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關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的通知

《人事部關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的通知》是1995年7月由人事部發布的通知。

【發布單位】人事部
【發布文號】人職司函[1995]44號
【發布日期】1995-07-10
【生效日期】1995-07-1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人事部關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的通知
(人職司函[1995]44號)

1995-7-1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職改辦;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房地產管理局:
經建設部和人事部協商研究決定,在一九九五年和下一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中,對全部具備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免試《房地產投資經營與管理》和《房地產估價理論與實務》二門課程,具體條件如下:
1?符合《關於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檔案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1970(含1970)年以前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
3?從事房地產實務滿十五年,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滿五年。
請各地認真做好考前的準備工作,對已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要據此覆核,在考試前通知本人,並應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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