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南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蘇聯與南斯拉夫之間的條約。1941年4月5日在莫斯科簽訂。共五條,規定雙方互不侵犯和互相尊重獨立和領土完整;當締約國的一方遭到第三國進攻時,締約的另一方必須對它奉行友好的政策,此內容與一般的互不侵犯條約中所規定的義務有原則上的區別。翌日德軍進攻南斯拉夫,17日南斯拉夫軍隊投降,該條約也隨之廢除。參見“南斯拉夫事件”。
蘇南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蘇聯與南斯拉夫之間的條約。1941年4月5日在莫斯科簽訂。共五條,規定雙方互不侵犯和互相尊重獨立和領土完整;當締約國的一方遭到第三國進攻時...
印巴互不侵犯條約,又稱“互不侵犯和使用武力協定”(Agreement on Non-aggression and Non-use of Force)。巴基斯坦政府倡議印、巴兩國簽定的指導兩國關係的條約。...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高棉王國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蘇聯政府立即和新南斯拉夫政府談判,於1941年4月5日在莫斯科簽訂《蘇南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但納粹德國政府也迅速反應,於第二天和其他軸心國成員發動入侵南斯拉夫之...
4月5日新政府與蘇聯簽訂《蘇南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此舉激怒希特勒,翌日德軍入侵南斯拉夫和希臘,12日攻占貝爾格勒。南被宣布為“獨立”國家,並加入德意日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