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亞歐兩大洲都是古代文明的搖籃,對人類的進步和科學文化的發展作出過巨大貢獻,但長期以來聯繫相對薄弱。
冷戰結束後,隨著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通過對話和合作,促進亞歐兩大洲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日益成為亞歐國家的共同願望。
1994年7月,
歐盟制定了《走向亞洲新戰略》,主張與亞洲進行更廣泛的對話,建立一種建設性、穩定和平等的夥伴關係。在此背景下,新加坡總理
吳作棟於1994年10月提出建立亞歐會議的倡議。
2004年10月,在越南河內舉行的第五屆亞歐首腦會議上,亞洲的高棉、寮國和緬甸三國及歐盟10個新成員(賽普勒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正式加入,實現了亞歐會議的首次擴大。
2006年9月,在芬蘭赫爾辛基舉行的第六屆亞歐首腦會議同意接納蒙古、印度、巴基斯坦、東協秘書處、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6個新成員。
2009年5月28—2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亞歐救災能力建設合作研討會”召開。
2010年10月,第八屆亞歐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正式接納俄羅斯、澳大利亞、紐西蘭為亞歐會議成員。
2012年11月5日,第九屆亞歐首腦會議在寮國首都萬象開幕,會議接納孟加拉國、挪威、瑞士為新成員。
2014年10月,在義大利米蘭舉行的第十屆亞歐首腦會議決定接納克羅地亞和哈薩克斯坦為新成員。
會議機構
宗旨原則
根據首屆亞歐會議通過的《主席聲明》,亞歐會議的目標是在亞歐兩大洲之間建立旨在促進增長的新型、全面夥伴關係,加強相互對話、了解與合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
《亞歐合作框架》正式確定了以下指導原則:亞歐會議是一個開放、漸進的進程,接納新成員應分步驟進行;對每個申請國既要考慮其自身條件,又要考慮其可能對亞歐會議進程做出的貢獻;關於新成員參與的最終決定由所有成員協商一致做出,此前該候選國必須先獲得該地區成員的支持(雙鑰匙原則)。
亞歐會議遵循以下原則:各成員之間對話的基礎應是相互尊重、平等、促進基本權利、遵守國際法規定的義務、不干涉他國內部事務;合作應是開放和循序漸進的,後續行動應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進行;新成員加入須先獲得所在地區支持,再由首腦會議協商一致決定。
會議機制
亞歐會議活動機制包括首腦會議、外長會議以及其他部長級會議等,日常工作通過高官會進行溝通協調。
亞歐首腦會議負責確定亞歐會議的指導原則和發展方向,隔年在亞洲和歐洲輪流舉行,歷屆舉辦地分別為泰國曼谷、英國倫敦、韓國漢城、丹麥哥本哈根、越南河內、芬蘭赫爾辛基、中國北京、比利時布魯塞爾、寮國萬象、義大利米蘭、蒙古烏蘭巴托、比利時布魯塞爾。截至2019年3月已舉辦12屆,第十三屆首腦會議將於2020年在高棉金邊舉行。
亞歐外長會議負責亞歐會議活動的整體協調和政策規劃,通過有關指導性檔案並批准新倡議。外長會議每兩年舉行一次,與首腦會議錯年舉行。截至2019年3月已舉辦13屆,第十四屆外長會議將於2019年在西班牙舉行。
亞歐高官會議負責協調和管理亞歐會議各領域活動,並對首腦會議、外長會議預做準備,包括審議新倡議和磋商檔案,以及就共同關心的國際地區問題初步交換看法。高官會通常在首腦會議和外長會議前不定期在亞歐之間輪流舉行,每年兩至三次。
亞歐會議協調員機制負責日常協調,由亞歐各兩個成員組成。協調員根據需要不定期舉行會議,代表各自地區通報情況、匯總各方立場並進行協調。歐洲協調員由歐盟輪值主席國和歐盟擔任,亞洲方面由東協、東北亞和南亞次區域(包括中國、日本、韓國、印度、巴基斯坦、蒙古、俄羅斯、澳大利亞和紐西蘭九國)各確定一名協調員。歐洲組現任協調員為歐盟、斯洛伐克,亞洲組現任協調員為緬甸、紐西蘭。
還舉行經濟、財政、文化部長和海關署長及科技、環境、教育、交通、農業、中小企業、勞動等其他專業部長級會議,負責在各自領域落實首腦會議決定,制定合作規劃和開展相關活動。
亞歐工商論壇是亞歐會議各成員工商界定期對話機制,旨在增進相互了解,促進企業間貿易、投資和技術合作,並向首腦會議和相關部長級會議提交工商界對重大問題的看法和建議。截至2019年3月已舉辦16屆,第十六屆亞歐工商論壇於2018年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
亞歐議會夥伴會議由亞歐會議成員國議會與歐洲議會組成,系非正式議會間論壇,旨在通過加強亞歐會議成員議會間的對話,增進亞歐人民之間的了解,推動亞歐會議進程。截至2019年3月已舉辦10屆,第十屆亞歐議會夥伴會議已於2018年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
