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2000年交通行業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安排的通知

《交通部關於2000年交通行業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安排的通知》是交通部2000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發布單位】交通部
【發布文號】交體法發〔2000〕256號
【發布日期】2000-05-19
【生效日期】2000-05-1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交通部關於2000年交通行業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安排的通知
(交體法發〔2000〕2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
1999年,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繼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以下簡稱14號文),積極採取措施,開展治亂減負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使企業負擔進一步減輕。但是,由於企業負擔情況的複雜性,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當前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發展不平衡。經過治理整頓,交通企業負擔總體有所下降,但有些交通企業負擔仍很沉重;各地對治亂減負工作重視程度不同,認識也不一致;有些地方治亂減負組織不健全,措施不力。二是交通企業上繳的各種費用項目中,交通部門占多數;交通系統有些管理部門和單位從本部門、本單位利益出發,把行政職能轉為有償服務,通過中介組織或下級機構向企業伸手,增加了企業負擔。三是部分企業不敢大膽抵制“三亂”。四是“三亂”涉及一些深層次矛盾,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綜合治理,把治亂減負工作同政府轉變職能、加強法制建設、推進機構改革緊密結合起來。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2000年,部對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鞏固成果,突出重點,加強監督,務求實效。具體要求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深入學習中發14號文和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基礎上,正確認識當前治亂減負工作的形勢,既要看到成績,也要看到不足;正確認識“三亂”的危害性和頑固性,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準備;充分認識到治亂減負不僅對維護經濟正常秩序,推動企業改革和發展,端正黨風、社會風氣,加強廉政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也是實現國企三年改革和脫困目標的重要措施。
二、鞏固成果,防止反彈。今年(2000年)在全國交通行業要開展一次減負工作回顧總結活動,其主要內容是:查屬於“一刀切”範圍內的向企業不合理收費是否已全部取消;查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是否已不再向企業收費;查治理整頓期間是否出台了新的向企業收費項目。各省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這次回顧總結活動,對本系統向企業收費的項目進行一次自查自糾,按照中央有關落實“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要求,認真清理收費項目,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費項目要早解決、快解決。各單位要在今年(2000年)10月底前就有關情況向部寫出總結報告。今年(2000年)下半年,部將組織對部分地區開展回顧總結活動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重點治理交通行業內部的“三亂”。減輕企業負擔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複雜、難度很大,因此,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在開展這次活動時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今年(2000年)的減負工作要重點抓好兩個環節:一是加強對各種收費、罰款的收繳和使用的監督,防止截留、擠占、挪用;二是嚴禁將屬於政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轉移給中介組織,化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通過中介組織或下級部門向企業伸手。
四、加強領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對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高度重視,及早部署,及時研究解決減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真正把工作落在實處。
黨中央、國務院對治亂減負工作十分重視、關心。我們一定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動真碰硬,狠抓落實,做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為奪取國有企業三年改革與脫困決戰勝利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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