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2、
宋代為了加強對內控制,以掌管軍事的
樞密院(西府)和掌管政務的
中書門下(政事堂、
東府)共同行使行政領導權,並稱為“二府”,為當時最高國務機關。
3、 明清時對府“同知”的
別稱,即第二知府之意,以同知為
知府的佐貳得名。
出處
1、《
漢書·
劉向傳》:“今二府奏佞讇不當在位。” 顏師古注引如淳曰:“二府,丞相、御史也。”《
後漢書·
何敞傳》:“二府聞敞行,皆遣主者隨之。”
章炳麟《
秦政記》:“ 武帝以降,國之輔拂,不任二府。”
2、《
宋史·
職官志二》:“
宋初,循
唐、
五代之制,置樞密院,與中書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 宋
王安石《父制誥》:“踐更二府,執國機要。”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一:“ 建炎維揚南渡時,雖甚蒼猝,二府猶張蓋搭狨坐而出,軍民有懷甎狙擊黃相者。”
3、《
儒林外史》第二五回:“我在
安東做了兩年,又到
四川做了一任知州,轉了個二府,今年纔升到這裡。”《兒女英雄傳》第十三回:“這裡的二府就合茌平的這位胡太爺是兒女親家。”
4、宋
朱弁《曲洧舊聞》卷五:“吾久苦小便白濁,近又大府滑,百藥不瘥。取倒黏子嫩葉蒸之,焙燥為末,以酒糊為丸,日吞百餘,二府皆平復。”