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協定》是2017年1月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海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年協定
- 作者:張海穎
- ISBN:9787511541536
- 頁數:239頁
- 定價:38元
- 出版社:人民日報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五年協定》是2017年1月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海穎。
《五年協定》是2017年1月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海穎。內容簡介明星是眾多人嚮往的職業,閃亮耀眼,備受矚目。成為這樣的人需要三個基本要素,一天資,第二幸運,第三努力。富家女沈清楚從小的夢想就是當演員,成為明星...
,原稱五年計畫),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是中國國民經濟計畫的重要部分,屬長期計畫。主要是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係等作出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中國從1953年開始制定第一個“五年計畫”。從“十一五”起,“五年計畫”改為“五年規劃...
中英雙邊本幣互換協定 中英雙邊本幣互換協定是經中國人民銀行與英格蘭銀行雙邊簽署。2021年11月12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與英格蘭銀行續簽了雙邊本幣互換協定,互換規模為3500億元人民幣/400億英鎊,協定有效期五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打擊犯罪的合作協定 2005年5月19日 阿斯塔那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 2005年5月24日 烏蘭巴托 53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關於中國向蒙古提供優惠貸款的框架協定 2005年5月25日 烏蘭巴托 54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
1996年7月,日美半導體協定五年期滿,美國政府希望續簽協定,而日本政府則希望停止協定,並以民間的方式取而代之。日美意見對立至1996年8月2日的已開發國家政府及民間企業組成的世界半導體多邊會議召開,但有關市場份額的內容仍然十分模糊。美國主張以資本國籍方式統計,日本則強烈反對,雙方分歧很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下稱中方)和巴基斯坦經濟事務統計部(下稱巴方)為加快落實《中國-巴基斯坦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推動中巴經貿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和更高水平發展,實現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目標,經友好協商,就已列入和將列入《發展規劃》的項目商定以下操作規程:項目選擇 1...
一、保險公司協定存款 (一)保險公司辦理協定存款,須由其總公司與銀行總行簽訂《協定存款契約書》,約定利率的水平、存款期限、結息和付息方式、違約處罰標準、提前支取條件等事項。(二)保險公司協定存款最低起存金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含),須一次性存入,一次性支取。(三)保險公司協定存款的存款期限為五年(...
此外,江戶自1862年1月1日、大阪自1863年1月1日開放為商埠,承認外國人的居住權和房屋租賃權;③允許自由貿易:“雙方國民買賣物品,一律不受限制;對支付方式等,日本官員概不干預;對於日本人買賣或攜帶購自美國人的商品,不加妨礙”;④制定協定關稅;⑤禁止鴉片貿易;⑥規定兩國通貨同種等量交換;⑦制定外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是由韓國在1992年09月30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協定內容 鑒於開展科學技術合作的共同興趣;重申此類合作將進一步促進兩國的友好關係;重視科學技術領域合作將帶來的利益;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雙方將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各自的法律和法規,鼓勵和促進兩國之間在科學...
中國和聯邦德國科技合作協定是由聯邦德國(已變更)在1978年10月09日,于波恩簽定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本著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關係和科學研究及技術發展的合作的願望,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一、締約雙方根據每一方存在的可能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中國”)與錫蘭政府,為加強中錫兩國政府和人民間之友誼並促進兩國間之長期貿易合作,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第一款自本協定經雙方政府批准之日開始,在五年之時期內,錫蘭政府同意賣出、**同意買入錫蘭膠片輸往中國,每年計五萬公噸。第二款自本協定經雙方政府...
的有效期從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日起繼續延長五年。本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的照會即成為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間第三次確認的科學技術合作協定。保加利亞外交部藉此機會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致以崇高的敬意。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章)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日於索非亞 ...
二、締約雙方政府可以書面協定修改本協定的附屬檔案。第十四條 一、本協定經締約雙方履行為生效所必要的各自國內法律手續後,自兩國政府通過換文達成協定之日起生效。本協定有效期為五年,之後有效至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終止為止。二、締約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滿時或在其後,可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締約另一方,...
第三條為實施本協定,締約雙方分別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奧地利共和國主管衛生事業的聯邦總理府為本協定的執行機構。雙方執行機構將制定一個有效期為五年的工作執行計畫。在這個計畫中,應考慮均衡互利的原則,就科學家和專家交流的範圍和形式,衛生事業及套用醫學研究領域的共同具體項目達成進一步協定。第四條締約...
