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京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京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京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京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隸屬:京山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國家、省、 市城鄉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提出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制定城鄉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和管理;監督並參與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負責管理全縣建築、市政公用、勘察設計、園林綠化、建設監理、工程造價諮詢等行業市場準入。
(二)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建築裝飾裝修市場;負責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三)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勘測設計市場管理及城鄉建設工程勘測設計技術諮詢指導工作;指導城鄉建設的抗震設防、抗震加固等工作。
(四)承擔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的責任。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新技術、新材料的開發利用和推廣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製定全縣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並監督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參與村鎮規劃工作。
(六)承擔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責任。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和指導工作;配合文物管理部門做好文物保護區建設、管理等工作;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和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行政執法;指導、檢查、督促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和組織實施城區全民義務植樹。
(七)負責本系統的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培訓和技能崗位等級鑑定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資、人事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老幹部股)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的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局系統重要工作的督辦檢查;負責組織協調辦理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系統的黨務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的考察、培訓、調配、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老幹部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系統內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職工隊伍教育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局所屬單位草擬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查、修改、上報工作;綜合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對局及所屬單位和執法人員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行為的監督、檢查;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負責局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法規的宣傳、諮詢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抓好普法學習教育工作;負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工作;綜合管理年度投資計畫和城鎮建設維護資金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落實;負責制定局系統財務計畫、財會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局系統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管理所屬單位財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的財務審計、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的物價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法人代表的離任審計和事業單位財務審計工作。
(三)城市建設股
負責擬定城市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政府基金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資金組織、審計;綜合管理年度投資計畫和城市、鄉鎮建設維護資金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落實;指導城市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協調城區地上、地下管線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城市建設系統統計工作。
(四)村鎮建設股
貫徹落實省、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參與村鎮規劃工作;負責組織村鎮建設的人才培訓和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重點鎮、特色小鎮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工作。
(五)建築業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築業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定全市建築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監督並參與建設工程綜合竣工驗收;負責組織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含複審和復驗)、監管;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含市政工程)、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招投標代理機構的資質、資格審批或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城鄉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六)勘察設計與科技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監管股)
協助建築企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建築行業社團工作;負責全市建築企業技術革新、建築行業統計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勘察設計市場和城鄉建設的抗震設防工作;查處違章勘察設計行為,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重大科研項目攻關、技術引進、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指導全市建築節能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及監督管理;監督並指導散裝水泥推廣運用;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單位的資格認證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負責全市註冊建築師、結構師、工程師等相關註冊師的管理。
(七)公用事業股
負責擬定城市供水、燃氣等公用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指導公用行業優質服務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城市供水及污水處理、燃氣、熱力等公用行業監督;負責新市城區污水處理費的徵收;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挖掘、修復和管理;負責城區河道防洪工作及維護管理。
(八)住房保障股(市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政策、制度;負責測算與審核公有住房出售及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擬定舊城區改造、棚戶區改造等政策;編制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管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準入、銷售、出租和退出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使用和管理監督保障性住房資金;負責指導全市保障性住房購買或實物配租對象的資格審核和補貼測算發放工作;承擔全市住房保障統計工作;負責市區房屋徵收規劃和計畫的編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屋徵收與補償法律、法規及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和使用房屋徵收補償費用;組織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組織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重大政策及徵收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負責房屋徵收政策 諮詢和補償安置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等;負責對房屋徵收評估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九)房地產市場管理股
擬定全市物業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及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實施物業服務招投標;指導和監督物業承接查驗、物業服務企業退出交接活動;負責擬定前期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的投訴和信訪;負責物業企業、房屋修繕公司、白蟻防治和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執業人員的培訓;指導市物調委工作;負責擬定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組織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監管;承擔全市房地產行業統計、分析預測預報工作,定期公布房屋交易市場信息。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一)市園林管理局
市園林管理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職能和業務範圍是:1、負責新市城區規劃區內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和保護、管理工作。2、負責新市城區規劃區內城市綠線(即城市各類綠地範圍控制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3、協助主管部門查處違反城市綠線管理的有關違規行為。核定該單位事業編制46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3副。其人員經費在規費收入中列支。
(二)市建築工程管理處
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建築安全監管、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監管、建設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監管等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核認證等工作。
(三)市建築市場管理稽查大隊(掛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牌子)
市建築市場管理稽查大隊(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為正股級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職能和業務範圍是:1、負責全市建築市場的稽查管理工作。2、負責維護全市建築市場秩序,查處全市工程建設中的有關違法違規行為。3、負責全市室內裝飾裝修行業的管理工作.核定該單位事業編制12名,其中領導職數1正2副。其人員經費在規費收入中列支。
(三)市城鎮建設檔案館
市城鎮建設檔案館為正股級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職能和業務範圍是:1、負責全市城鎮建設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2、開發全市城鎮建設檔案信息資源,向社會提供相關服務。核定該單位事業編制2名,其中領導職數正職1名。其人員經費在規費收入中列支。
(四)市建築節能辦公室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級別相當於股級。負責編制實施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發展規劃,管理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設計和使用等;負責收繳、管理和監督使用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專項基金;負責全市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新建建築節能監管、綠色建築及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監管;負責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推廣,負責全市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審計及公共建築能耗監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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