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招投標管理制度,規範公共資源交易行為;
(二)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進入綜合招投標中心規範運作出具書面證明;
(三)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的運作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四)建立和管理綜合性評標專家庫,制定評標專家遴選、淘汰制度和評標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開展招標投標執法檢查,建立投訴舉報制度,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六)對指定媒介發布公告、信息情況進行監督,對投標保證金收取和退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招投標綜合統計、分析和培訓工作,指導招投標協會開展工作,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領導分工
趙 崎:黨組書記、主任,主持縣招投標辦全面工作。
袁宗澤: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縣招投標辦機關、黨建及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工作。
丁月新:綜合招投標中心主任,負責招投標項目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京編髮[2010]20號文的通知,縣招投標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內設業務股,主要職能是:負責招投標項目備案與登記、檔案審核、綜合管理等招投標監督業務工作。
直屬單位及職責
京山縣綜合招投標中心:該單位成立於2010年9月,為縣招投標辦所屬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是政府為社會提供招投標公共服務的工作平台和加強招投標工作的監管載體。其主要職責:
(一)發布招投標信息;
(二)安排招投標活動日程;
(三)收取和退付投標保證金;
(四)協助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五)向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報告招投標活動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並協助調查;
(六)建立招投標不良行為記錄並予以公布;
(七)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招投標相關檔案資料。
辦事流程
1、項目報建(填寫項目報建表);
2、招標條件備案(提供用地許可、規劃許可、計畫批文、設計許可、資金證明);
3、編制招標檔案;
4、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特殊項目需邀請招標的);
5、投標報名(不少於5個日曆天,含休息日);
6、資格審查(分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
7、發售招標檔案;
8、現場勘察、提疑答疑;
9、編制投標檔案(招標檔案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檔案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日);
10、公布最高限價(開標前3天公布);
11、組建評標委員會(開標前1小時在評標專家庫隨機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