和整治效果書面報市城市形象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