亞歐人民論壇系亞歐會議成員民間團體自行發起並參與的非政府組織論壇,主要討論和平與安全、經濟與社會、民主和人權等三大領域問題。截至2019年3月已舉辦12屆,第十二屆亞歐人民論壇已於2018年在比利時根特舉行。
成員國家
截至2018年9月,亞歐會議有45個成員,包括東協10個成員國,東協秘書處、中國、日本、韓國、蒙古、印度、巴基斯坦、歐盟27個成員國及歐盟委員會。
高棉、寮國、緬甸、賽普勒斯、捷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蒙古、印度、巴基斯坦、東協秘書處、保加利亞、羅馬尼亞、俄羅斯、澳大利亞、紐西蘭、孟加拉國、瑞士、挪威、克羅地亞、哈薩克斯坦。
常設機構
亞歐基金(Asia-Europe Foundation,簡稱ASEF)成立於1997年,是亞歐會議框架下唯一常設機構,負責開展亞歐學術、文化和人員交流活動,致力於加強亞歐相互了解,資金來源以亞歐會議各成員自願捐款為主。辦事機構設在新加坡,負責人為總幹事,任期四年,由亞歐兩洲輪任。截至2015年底,亞歐基金已在亞歐會議成員國舉辦了700多項活動,直接參與者達2萬餘人次,成為推動亞歐民間交流的重要渠道。
活動合作
亞歐會議包括政治對話、經貿合作、社會文化及其他領域交流三大支柱。亞歐各成員在各層面開展政治對話,增進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在經貿合作方面,積極開展巨觀經濟和財金政策對話,制定並落實《亞歐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河內宣言》,共同致力於促進兩地區經濟和貿易穩定增長;在文化交流和文明對話方面共識不斷增多,通過《亞歐會議文化與文明對話宣言》,制訂了中長期亞歐文化合作的規劃檔案。各成員在科技、能源、勞動、反恐、執法、環境和青年等領域也開展了合作。
國家質檢總局牽頭參加了亞歐會議貿易便利化行動計畫(TFAP)框架下的標準與合格評定(SCA)、檢疫與SPS程式小組。國家認監委也積極參與質檢總局組織的與亞歐會議有關活動,多次派員出席各小組的工作會議。2002年,認監委協助質檢總局在北京承辦並參加了第七屆亞歐會議(ASEM/TFAP),並派員就國家認監委的機構設定、職能分工等情況向與會代表進行了介紹。2004年派員參加了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的第10次標準與合格評定會議,2005年和2006年分別派員參加了在日本和奧地利舉行的第11、12屆亞歐會議標準與合格評定大會。
亞歐會議初步形成了以首腦會議、外長會議和高官會議為核心的政策指導和協調機制。亞歐會議已先後召開了三次首腦會議、兩次外長會議、七次高官會、兩次經濟部長會議、兩次財政部長會議、一次科技部長會議,通過了《2000年亞歐合作框架》、《亞歐貿易便利行動計畫》及《亞歐投資促進行動計畫》,成立了亞歐基金、亞歐展望小組、亞歐環境技術中心,設立了亞歐會議信託基金,此外,亞歐會議還展開了包括經濟、政治、科技、環境、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一系列後續行動。
歷屆會議
名稱 | 地點 | 舉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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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亞歐首腦會議 | 泰國曼谷 | 1996年3月1日—2日 |
| | 1998年4月3—4日 |
| | 2000年10月20日—21日 |
| 丹麥拉斯穆森 | 2002年9月22日—24日 |
| | 2004年10月8日—9日 |
| | 2006年9月10日—11日 |
第七屆亞歐首腦會議 | | 2008年10月24日—25日 |
| | 2010年10月4日 |
第九屆亞歐首腦會議 | 寮國首都萬象 | 2012年11月5日 |
| | 2014年10月16日 |
| | 2016年7月13日 |
| 比利時布魯塞爾 | 2018年10月11日 |
文化特色
亞歐會議會標由具有亞洲特色的毛筆筆畫“ノ”和簡化的拉丁字母E交織而成,整體造型既像英文字母A(代表亞洲),又像英文字母E(代表歐洲),寓意為亞歐交流合作。會標體現了東西方兩種特色各異而又緊密相連的文化尋求相互了解和融合。會標的紅、藍兩色分別代表亞洲和歐洲。
評價意義
亞歐會議的成立和發展,大大增強了亞歐兩大洲的直接聯繫。(孟育建 評)
實踐證明亞歐會議對加強亞歐合作,促進亞歐各國的經濟發展,維護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推動世界多極化的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王國大使館 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