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再貸款

人民銀行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通過對專業銀行的貸款分配來實施其政策的一種手段,是中央銀行最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根據現行的信貸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包括四種:年度性貸款。用於解決專業銀行因經濟合理增長引起的年度性信貸資金不足。期限一般為年,最長不超過2年。

季節性貸款。用於解決專業銀行因信貸資金先支後吸或存、貸款的季節性升降所引起的暫時資金不足,期限一般為2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拆性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專業銀行因匯劃款項未達等因素而發生的臨時性資金短缺。期限一般為10天,最長不超過20天。再貼現。用於解決專業銀行因辦理票據貼現引起的資金暫時短缺.期限以再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一般在6個月左右。其中,年度性貸嚴格控制在計畫之內,未經批准,不得突破;年度性貸款指標有餘,可作為臨時性貸款指標使用,而臨時性貸款指標有餘,則不能充作年度性貸歙指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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