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房地產估價規範

2013房地產估價規範是國家設定的執業資格考試,目的是為了產生房地產估值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地產估價師
  • 考試目的:產生房地產估值人才
  • 考試性質:國家設定的執業資格考試
  • 考試科數:4科
1簡介,一、考試目的,二、考試性質,三、考試內容,2報考條件,3報考流程,

1簡介

一、考試目的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提高房地產估價人員的素質,規範房地產估價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師在房地產市場管理中的作用,評價具有中國特色的房地產估價人才,實現我國房地產估價制度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考試性質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是一項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執業準入制度。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是國家設定的執業資格考試。凡通過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後,頒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書》,可以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獲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表明已具備承擔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執業資格在全國範圍內有效,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聘任經濟師職務。

三、考試內容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共分為四個科目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四個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各科目考試大綱的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試內容中,掌握的部分約占60%,熟悉的部分約占30%,了解的部分約占10%。

2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台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規定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1]
免試條件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第七條規定,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2]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3報考流程

(一)各省、市報名時間不同,具體時間請參看各地報名官方網站發的報名公告。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一般採用網上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
(三)免試科目人員屬免試科目的人員,按首次參考人員的報名程式和要求辦理報名手續。
市州以下考生,須經市、州、省直管市、林區建設主管部門和人事職改部門審查(蓋章)後,辦理報名手續。
省直考生,由省建設廳出具免試證明,並經省職改辦審查(蓋章)後,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報名手續。
(四)中央在地方單位的報考人員中央在地方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註:各地的報名程式或有不同,應以當年當地報名通知中公布的為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