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關於全國先進工作者退休後可否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待遇問題的復函》是人事部於1997年11月24日發布的檔案。
【發布文號】人辦函[1997]76號
【發布日期】1997-11-24
【生效日期】1997-11-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你廳《關於全國先進工作者可否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待遇的請示》(浙人退〔1997〕192號)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人事部關於全國先進工作者退休後可否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待遇問題的復函》是人事部於1997年11月24日發布的檔案。
《人事部關於全國先進工作者退休後可否享受全國勞動模範待遇問題的復函》是人事部於1997年11月24日發布的檔案。【發布單位】人事部 【發布文號】人辦函[1997]76號 【發布日期】1997-11-24 【生效日期】1997-11-24 【失效日期】【所...
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幹部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人老(1985)11號1985年11月13日)新疆塔城地區勞動人事處八月三十一日來電詢問:出席一九八三年全國少數民族地區先進科技工作者會議的幹部退休時,可否按國發〔1978〕104號檔案第...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人事部《關於全國檢察機關“模範檢察幹部”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在1998.07.0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現將人事部《關於全國檢察機關“模範...
被授予“全國優秀老幹部工作者”榮譽稱號的同志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待遇。這次受表彰的老幹部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是全國老幹部工作部門和老幹部工作者的優秀代表。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要向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學習,堅持圍繞中心、...
第十三條 對被撤銷榮譽稱號者,收回其證書、獎章或者獎牌。對個人,取消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待遇,並記入本人檔案。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文化部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2月18日發布的《文化部關於授予...
1988年以後,國務院各部委經人事部批准授予榮譽稱號並在有關表彰檔案中明確規定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待遇的人員。四、軍隊系統先模人員 曾在軍隊獲得英模稱號並已在地方工作的人員,屬以下情況者,可以比照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範享受相應待遇。...
杭州市政府專門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和提高勞動模範待遇的通知》檔案,進一步提高了勞動模範的各項待遇。各項待遇具體調整如下:一、提高離退休勞動模範(先進)的榮譽津貼 (一)全國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150元。1989年年底前榮獲稱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鐵道部所屬各單位: 現將《全國鐵路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人事部鐵道部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全國鐵路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發揮先進模範...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局 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關於榮獲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的職工退休時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問題的答覆([1981]勞險字1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1989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獎勵升級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89] 46號)中華...
省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有關部門就某單項工作表彰並註明享受勞動模範待遇的,市有關部門在接到評選通知後,應主動將有關情況向市勞模辦報備後按有關程式實施。第七條 全市勞動模範命名表彰工作中所需經費由市勞模辦編制預算報市...
一、凡是建國以來,被國務院、省政府或國家各部、委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退休時的待遇,仍執行甘政發〔1981〕375號檔案中關於提高退休費標準的有關規定。二、凡是1985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省特等勞動...
(一)省勞動模範每月享受榮譽津貼80元;(二)全國勞動模範和全國先進工作者,每月享受榮譽津貼90元。勞動模範離退休榮譽津貼由勞動模範所在單位支付,不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已經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保險的,不再享受離退休榮譽津貼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