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規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和檔案,中國銀保監會起草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銀保監會人身險部
發展歷程,內容解讀,

發展歷程

2022年2月,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向各人身險公司發布了《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內容解讀

《管理辦法》所稱產品信息披露,指保險公司及其保險銷售人員、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等要求,通過線上或線下等形式,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描述保險產品,並在售前、售中、售後提供產品相關信息的行為。
《管理辦法》共六章,三十二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辦法的立法目的、披露範圍和原則。第二章“信息披露主體和披露方式”明確了保險公司為產品信息披露的主體,信息披露對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同時,明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銀保信等機構作為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的行業公共平台,為社會公眾及保險消費者提供權威的信息查詢渠道。第三章“信息披露內容和披露時間”明確了保險公司應披露的產品材料信息,包括產品條款、費率、現金價值表等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的信息。明確保險產品在售前、售中、售後全過程的信息披露內容,以及服務特殊人群的信息披露要求。第四章“信息披露管理”明確了保險公司應當完善內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機制,披露材料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負責管理,保險公司不得授權或委託個人保險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險產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同時,明確了保險公司隱私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內容。第五章“法律責任”明確了保險機構相關管理人員在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責任。同時,明確了保險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違反辦法規定行為的監管舉措。第六章“附則”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和實施適用的規則。
《管理辦法》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外部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辦法》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為目的,最佳化信息披露方式,順應網際網路技術套用趨勢,方便保險消費者快速獲取產品關鍵有效信息。《辦法》以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為導向,強化保險機構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盡義務,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監督問責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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