3.簽訂續訂勞動契約的協定書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續訂勞動契約協定書。4.鑑證或者備案 經過鑑證或者備案的勞動契約續訂後,需要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勞動契約鑑證或者備案的手續。爭議焦點 勞動契約續訂使得本將消滅的勞動契約得以維繫,這對於勞動關係以及社會的穩定,都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勞動契約...
《中國和南斯拉夫科技合作協定》是由中國與南斯拉夫在1979年3月2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政府,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和促進兩國的科學技術合作,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締約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里巴斯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本著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和加強兩國之間的經濟貿易關係的願望,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締約雙方根據各自有效的法律和法規,採取適當的措施促進兩國經濟貿易關係的發展,並努力減少和逐步取消在貨物交換和勞務提供方面的一切障礙。第二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智利共和國政府旅遊合作協定是由智利在2002年11月25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認識到旅遊業是全球經濟中增長最快的產業之一,有利於創造大量就業機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認識到旅遊業有利於雙邊關係發展,有利於促進和平與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相互了解: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締約雙方將為旅遊業的可持續...
本協定項下已開始執行的一切契約、協定和合營項目,但在本協定有效期內可能執行不完,仍繼續按本協定條款執行。 第九條 本協定自締約雙方換函相互通知各自履行了法律批准程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如在本協定期滿前六個月,締約任何一方未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定,則本協定將自動延長...
第八條本協定項下已開始執行的一切契約、協定和合營項目,但在本協定有效期內可能執行不完,仍繼續按本協定條款執行。第九條本協定自締約雙方換函相互通知各自履行了法律批准程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如在本協定期滿前六個月,締約任何一方未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定,則本協定將自動延長五年。對本協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秘魯共和國政府旅遊合作協定是由秘魯在2002年05月27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認識到旅遊業是全球經濟中增長最快的產業之一,同時還能創造大量就業機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認識到旅遊業是有利於雙邊關係發展,有助於促進和平與增進兩國人民之間相互了解的具有活力而穩定的因素;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
由於執行本協定而產生的有關旅行者人數、服務費用、逗留時間、旅行計畫等問題,將由旅行社通過契約或協定的形式來解決。第八條 為促進旅遊發展而有效快捷地交換信息,締約雙方將視需要考慮開辦旅遊辦事處的可能性,並為辦事處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第九條 締約雙方可根據需要隨時研究本協定的執行情況,並採取有效的...
第一條締約雙方同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發展兩國在文化、教育、科學、衛生、體育、出版和新聞廣播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上述各方面的具體協定達成後,在雙方各自現行法律和規章規定的條件下,將由中國和辛巴威的政府機構,公共團體機構或由被締約雙方指派的私人公司或組織執行。第二條締約雙方同意在文化藝術方面按下列...
《公務員法》第98條規定:“聘任契約應當具備契約期限,職位及其職責要求,工資、福利、保險待遇,違約責任等條款。聘任契約期限為一年至五年。聘任契約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至十二個月。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協定工資制,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一)公務員聘任契約的法定必備條款 由於聘任...
(二)運輸的航線應經特別協定予以決定。第十條 曾在締約一方的港口登記並具備有關水道上航運技術標準的船舶得在締約任一方的內水內航行。第十一條 締約一方的內水航行船舶得利用締約另一方的內水港口作為航運的技術基地。第十二條 (一)締約各方的船舶應遵守所經領土現行的法律規定。(二)締約一方的內水航行企業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締約雙方”)為進一步促進兩國的文化交流,從而加強兩國間的友好關係,增進相互了解,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本協定旨在促進兩國的文化、技術和科學合作。第二條締約雙方將通過開展高等院校間的交流、互派教授和研究人員、就相互感興趣的課題共同進行科學研究等活動,促進兩...
第三條雙方將根據按本協定規定所簽訂的協定或契約,鼓勵兩國所有研究中心間的科學和技術合作。第四條為保證執行本協定的規定,雙方同意:一、根據一九五三年一月九日在北京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科學與技術合作協定而成立的中羅科學與技術合作聯合委員會繼續進行工作;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政府(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本著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和加強兩國之間的經濟貿易關係的願望,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締約雙方根據各自有效的法律和法規,採取適當的措施促進兩國經濟貿易關係的發展,並努力減少和逐步取消在貨物交換和勞務提供方面的一切障礙。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