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侵犯條約是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為了避免軍事武裝衝突而簽訂的國際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互不侵犯條約
- 定義: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為了避免軍事武裝衝突而簽訂的國際條約
互不侵犯條約是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為了避免軍事武裝衝突而簽訂的國際條約。
互不侵犯條約是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為了避免軍事武裝衝突而簽訂的國際條約。蘇立互不侵犯條約,1926年9月蘇芬互不侵犯條約,1932年1月蘇波互不侵犯條約,1932年7月德波互不侵犯條約,1934年1月法蘇互助條約,1935年...
《蘇德互不侵犯條約》(英文:Molotov–Ribbentrop Pact,又稱蘇德條約、莫洛托夫—里賓特洛甫條約或希特勒—史達林條約)是1939年8月23日蘇聯與納粹德國在莫斯科簽訂的一份秘密協定。蘇方代表為莫洛托夫,德方代表為里賓特洛甫。該條約劃分了蘇德雙方在東歐地區的勢力範圍。 這個條約造成日後德國對波蘭的侵略,蘇聯為了...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與蘇聯政府於1937年8月21日在南京簽訂的互不侵犯條約。又稱《不侵犯條約》。條約內容 一九三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南京。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政府為欲對於一般和平之維持有所貢獻,並將兩國現有之友好關係鞏固于堅定而永久的基礎之上,又欲將一九二八年八月...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蘇聯互不侵犯條約,聯邦德國與蘇聯之間的條約。1970年8月12日在莫斯科簽訂。自互換批准書之日生效。條約稱締約雙方在彼此關係和歐洲與國際安全事務中用和平手段來解決它們的爭端,尤其在相互關係中保證不使用威脅或武力;雙方還保證尊重歐洲現有國界並對任何國家都無領土要求;歐洲所有國家邊界不可侵犯...
蘇南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蘇聯與南斯拉夫之間的條約。1941年4月5日在莫斯科簽訂。共五條,規定雙方互不侵犯和互相尊重獨立和領土完整;當締約國的一方遭到第三國進攻時,締約的另一方必須對它奉行友好的政策,此內容與一般的互不侵犯條約中所規定的義務有原則上的區別。翌日德軍進攻南斯拉夫,17日南斯拉夫軍隊投降,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以下稱雙方),遵循領土和邊界不可侵犯的國際法準則,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原則的基礎上,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為共同維護並致力於將兩國邊界建設成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邊界。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邊界條約是由寮國在1991年10月24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簽訂日期1991年10月24日 生效日期1992年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從維護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懷著鞏固和發展兩國睦鄰友好關係的願望,本著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
1960年1月28日,中緬兩國總理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之間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中緬邊界條約是新中國與亞洲鄰國簽訂的第一個邊界條約。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與周邊國家之間存在著一些懸而未決的歷史遺留問題,其中尤以中國同鄰國的邊界問題最為複雜。...
第一條締約雙方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準則,本著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長期全面地發展兩國睦鄰友好與互利合作關係。第二條締約雙方相互尊重對方根據本國國情所選擇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道路,確保兩國關係長期穩定發展。第三條吉方重申一九九二年至二00...
如公元前651年,齊國與魯、宋、衛、鄭、許、曹等國會盟於葵丘(今河南蘭考),盟誓之後,各國即歸於友好,互不侵犯。前579年,晉楚兩國在宋國西門之外簽訂約辭,規定雙方不再交戰,互相周濟災難危亡,若一方遭到敵國進犯,另一方即派兵援助。這些盟約是中國古老的互不侵犯條約和同盟條約。古代埃及、希臘、羅馬、...
決定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等原則和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本著友好合作和互相諒解的精神,正式劃定和標定中國和阿富汗在帕米爾地區的邊界, 堅信,兩國邊界的正式劃定和標定,將進一步加強這一地區的和平和安全; 為此目的,決定締結本條約並各派全權代表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派外交部長陳毅; 阿富汗...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高棉王國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的決議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61.01.30 實施時間 1961.01.30 (1961年1月30日通過)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高棉王...
根據《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第七條的規定,本條約自一九六一年九月十日起生效。根據馬克思列寧主義和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的原則,在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礎上,決心盡一切努力,進一步加強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兄弟般...
為此,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友好互助條約,並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締約雙方應在互相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第二條 一、締約雙方將就發展雙邊關係經常進行磋商,以促進兩國議會、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地方之間關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為維護和發展中越兩國和兩國人民之間的傳統睦鄰友好關係,把兩國間的邊界建設成為一條永久、和平和穩定的邊界,決定在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精神,締結本條約,...
在中緬雙方多次的交涉、談判,在雙方互諒互讓中於1960年1月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政府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之間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1960年10月吳努總理與周恩來正式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邊界條約》為和平解決邊界問題做出了良好的範例。主要內容 (1)雙方同意...
締約雙方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和準則,本著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積極發展和鞏固兩國睦鄰友好與互利合作關係。第二條 締約雙方指出,中哈國界劃定和勘定具有歷史意義。締約雙方遵循領土和國界不可侵犯的國際法原則,嚴格遵守兩國間有關邊界協定,並決心在兩國邊境...
為此,決定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友好互助條約,並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締約雙方應在互相尊重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第二條 一、締約雙方將就發展雙邊關係經常進行磋商,以促進兩國議會、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地方之間關係的...
薩亞達巴德公約,亦稱《土耳其、阿富汗、伊拉克和伊朗互不侵犯條約》。該條約是在伊朗政府的建議下,於1935年10月在日內瓦草簽的。1937年7月8日,4國在德黑蘭的薩亞達巴德宮正式簽訂。條約共10條,其宗旨是要確立締約國之間的互不侵犯、互相尊重現存國界和相互協商的關係。1938年6月,該條約正式開始生效。
談話指出,新中國成立後就確立了處理中印兩國關係的原則,那就是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處。寫入了1954年4月29日簽訂的《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該協定在序言中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定為指導兩國關係的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一個整體首次在國際條約上...
所以,從1939.5—1939.8,德英進行了秘密談判,會談中,雙方就瓜分世界市場、劃分生存空間、簽訂互不侵犯條約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儘管英國在殖民地問題上作了讓步,但由於德英在世界市場和爭霸歐洲等問題上矛盾尖銳,雙方未能最終達成協定。雖然如此,英德談判還是分散了英國的注意力,使之對德心存幻想而無法專注於英、...
波蘭方面,於1932與1934年與蘇聯簽訂了長達10年的互不侵犯條約,而蘇聯也同樣與芬蘭、愛沙尼亞與拉脫維亞簽訂了相同性質的互不侵犯協定,接著在1934年,波蘭也與德國簽訂了10年互不侵犯協定,而蘇聯則在1935年與法國還有捷克斯洛伐克簽訂了軍事防禦協定,內容指出一旦捷克斯洛伐克遭到鄰國攻擊,法國與蘇聯都會對其提供支援...
此外,它搶先於1934年1月同波蘭簽訂為期10年的《德波互不侵犯條約》,同時聲稱願意同所有的鄰國締結這種雙邊互不侵犯條約,以此來破壞區域性多邊條約的簽訂。波蘭自從分別同蘇聯和德國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後,自以為掌握了保持中東歐"均勢"的砝碼,只要自己在蘇、德之間維持"等距離外交",就足以維護本國的安全。因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