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荊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荊州市沙市區公園路1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組織擬訂住房保障及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監管等工作。負責各類公房的經租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的行政執法。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二)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和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商品房銷售監管工作。
(三)承擔全市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管理責任。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市場、建築市場、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工程檢測、施工安全、工程造價的管理。負責全市住建行業執業資格管理。組織協調勘察設計企業、建築企業參與外出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負責城市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市公用事業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城區供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城市燃氣熱力等公用設施的建設、維護及運營監營工作。負責城區地下管網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建設檔案的收集、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五)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落實。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
(六)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業稽查責任。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全面推行住建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的建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七)承擔推進建設科技、建築節能責任。擬訂全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套用新牆體材料和發展散裝水泥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裝飾裝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監督。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荊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監管和審查報批工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文書檔案、新聞宣傳、信訪、綜治維穩及應急管理等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系統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和系統內宣傳、教育及統戰工作。承辦局管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和檔案管理。負責系統內機構編制、人事和工資管理。負責退役軍人安置優撫工作。負責系統內績效考棱工作。負責系統內出入境管理。負責系統內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管理工作。負責住建行業從業人員崗位技能培訓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負責制定系統內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指導系統內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村鎮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的申報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許可、審批、備案和政務服務工作。
(五)法規監察科。負責全市住建行業政策法規工作。負責系統內規範性檔案和政務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負責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負責對全市住建行業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系統內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監督。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
(六)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城區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企業資質動態管理。負責城區房地產開發項目意見書制度的實施。負責商品房銷售監管。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負責城區房地產項目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房屋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住房保障管理科。負責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及棚戶區改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擬訂,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公租房建設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協調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負責城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拆遷管理及安置工作。負責城區直管公房的經租管理。指導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八)物業管理科。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擬訂住宅小區及物業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負責管理房屋公用部位和公共設施維修資金。負責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信用等級管理。負責房屋的安全鑑定、排險、排危和白蟻防治工作。
(九)建築業管理科(安全監察科)。負責擬定全市建築業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建築業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安全生產協調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市場、工程造價、裝飾裝修行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建築企業資質動態管理。負責全市建築行業執業資格動態管理。負責城區建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十)城市建設科(城市建設項目辦公室)。負責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市城區市政公用行業相關專業規劃。負責市政公用行業施工企業監管。負責市城區城市建設項目的前期策劃與研究工作,並指導項目實施。負責城市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城區供水排水、城市燃氣熱力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維護、運營及安全生產監營工作。指導全市公用行業管理工作。
(十一)村鎮建設科。指導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落實。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全市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和材莊建設試點項目培育及申報工作。
(十二)勘察設計與科技科。負責擬訂全市勘察設計諮詢和建設科技的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城區抗震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勘察設計市場與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套用新牆體材料和發展散裝水泥規劃的擬訂與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行業執業資格的動態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行業科技成果的套用推廣工作。
(十三)名城保護科。負責擬訂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有關管理辦法。申報傳統村落以及荊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項目。監督荊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全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建設工作。完成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工作。
(十五)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馬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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