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索 引 號:

717823004/2013-00166

分 類:

最低工資 ; 廳函

發布單位:

勞動關係司

發文日期:

2013年05月13日

名 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文 號:

人社廳函〔2013〕214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社廳函〔2013〕214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3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請示》(新人社報〔2013〕2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340元、1140元、1060元、980元(四檔)調整為1520元、1320元、1240元、1160元。
二、同意你區適用於各地確定和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養老金最低保證數、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等與之相關待遇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085元、895元、820元、745元(四檔)調整為1210元、1020元、940元、865元。
三、同意你區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3.4元、11.4元、10.6元、9.8元調整為15.2元、13.2元、12.4元、11.6元。
四、請在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後10日內,將發布的檔案報我部備案。
五、請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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