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在馬克思的學說中,
經濟關係乃是交換價值的背景。交換價值只有在一個產品在進行交換時,特別是產品被作為商品在經濟關係中出售及購買時,才具有意義。
聯繫
使用價值就是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即物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
交換價值是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比例或關係。
商品的使用價值與價值是統一的,價值的存在要以使用價值的存在為前提,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區別
商品的
使用價值與價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首先,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反映的是人與自然的關係;價值是商品的
社會屬性,反映的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
社會關係。其次,使用價值是永恆的範疇,價值是商品經濟的範疇。再次,使用價值的存在不以價值的存在為前提。最後,商品生產者生產商品是為了獲取價值,不是為了獲得使用價值;商品消費者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只有通過交換才能解決商品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矛盾。
關係
任何商品都有價值。價值通過不同的使用
價值形式表現出來。交換價值本質上屬於
使用價值範疇,它是商品特殊的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具有
二重性。抽象交換價值連線
商品價值,商品價值形式採取抽象交換價值;具體交換價值連線
價值量或價格,價格是具體交換價值的貨幣形式。商品價值與商品價格的關係就是抽象交換價值與具體交換價值的關係。在深層次上是
具體勞動與
抽象勞動的關係。也就是個人具體勞動與社會抽象勞動的關係。
根本屬性
任何商品都具有價值,例如,牛肉具有價值,它的價值是可以食用;汽車具有價值,汽車的價值是可以運輸;上衣具有價值,上衣的價值是可以穿用;別墅具有價值,別墅的價值是可以居住。
任何使用物品的價值都是抽象的,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價值必須通過使用價值才能表現出來,使用價值是使用物品的
價值形式。例如,牛肉的價值,是通過它的使用價值即食用價值表現出來的。食用價值是牛肉的價值形式。1公斤牛肉的價值是通過它的食用價值表現出來的,這種食用價值表現為它是2個人1天的食物,或1個人2天的食物。
一種使用物品的價值,具有多種表現形式,表現為不同的
使用價值。例如牛肉的使用價值,牛肉的使用價值可以表現為食用價值,也可以表現為化學價值,由它提取胺基酸。上衣的價值可以表現為防寒,也可以表現為遮醜。汽車可以表現為運人,也可以表現為運貨。別墅可以表現為居住,也可以表現為身份。商品和其他使用物品一樣,其價值也表現多種使用價值,例如作為商品的牛肉具有食用價值,上衣具有保暖價值、別墅具有居住價值、汽車具有運輸價值、青黴素具有醫療價值、電影具有娛樂價值、書籍具有科學價值、貨幣具有流通價值等等。
但是,上述這些價值並不是商品獨有的,在
自然經濟條件下,在非商品經濟條件下,一般物品或產品也都具有這些價值。在這些
使用價值中,任何使用價值都不具有商品特徵,我們不能因為這些產品具有上述相應的使用價值就說它們是商品。
商品含義
商品是歷史的產物,是交換和分工的產物。交換是商品的特殊屬性。沒有交換任何使用物品或產品都不能叫商品。商品除了上述那些相應的
使用價值,還有其特殊的使用價值,這就是交換價值。能夠表現
商品價值的使用價值卻只有一種,那就是交換價值。此外的一切使用價值例如食用價值、衣用價值、運輸價值、居住價值等等都不具有表現商品價值的使用價值,原因只有一個,它們都不是商品之所以成為商品的唯一屬性。不具有
排他性,產品即使不是商品也可以具有這些相應的使用價值。所以只有交換價值才是商品屬性的使用價值。
