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價值論

構成價值論亦稱“綜合價值論”。蒲魯東的價值學說及其社會改革方案的理論依據。這一理論運用黑格爾哲學,分析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之間的矛盾和統一,論證合理的交換必須保證一切商品都能實現,形成價值。蒲魯東認為人的需要總是超過自然現成的東西。為滿足人們對非現成東西的需要,就要分工協作來進行生產,於是產生交換,從而也產生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矛盾。

首先,他以豐裕代表使用價值,以稀少代表交換價值。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之間的矛盾就是豐裕與稀少的矛盾。產品越豐裕,使用價值增多,交換價值減少; 反之,產品越稀少,使用價值減少,交換價值提高。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成反比。其次,產品的稀少與豐裕都相對於需求而言,所以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之間的矛盾又是供給和需求的矛盾。產品越是供過於求,它的交換價值也就越低; 反之,產品越是求過於供,其交換價值也就越高。再次,供給提供效用,需求提供 (對商品價值的) 意見,所以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矛盾又可歸結為效用和意見的矛盾。這是由自由的購買者和自由的生產者的意志造成的。這對矛盾的統一體就是“構成價值”。換言之,凡是產品能在交換時得到社會承認,被列入社會財富之內,它就成為“構成價值”,如果它不為社會所承認,便是“非價值”。他認為資本主義制度的根本缺陷就在於它不能保證社會產品都列入社會財富,變為“構成價值”。實現構成價值的最好辦法是設立交換銀行,取消貨幣,把所有商品都變成貨幣那樣的等價物,能夠隨時隨地根據生產它所耗費的勞動直接進行交換。一旦構成價值實現了,商品價值就決定於勞動,勞動者就能獲得他的全部產品,一切奪取別人勞動成果的收入 (如利潤、地租等) 也就會隨之消失。“構成價值論”為蒲魯東的消滅財產而保留所有權的建議提供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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