作為商品特殊使用價值的交換價值,與商品的其他具體使用價值統屬使用價值,與食用價值、衣用價值、居住價值和運輸價值一樣都是商品的使用價值。
交換價值的根本屬性是
使用價值,明確這一點對於澄清
勞動價值論的許多疑惑是非常重要的。過去的許多爭論,往往是根源於對交換價值
本質屬性的認識不清。
使用物品例如牛肉的價值如果採取了食用價值,那么我們就說食用價值是牛肉的價值。這時,牛肉的其他使用價值例如提取胺基酸的價值,就不能代表牛肉的價值。反過來如果牛肉的價值採取了提取胺基酸的使用價值,那么作為使用價值的食用價值,就與牛肉的價值毫無關係。
回到商品,道理也是一樣,
商品價值一旦採取交換價值的使用
價值形式,它的其他使用價值就與商品的價值毫無關係,它的任何方面的使用價值例如食用價值、衣用價值、運輸價值和居住價值等等,都不再與商品價值發生任何關係。
作為一般使用物品,它可以具有許多
使用價值,但是惟獨不具有作為交換價值的使用價值;作為商品,它可以不具有任何別的使用價值,但是惟獨具有作為交換價值的使用價值。
正是因為交換價值具有這種特殊性質,馬克思才把它從一般使用價值中單列出來,特殊地定義為商品“價值”。
價值形式
商品和任何使用物品或產品一樣,都具有價值。它們的價值通過使用價值表現出來。任何使用物品其價值都可以有多種使用
價值形式。但是作為商品,具有特殊的屬性,這就是交換。所以只有交換價值才能反映
商品價值,因為它既是商品的特殊
使用價值,又反映了商品的本質特徵。當商品價值採取交換價值的使用價值形式時,商品價值就不再與其他任何使用價值形式發生關係,商品價值不含任何其他使用價值例如食用價值、衣用價值等等使用價值因素。
一個商品的
簡單價值形式包含在它與不同商品的價值關係或交換關係中,商品A的價值,通過商品B能與商品A直接交換而在質上得到表現,通過一定量的商品B能與既定量的商品A交換而在量上得到表現。換句話說,一個商品的價值是通過它表現為“交換價值”而得到獨立的表現的。商品是使用價值或使用物品和“價值”。一個商品,只要它的價值取得一個特別的,不同於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形式,它就表現為這樣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決沒有這種形式,而只有同第二個不同種的商品發生價值關係或交換關係時,它才具有這種形式。
交換價值
在《
資本論》第一章,馬克思舉出塔糖與鐵的平衡的例子,藉以說明麻布與上衣交換的關係。並以塔糖與鐵平衡的重量關係類比麻布與上衣交換的
價值關係。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舉出了“20 碼麻布=1件上衣”這個形式。這的確是個具有謎一樣的形式。馬克思的
勞動價值論的核心內容都包含在這個形式之中。
根據這個形式,馬克思論證了
商品價值、
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以及它們的關係。在這個形式中,如何理解交換價值則是問題的關鍵。在以往的爭論中,意見的分歧就在於沒有闡明交換價值的性質。首先是沒有看到交換價值是屬於使用價值範疇,這在上面已經論述過了;其次是沒有看到交換價值的
二重性。沒有從交換價值的二重性來分析價值的本質,分析價值與價格的關係。
在20碼麻布=1件上衣的關係式中,馬克思首先告訴我們的就是,20碼麻布能夠交換1件上衣,說明它們背後有相同的可比的東西。馬克思還用塔糖與鐵平衡的例子,來與上述例子類比。
在塔糖與鐵的平衡形式中,說明塔糖與鐵的重量相等;在上衣與麻布的交換形式中,說明20碼麻布的價值與1件上衣的
價值量相等。正如馬克思所說:“類比只能到此為止。在塔糖的重量表現中,鐵代表兩個物體共有的自然屬性,即它們的重,而在麻布的價值表現中,上衣代表這兩種物的超自然屬性,即它們的價值,某種純粹社會的東西”。
“在我們所要考察的社會形式中,
使用價值同時又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交換價值首先表現為一種使用價值同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關係或比例…交換價值好像是一種偶然的純粹相對的東西,也就是說,商品固有的、內在的交換價值似乎是一個形容語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